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连锁药店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管理制度
1一、目的:为保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充分、有效的持续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对门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的考核。四、职责:门店负责人、门店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负责。五、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是门店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门店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价,以核实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从而不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质量风险,确保药品经营质量的过程。2.自查的目的:对门店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验证其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且有效运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使其不断完善,不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2.1检查门店药品经营过程中,执行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情况;2.2及时发现和纠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不足,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完善门店质量管理体系;2.3进行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阶段总结,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以实现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我完善和持续提高。3.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4.自查的内容:4.1从业人员的审核:包括岗位的设置、相关人员的配置及其职责发挥情况、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等;4.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门店文件文件标题《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管理制度》总页数共2页文件编码RKMD-QMS-02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XX.X.X起草人质量管理部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XX.X.X审核日期20XX.X.X批准日期20XX.X.X修订原因20XX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2可操作性以及其执行情况;4.3计算机系统的管理;4.4经营环节审核: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情况;药品的召回;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与销毁情况;特殊管理药品和电子监管药品的管理情况;4.5设施设备的审核:包括营业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校准或者检定等情况;4.6各项记录、凭证、档案和报告等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保存情况;4.7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5.自查的要求:5.1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检查项目,进行自查,自查时应深入调查研究;5.2自查以质量管理要素为对象,自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人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对药品和服务质量影响较大的环节、设施设备配备与有效运行情况等;5.3自查工作应着眼于适应性、操作性、考核性。6.自查人员: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由质量管理员负责组织,成立自查小组,由门店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质量管理员及相关岗位人员组成,自查开始前,由质量管理员对各自查人员展开培训。7.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程序按《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8.自查档案:质量管理员负责建立自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①自查记录;②自查报告;③不合格项目整改报告。9.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所有记录及报告,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本文标题:连锁药店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639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