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其它综合 > 江西省级公费医疗转诊转院协议书
第1页共2页编号:_____________江西省级公费医疗转诊转院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2页江西省级公费医疗转诊转院协议书经省级医院建议、患者申请和享受单位同意,省公医办批准同志转医院诊断治疗疾病,转诊时限为月。为便于转诊费用报销,特签订以下协议:一、商定的转诊医院特指该医院本部,凡接商定医院、转诊项目、转诊时限发生的转诊医疗费用按公费医疗规定报销;凡在该院分部、分院、联合病房、其他非商定医院和非转诊项目、本次转诊时限以外的费用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二、患者须严格执行三、转诊的普通医疗项目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转省外治疗的住院床位费,其报销标准不得超过省内规定的同类人员的最高标准(普通人员每天12元,保健人员每天25元)。四、高额诊疗项目(含单项费用等于或大于1000元的检查项目),应事先通过单位向省公医办申请。未经批准和不属五、转诊返昌后必须在15天内凭六、其他事宜:以上条款由省公医办负责解释。本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转诊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享受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省公医办(盖章):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江西省级公费医疗转诊转院协议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638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