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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曾说过:“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在湖北京山地区甚至出现了自杀屋、自杀洞。”试问对方辩友,对于这些可怜的老人,如果安乐死仍然不能合法化,难道要我们要放任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延续而不采取任何措施吗?这是不是与我们国家关爱老人的优良传统想违背呢?2.南昌,一个喉癌晚期的患者纵身从医院的大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不堪忍受连自己呼吸都无法控制的生命。对于这些已毫无尊严的在生命面前那么脆弱的患者,我们难道不应该将安乐死合法化,为他们提供一种可以更有尊严更加美好的生命终结的处置方式吗?3.加拿大威尼伯市一名妇女因身患绝症而赴欧洲寻求安乐死,这名妇女今年72岁,患有多系统萎缩症,这是一种罕见的慢性衰竭性疾病,目前没有治疗方法,这种疾病如果任其发展病人会逐渐卧床不起,失明,无法行走和讲话,换句话说病人全身器官会逐一衰竭失去功能。对于这位病人,难道我们不应该将安乐死合法化,反而还要残忍的一味延长其生命时长而徒增其痛苦吗?4.济南军区总医院消化科主任医师江学良曾通过微博收到一名患病女孩的“寻死”信件:“我真的想离开!”写信的女孩今年26岁,信件是她妈妈帮她代写。她因车祸瘫痪在床,只有一根小手指能动,对她来说身体已经成为灵魂的牢笼。于是她靠这根小小的手指与人沟通,强烈表达了自己想要安乐死的意愿。但因为安乐死没有合法化,她的愿望最终没能实现,只能继续痛苦地蜷缩于床铺之上忍受内心的煎熬。
本文标题:安乐死应该合法化自由辩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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