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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工作打假的处理流程市场上的仿冒、假冒产品,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即露头即打原则。打假工作必须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及时与公司法务部联系。一、业务人员须知1.仿冒产品的特征:从产品的包装、装潢、特有名称三个方面判断是否构成“六个核桃”侵权,只要有一条符合即构成仿冒。2.假冒产品特征:假冒产品的包装、产地、联系电话和公司产品“六个核桃”一样即是构成假冒。3.搜集信息:用数码相机对仿冒、假冒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拍照,上传邮箱。收集销售仿冒、假冒产品的销售网点(店名、电话、老板姓名、详细地址、仿冒产品数量),如果仿冒、假冒产品的生产地在所管辖市场要摸排到详细地址,但不可轻举妄动。4.如果需要打假费用,要请示公司法务部领导,否则不予核报。二、执法过程市场销售仿冒、假冒产品的:1.由公司法务部提供材料,由业务人员或一级商负责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股)、经济检查大(中)队、消保科(股))投诉,如果出现不予受理情况的及时与公司法务部沟通,由公司负责协调。市场执法出现难度一定要请示法务部。建议由经销商(或者通过其朋友)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2.生产仿冒、假冒产品的企业:由公司法务部负责处理。三、执法后的工作1.业务人员要将市场打假工作的进展情况详细如实的上报法务部。2.市场仿冒、假冒产品被工商部门查抄后,业务人员要向工商执法部门所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拿回后上交法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须是原件或者是复印件盖工商部门的红色公章,尽量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后面附上所处理仿冒产品的图片,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3.法务部内勤实现一案一表制。详细记录仿冒、假冒产品的报案时间、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同时将仿冒、假冒产品留存备案。
本文标题:部打假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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