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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合同金额:(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采购货物清单》序号采购项目品牌产地配置及说明数量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四、安装完毕时间:交货地点: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七、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八、违约责任2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采招办和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加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盖章):需方(盖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3附件附件一谈判邀请函经研究决定,就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2.采购项目容: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元(如需邮寄另加元),售后不退。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月日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7.谈判时间:8.谈判地点:9.投标方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元整、标二元整、标三元整。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签订合同。4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年月日前,标三为年月日前。8.交货地点:。9.验收:由组织人员验收。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附件三谈判货物一览表标一: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套)备注标二: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备注标三: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副)备注附件四投标方须知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2.定义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53.合格的投标方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投标报价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6.投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书6.2谈判一览表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6.6工程业绩表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6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8.2投标方应在年月日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开始接收投标文件。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7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8附件五投标书致: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以(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方(公章):投标方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9附件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和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由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产品的代理、专卖等资格证书。3.其它:。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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