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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应知应会知识1、“三会一课”是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每季度上一次党课。2、党费交纳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年薪制人员应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个体经营者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者,交纳0.5%;5000元以上者,交纳1%。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党费一般按月交纳,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按季度交纳。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什么是流动党员?它包括哪些党员?答: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且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它包括辞职、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外地务工经商、因私出国(境)等人员中的党员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以及其他流动人员中的党员。4、“两学一做”基础是什么,关键是什么?答:基础在学,关键在做。5、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包括哪些内容?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7、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8、“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9、“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10、“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12、四个自我能力:自我净化的能力、自我完善的能力、自我革新的能力、自我提高的能力。1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14、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5、好干部20字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16、“四有”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17、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十九大新的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旧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18、基层组织“五有”要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地议事、有责问事。19、基层组织建设7项重点工作: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扩大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20、无职党员“四位一体”管理制度: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积分管理、评星定级。2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22、合格党员“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2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有”要求:基层支部有方案、党员个人有计划、学习讨论有重点、教育践行有标杆、学习教育有特色、“两学一做”有氛围。24、“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25、党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六种问责情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27、“五级示范抓引领”是指自治区、通辽市、科区、街道党工委、社区村五级示范引领。28、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1241”工作机制是指:(1)党支部每年至少作1次党建工作报告。(2)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例会。(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报)(3)党支部每季度接受1次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调度或督查。(党支部书记需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4)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所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会议。29、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会或安排开展1次党建工作调研、督查。30、“532”工作法:532工作法,是指嘎查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组织实施,都必须严格履行五道程序、依次通过三次审核、坚持实行两个公开。五道程序即,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民会议决议、两委共同组织实施。31、“五个好党支部”是指: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32、党员固定活动日:原则上每月1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固定活动日”的规定动作:悬挂党旗、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先进典型、谈体会感言。自选动作:包括实行民主议事、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竞赛和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内容。每次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都要确定一个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进行活动总结。活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33、“五责联动”抓党建责任体系包括:“公开承诺”知责、“清单管理”明责、“述职评议”考责、“定期巡检”督责、“紧盯绩效”问责。34、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九、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35、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骨干培训班、树立典型等多种方法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贯彻要注意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決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传达和贯彻情况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讨论问题时,要注意发扬民主,让每个支委充分发表意见。在大家对所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接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2)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会前,党支部书记要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会上,要发扬民主,引导大家认真开展讨论,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表决同意,方能生效。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接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1)加强对党员的教有,提高党员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的自觉性。要让党员明白,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的纪律对党员的基本要求。(2)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了解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3)及时解决问题。对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决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掌握,并向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六、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担负着重要的责任。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在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中负有主要责任:(1)抓好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2)开好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3)加强支部委员会的思想作风建设。(4)注重支部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七、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1)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2)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于发展党员工作《党章》有明确规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保证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入口关”。八、党支部书记在党员教有工作中的职责。(1)制定党员教有计划。(2)组织支委会讨论研究如何抓好党员教育计划的实施。(3)对党员教有工作进行总结。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一般每年总结一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还要适时进行阶段总结。36、不合格党员处置流程: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遵循“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处置;惩前毖后,教育为先;扩大民主,群众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1.通过民主评议程序直接定格为“不合格”党员的程序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党员,党支部应通过民主评议程序,直接将其定格为“不合格”。(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2)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3)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4)本年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2.通过“票决制”认定不合格党员的程序除以上四类可直接定格的行为以外,有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表现的党员和上年度受到“限期改正”处理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票决制”评定其当年的评议格次。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区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到期不改的劝退或除名。1.限期改正。时限一年,限期改正期满后,经票决,仍定格为“不合格”的党员,劝其退党或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期限。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其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2.劝其退党。限期改正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限期改正期满后应当劝其退党。3.除名。对于劝而不退的党
本文标题:党支部书记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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