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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日常保密工作主讲人张武烨2016年7月当前我国保密工作宏观形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保密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比以往更加凸显。做好财政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财政政策、财政资金是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科技、外交等安全的重要保障要素之一。财政保密工作是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对此,作为财政工作者务必要高度重视,将保密工作贯彻到财政工作的每个环节,切实铸牢财政保密防线。主要内容一、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二、定密工作三、保密管理工作(一)涉密载体的管理(二)涉密人员的管理(三)保密工作的要素保障(四)发生泄密事件的应对措施一、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2010年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1988年版的《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实现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二、定密工作定密分为原始定密和派生定密两类。原始定密指包括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简称机关、单位)依法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保密法律指出,市州机关除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市(州)人民法院、检察院具有原始定密权外,其余单位在未特殊授权的情况下不具备原始定密权。由此可知,我局不具备原始定密权。派生定密是指机关、单位对在执行上级机关、单位或办理其他机关、单位已定密事项中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据此可知,对上级或其他机关、单位已经定密的事项,我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派生定密产生涉密文件、资料。在派生定密时应当按已定密内容确定同样密级、保密期限,不得擅自变更,不需报上级定密机关、单位确定或批准。三、保密管理工作保密管理是指对涉密载体、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事项等进行管理的活动。(一)涉密载体的管理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具体的国家秘密载体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类:a.纸介质。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包含涉密文件、图纸等资料)b.磁介质。以硬盘、U盘、光盘、磁带等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c.光电质。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d.其他介质。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如涉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1)涉密载体管理具体要求1、秘密载体的制作①密件制作过程中所形成的中间材料,包括文件、资料的草稿、废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应当按正式秘密载体管理,不需保存的,应当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②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根据定密有关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2006年1月,某机关在转发其他部委涉密文件时,在文件印制过程中因校对人员疏忽,未标注文件密级,致使文件以无密级的形式印发,该机关下属单位接到文件后,将其在互联网站上发布,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该机关及时删除互联网上有关文件,收回已经印制的文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密文件制文模板③密件应当在本机关、单位符合保密要求的文印室、制作室印制,需要大批量制作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印刷、制作。禁止将密件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印刷、制作。我局机关在少量制作派生密件、复印涉密文件时,必须在文印室的保密电脑或保密打印机上进行处理。④凡制作磁介质、光介质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必须按照所存储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正式秘密载体进行管理和使用。2、秘密载体的收发和传递①秘密载体的收发及内部传阅要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密件包装应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指定的专门人员拆封。②接收密件时,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检查核对没有问题后,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2010年7月22日,某机关办公室文电处收到绝密级文件后交给保密员郭某办理,8月10日,有关部门向文电处催还该绝密件时,文电处才发现此件不知去向。郭某称,7月26日上午,该件已与其他需要交换的文件一起交给了机要通信员金某退回来文单位。但金某否认曾传送过此件,他们之间没有交接手续。事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判处郭某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免于刑事处罚。有关部门对文电处处长刘某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③收发文登记簿具体内容包括:a.收发文日期、收发文编号及文件、资料标题、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b.收文还要有“处理去向”登记。c.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换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④传递秘密载体要求:a.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b.送往外地的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邮政、机要通信传递;在本地区传递秘密载体,由收件或发件单位派专车专人直接传递;不得使用普通邮政和普通传真传递国家秘密。c.秘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应选择安全的交通路线,禁止在公共场所私自停留(不能办理私事或进入无关场所);⑤因公外出(不含专门执行传递密件密品公务)不得随身携带绝密级的密件;其他密级的密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严密的保密管理措施。⑥任何人都不能采用现代通信及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3、其他。中办文件、内部资料、领导调研等资料,虽不是密级文件,但也不得擅自拷贝或者扩大知悉范围、不得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播,如工作需要拷贝或扩大知悉范围的,应严格履行领导审批程序。中省市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调研等内容也不得随意在网络、纸质媒体等公开,需要公开的应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2015年,某单位陈某为方便工作,通过QQ将电子版内部资料传递给了他人,被当地保密局泄密检测系统检测到,当地保密局立即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并加以警告。)(2)涉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制发机关的要求或按照“工作需要知道”和“最小化”原则,确定知悉、阅读和使用范围。2、秘密载体的传阅①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涉密文件等涉密载体带到宿舍和其他公共场所阅办。②秘密件的传阅必须由专人使用专门的秘密件传阅夹,采取及时送、及时阅,并作好传阅时间、地点、传阅人等的记录记载,制作专门的秘密件传阅登记簿,不能按照一般文件的方式方法进行传阅。③传阅要严格履行只能直传、不得横传的原则。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不得用私人电脑、U盘存储国家秘密。④借阅、借用密件,要经过借出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有效监控之下。3、秘密载体的阅办单位,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和留存秘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秘密载体的,应当按规定办理。①绝密级及制文机关明确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一律禁止复印、复制。②复印、复制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印、复制。③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④复印件份数严格按要求办理,不得多印,并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复印戳记,视同原件的密级进行管理和使用。⑤制作、复制涉密载体,应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4、秘密文件资料的整理汇编①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作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②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秘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③汇编资料应当按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明密级和管理。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9、计算机的保密管理①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②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2008年7月,某单位朱某和李某,违规在涉密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被境外情报机构利用木马窃密程序,窃取多份涉密文件。朱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李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现任公职岗位。)③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④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⑤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⑥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⑦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⑧涉密计算机、专网计算机等应当专机专用,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等。目前,我局机关配备两台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管理,其余均为非涉密计算机。10、网络的保密管理我局网络主要有办公专网和互联网两类,暂无涉密网络。其中,机关党政专网、财政专网、办公系统专网等网络,虽不涉密,但也必须严格专网专用,应严格管理,严禁利用此类网络处理与系统业务无关的事务。11、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①对外宣传报道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③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2009年4月,有关部门在互联网保密检查中发现,某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载了多条涉密信息,涉嫌泄密。经鉴定,共涉及涉密信息59条。经查,自2006年来,该省部分单位在未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的情况下,盲目公开发布信息,致使上述59条涉密信息被上传至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及的46家责任单位和84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行政、党纪处理49人,其它处理35人。)(3)秘密载体的保存1、保存秘密载体,应登记造册,选择安全保密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由专人管理,必要时安装视频监视器,安排值班人员看守。不得将密件存放在个人家中。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和下班时,应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工作人员出差、开会等带回来的秘密载体,必须交单位登记管理,不得私存和销毁。3、每年应定期对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4、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按《保密法》、《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归档。5、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任前,应当将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办理移交手续后,并填写好移交清单后,方可离开。(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机,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中。在借调结束离岗时,未及时清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擅自将移动硬盘带出借调单位。2008年3月,张某将该移动硬盘交本单位同事王某使用时,王某将其中部分文件、资料拷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导致大量国家秘密和重要信息泄露。事发后,有关部门给张某、王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秘密载体的销毁1、销毁秘密载体(含磁介质),必须逐件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统一交由保密部门指定的销毁站统一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销毁密件。在销毁前应当指定人员认真进行清理,逐件填写“销毁密件清单”。需要销毁的密件,应当及时销毁。不能及时销毁的,应当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不得随意搁置、堆放,不得私自留用。2、严禁将秘密载体作废品出售,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保密法》规定,“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等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磁介质方面磁介质方面(硬盘、U盘等)按纸介质方面相关要求管理。特别强调:1、建立登记台账;2、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3、杜绝交叉使用。4、有密必定,无密不能乱定。(二)涉密人员的管理涉密人员主要分为核心涉密人员(年制作、处理绝密级3件以上)、重要涉密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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