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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渠道地招人员兼职管理兼职行为的界定:促销人员在岗期间以牟取个人利益为目的,长期帮助经销商销售其代理的与养元公司无关的其它厂家产品的行为视为兼职。促销人员在岗期间以牟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帮助其它经销商销售其它厂家产品的行为视为兼职。预防措施:业务人员、办事处主任、督导经理等各管理人员根据促销员排班表随时巡访抽查其工作情况。利用各种管理工具(如单天提报销量短信、日报表、业助巡店记录、管理软件等)对促销员工作过程进行监管。对兼职行为的处理:分公司发现地招人员有兼职行为的,可对地招人员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罚款或将其辞退的处理措施;如属于直接管理人员发现并处理的可免除其管理责任,如未能发现可由分公司追究其管理责任。如分公司未能发现地招人员有兼职行为而被公司总部检查发现的则要追究分公司经理的管理责任,并由分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本文标题:渠道地招人员兼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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