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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方案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按照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为全面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切实做好2010年资源节约、土地节约集约与环境保护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土地节约集约与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十一五”总体目标,以节能降耗“十大工程”、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环境保护“八大工程”为载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进实施《行动计划》,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节能降耗方面。确保单位GDP能耗下降3.2%以上,实现节能550万吨标准煤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年耗能千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增加值能耗平均下降4.0%。——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确保实现全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均达到国家下达和省政府确定面积,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满足占补平衡要求。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单位GDP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下降5.0%,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综合容积率同比提升3.0%。——环境保护方面。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3/4以上的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均大于292天/年。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即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建筑节能推进工程、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商业及民用节能推进工程、公共机构节能推进工程、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从能源消耗较大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公共建筑等领域入手,全面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二)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即城镇建设节地工程、工业建设节地工程、住宅建设节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工程、农村建设节地工程、“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较大的工业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等领域入手,全面推进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实施环境保护八大工程,即污染减排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生态创建工程,从污染减排、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等领域入手,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分解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于6月15日前将年度实施计划上报省政府。各市政府要在年终向省政府报告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县级以上政府也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三)强化考核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统计、监察(监测)、考核体系,加强对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和监督检查。上半年,省政府将组织开展对各地2009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各市政府要相应强化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省政府还将根据各地年度目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以此推动《行动计划》年度各项工作的落实。附件:1.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2010年)2.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10年)3.浙江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0年)附件1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2010年)一、节能降耗主要目标2010年,确保实现以下三个方面工作目标:(一)综合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3.2%以上,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20%的约束性目标,年节约标准煤550万吨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年耗能千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增加值能耗平均下降4.0%。(二)结构调整目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4.6%。(三)管理推进目标。制定和修订10项强制性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推广实施100余项重大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完成800家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的能源监察或审计。二、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一)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编制《2010年浙江省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计划》,加强行业分类指导,加大各级财政对节能改造的扶持力度,引导年耗标准煤千吨以上重点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组织实施省节能重点项目300个以上,全省节能技改投入170亿元。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热电联产改造,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加快统调大型机组建设,抓好“发电厂节能调度系统”试点,完善统调燃煤机组有序调停等措施,着力推进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实现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平均发电标煤耗同比下降2克/千瓦时。年耗能千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增加值能耗平均下降4%,实现节能400万吨标准煤。(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根据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浙江省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继续强化落后产能淘汰。着重淘汰低效锅炉350台,改造在用锅炉350台;完成30万千瓦小火电关停计划;关停淘汰小造纸1.23万吨;淘汰直径2.4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45座,落后水泥生产能力500万吨。实现节能30万吨标准煤。(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以纺织等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为引领,以21个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和146家行业龙头企业为扶持重点,继续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着力引导企业在传统产业领域实施技术改造与创新,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有效降低工业产品单位能耗;以老旧柴油机更新改造等为重点,着力推进海洋捕捞业节能降耗。规模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四)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大力实施装备制造业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及成套设备、机械基础件和特色产品,推动锻压中心和铸造中心建设,提高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的研发和产业化扶持力度,组织开展第三批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评审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和协调大项目的招投标,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的首台(套)推广应用。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速2个百分点,实现节能45万吨标准煤。(五)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围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照明节能,高效洁净燃烧”等领域,加强高效节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组织实施示范项目10项;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示范项目10项;编制下达《2010年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深入实施“958”企业技术赶超计划,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开发省级重点工业新产品1500项以上;依托大企业建设2家行业节能技术中心;征集发布《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六批),召开系列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现场会,积极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14.6%,相对节能25万吨标准煤。(六)建筑节能推进工程。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积极推进实施65%设计标准,强化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开展一批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改造示范项目16项;结合国家用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省的实施,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实施用能监管示范项目40项;组织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专项检查,举办“第四届全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博览会”,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加快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形成节能能力约80万吨标准煤。(七)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撑交通运输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着力推进道路运输结构优化等6个交通运输节能专项行动。货运车辆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发展程度较2009年提高10%,车辆运输周转量能耗较2009年下降1%;继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各类班线整合100条,倡导发展节能环保和全承载式车辆;继续推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营业性运输船舶沿海平均燃料消耗下降至5.01千克标准煤/千吨公里,内河平均燃料消耗下降至10.11千克标准煤/千吨公里;组织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类科研11项,全年新推广使用驾培模拟器100台,争取提前完成2012年的配置任务。形成节能能力约67万吨标准煤。(八)商业及民用节能推进工程。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能耗定额限额标准执行范围,加强能源监测和审计,组织开展重点商业企业高温季节温控检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模式示范带动,着力推进商场、宾馆等重点商业企业的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年耗电300万kWh)以上商场、宾馆、银行等重点耗能单位用能考核;继续推行塑料包装袋有偿使用;积极推进湖州、衢州、杭州、绍兴、嘉兴、金华等城市的甲醇汽油试点工作;通过政策扶持以及强制性规范,加快推广应用新型车用节油减排器、电动汽车等一批具备商业应用价值的新能源产品;根据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节能灯推广的总体部署,积极做好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10大类产品和节能灯推广工作,重点商业企业节能灯使用率95%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照明节能灯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现节能6万吨标准煤。(九)公共机构节能推进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五年规划,各级政府机构要发挥表率作用,强制、优先采购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的产品;教育、卫生、机关及事业、文化等系统要分别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对本系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和考核;强化系统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能耗限额贯标对标活动;完成2005—2009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公共机构实现节能5万吨标准煤。(十)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程。组织实施《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启动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完成200家以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4000万吨以上;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0家以上,创建绿色企业80家以上;启动新一轮关停20%烧结砖企业工作,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达到75%,应用比例达到80%;水泥散装率达到71.5%;积极开展木材废弃物综合利用,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全年节材40万立方米;积极推进工业节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至54吨以下;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0.5个百分点,达到13.5%;继续组织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完成渠道改造5000公里,
本文标题: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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