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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热熔型标线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一)、材料要求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选用热熔标线涂料,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由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验收。1.1.热熔型标线涂料技术标准热熔标线工程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3-2009》。项目种类热熔型普通型反光型突起型密度,g/cm31.8—2.3软化点,0C90—125≥100涂膜外表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色度性能(45/0)白色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黄色抗压强度,MPa≥12230C±10C时≥12500C±20C时≥2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重)≤80(JM—100橡胶砂轮)--耐水性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耐碱性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玻璃珠含量,%--18—25流动度,S35±10--涂层低温抗裂性-100C保持4h,室温放置4h为一个循环,连续做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加热稳定性2000C--2200C在搅拌状态下保持4h,应无明显泛黄、焦化、结块等现象人工加速耐候性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色,但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不应大于原样板亮度因数的20%注:本标准源自JT/T—2004标准。热熔标线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热熔涂料的技术标准应符合表中要求。1.2.下涂剂(底油)的技术条件颜色固体含量(%)涂布量(g/平米)干燥时间(min)无色透明或琥珀色流体30±5150~200≤51.3.面撒玻璃珠的规格和品质要求项目名称指标容器中玻璃珠状态粒子或团体,清洁无杂物比重(在二甲苯中)(23℃±2℃)2.4~2.6粒度标准筛840μm全部通过840-590μm筛余物为5%-30%590-297μm筛余物为30%-80%297-105μm筛余物为10%-40%105μm0-5%能通过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熔着团、片状、尖状物、有色、气泡等瑕疵的不应超过总数的20%。折射率(20℃浸渍法)1.5以上耐水性取10g样品放于100ml蒸馏水中,于沸腾水浴中加热1h后冷却。玻璃珠表面不应出现模糊状。中和这100ml水所需要的0.01M盐酸应在100ml以下。1.4.质量检验1.路面标线涂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标线喷涂实测项目项次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厚度(mm)湿漆膜±0.2按材料用量计算,或10%抽检冷膜+0.5,-0突起路标<25直尺:10%抽检2标线宽度(mm)+0.8,-0直尺:10%抽检3标线长度(mm)±50直尺:10%抽检4纵向间距(mm)±50直尺:10%抽检5横向偏位(mm)±20直尺:10%抽检2.外观鉴定:标线应等宽顺滑,摊铺后的标线边缘应无明显毛边,标线以外的道路应不被标线材料污染。(二)、路面标线施工要求施工工序:到达现场→安全措施→清洁路面→放样→涂底漆→涂敷→完成(通行)。材料的熔融与到达现场同步进行。(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先完全清除老旧标线,后使用机械吹扫路面并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下涂剂每平方米控制在150-200g,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3)热熔涂料在釜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书规定值180℃-230℃之间,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4)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5)撒播在标线上的玻璃微珠其质量和级配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玻璃珠的撒播应经试验方可实施。撒播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分布应均匀,含量以0.3kg/㎡的用量加压撒播在所有标线上。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50mcd。1x-1。m-2,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100mcd。1x-1。m-2。(6)标线使用的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接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侯性、抗滑性等特性,并应符合JT/T280—2004要求。(7)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橙色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采购人同意的方法施工。(8)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规定漆划。(9)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得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箭头标志和标线》(GB5768.3-2009)规定办理。(10)所有标线应具有线条顺直、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衔接良好、厚度均匀、光洁及精美外观;干燥后,应无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现象,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1)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2)喷涂施工应按采购人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14)热熔型标线的使用寿命质量要求:沥青路面标线厚度1.8mm以上,沥青路面24个月内标线内要无脱落、无变色等现象发生,36个月内完好率保持80%以上。(15)提供有效的热熔涂料检测报告(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中心)复印件,开标时出具检测报告原件。热熔涂料所用原料的主要部分(钛白粉、树脂)要求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
本文标题:道路热熔型标线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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