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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门店文件文件标题《门店温度监测和调控操作规程》总页数共1页文件编码RKMD-SOP-21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XX.X.X起草人质量管理部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XX.X.X审核日期20XX.X.X批准日期20XX.X.X修订原因20XX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一、目的:为规范门店温度监测和调控的操作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门店温度监测和调控的操作程序的管理。四、职责:营业员、门店质量管理员对本操作规程负责。五、内容:1.门店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温度调控设备和检测设备:1.1调控室内温度应使用空调;1.2调控冷链药品的存放温度应使用冰箱或冷柜;1.3温度检测应使用温度计,温度计应经过校准或检定。2.室内温度的调控程序:2.1应将空调安装在合适的位置,中央空调则应选择合适的气流出口位置,以使空调气流不会被遮挡,同时又能覆盖室内最大的面积;2.2空调安装完毕后,开机并选择适合的工作模式,调节室内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温度应以室内温度计检测结果为准;2.3每天按照相关规定监测室内温度,如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2.4温度控制不能达标的,应查找原因,如因设备本身问题所致,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属于设备与经营场所不匹配问题的,应更换合适的设备。3.冷链药品存放温度的调控程序按照《门店冷链药品温度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本文标题:连锁药店门店温度监测和调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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