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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生为本,顺应国际教育“融合性”发展趋势,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多样化的需要,立足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办学基础实际,紧紧围绕增加教育选择性,以打造多样化的选择性课程体系为切入点,深入探索建设“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工学交替”的教学机制和“做中学”的学习机制,积极创新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二、基本原则强化选择性.以学生的充分发展为教育之本,尊重学生的可塑性变化,尊重学生的兴趣特长,尊重学生的成长意愿,在教师加强引导的同时,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制权利.彰显专业性.将专业教育贯穿就业教育与升学教育始终,在夯实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分别开发开设满足直接就业需要的课程系统和满足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系统,建设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又能适当融合普通教育的多样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增强实效性.破除旧的教育观、教学观、课程观、评价观,改革与学生的多样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教学方案、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管理模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效益.注重灵活性.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从教学实际出发、从学生实际出发,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灵活多样的资源,创新灵活多样的途径,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业教育教学形态.坚持统筹性.做到近期和长远相统筹、局部和全面相统筹、点和面相统筹,整体规划,渐次推进.2014年先选择一批中职学校进行试点,2015年选择若干个市、县(市、区)整体进行试点,2016年力争在全省推广.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学生多次选择机制.学生在校期间经过一学期适应性学习后,围绕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可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选择,包括选择专业方向或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逐步推进和实行“走班制”、“学分制”、“弹性学制”等现代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加强对学生学习选择的专业指导,全面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学校要高度重视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尤其是在专业学习过程中逐步发现和培育兴趣,明晰成长方向,树立发展目标.(二)优化选择性课程体系.选择性课程体系由“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组成.“核心课程模块”属于必修课程;“自选课程模块”供学生自主选修,属于校本课程.“核心课程模块”由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组成,按1:1比例分年段设置.强化公共必修课程的“应用性”和“实效性”,加强德育和职业精神教育.改革专业课程,确保专业理论教学和核心技能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推进以“教学项目”为载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核心课程模块”教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时数的50%.“自选课程模块”分“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两种.“限定选修”旨在保证学生选定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原则上学校要按二选一的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的课程科目,课程之间应努力体现彼此一定的逻辑关联.“自由选修”课程可以涵盖较广泛的内容,包括通识课程、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自选课程模块”教学时数原则上不能低于总时数的50%.“核心课程模块”和“自选课程模块”中均应设置实训实习课程.原则上,为直接就业学生开设的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50%,为继续升学学生提供的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30%.选择性课程体系的构建,要紧密结合我省全面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实际,尤其是适应高职提前自主招生、“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招生以及“3+2”、“五年统筹”等面向中职学生的招生方式和途径,加强学生职业精神与素养的培养,加强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三)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在近年来中职课程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理念引领下的教学组织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加强适合中职学生学习特点的实践性教学,大胆尝试“做中学”、“学中做”等体现“理实一体”的教学方法,努力促进专业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实训的有机融合.积极引导、组织中职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有的放矢地开展“导生制”、“导学案”等学习方式的探索,构建诸如产学研一体化、小发明小创造活动、社会调研等实践平台,努力开发学生的潜能,不断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自主能力.根据推广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的需要,探索“多学期制”,鼓励学校将学年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分成若干个“交替式”的长短学期;鼓励学校组织高一新生到企业实地体验,感知专业;鼓励学校在高二年级安排实施“学徒见习”,加深专业体验.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多形式组织教学.以提高教学的育人质量为标准,实现大班与小班有机组合,长课与短课有机组合,理论课与实践实训课有机组合.(四)打造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体系.按照有利于夯实学生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学生知识水平,有利于优化学生专业技能,在开发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学校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合作企业技术力量,充分利用普通高中甚至高等学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网络课程资源.积极鼓励通过教师团队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学校应基于自身条件和学生需要,加强课程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自行设计“自选课程模块”.省级教科研部门要组织开发数字化网络选修课程,建立全省性的选修课程资源库,供学校选择使用.(五)建立健全与选择性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价新体系.为每一门选修课程制定课程标准,规定课程性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以及实施建议.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所有课程参照学时数规定相应的学分.规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的,对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质量评价方式,包括课程完成即给学分,课程完成经书面考试合格后给学分,课程完成通过相关的技能考核或产品制作合格后给学分,等等.在严格甄别和把关的前提下,研究将学生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奖项转化为学分的办法.四、工作措施(一)深化认识.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事关人才培养的大事,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对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对这项改革的艰巨性必须有足够的准备.为学生开启多样化成长通道,必须基于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必须坚持专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必须坚持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方向和“职普融通”的改革方向,坚决避免出现“普高化”办学倾向,避免出现片面应试教育.(二)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小组,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推进本地的课程改革工作,积极调动并充分整合当地的学校资源、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并努力将教育资源增量部分有计划地向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倾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课程改革工作小组,校长是本校课程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课程开发规划、审批课程开发科目、评价课程试用成效、决定课程是否推广等事宜.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分认定及管理等事宜.设立学生成长导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选聘人选、组织导师、评价导师绩效、开展生涯指导等工作.(三)试点先行.2014年,先选择一批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巩固、有强烈改革意愿和较好改革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设点.试点学校可以整校进行试点,也可以选择部分专业进行试点.(四)培训跟进.2014年12月,省教科院对首批省级课改试点学校校长和试点专业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从2015年起,根据课程改革进程,不断扩大培训面,充实培训内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当地中职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四)建立考核制度.从2015年开始,各地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情况纳入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各地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列入省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内容.同时研究建立中职学校课程改革专项评估制度.(完)
本文标题: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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