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陕西省)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为了使我公司创建文明工地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为突破口,加快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全面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文明工地科技含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制,规范对文明工地的管理,公司质量安全处根据陕建发[2001]121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表》的通知要求,编写了此细则。望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按此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望各项目经理部将意见收集后报质量安全处,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完善。1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面积1.1西安市城市规划区8000m²以上;1.2宝鸡、咸阳、汉中市城市规划区内6000m²以上;1.3其它城市规划区内5000m²以上;1.4同一个项目经理部在同一个工地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面积可以叠加计算。2应用新技术和禁用淘汰设备、设施材料和规范标准的要求2.1建设部建建(1998)200号《关于建筑业进一步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的通知》中的新技术应用项目;2.1.115层以上建筑应用新技术6项以上;2.1.28层~14层建筑应用新技术5项以上;2.1.37层以下建筑应用新技术4项以上。2.2对国家省上已淘汰的机械设备和停止使用的设施、材料;停用的规范、标准不准使用。2.3对在规定区域内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地,以及建筑面积达到10000m²未使用微机计量和塔吊,10层以上建筑未使用电梯的工地,一律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验评。3登记备案程序3.1符合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条件的工地,在工程经批准开工后,在±0.00前,由项目经理部按照以下程序向工程所在市、地创建文明工地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创建办)提出申请。3.2市地创建办对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进行基本条件审核,经市、地创建办登记备案签章后,一式三份报省创建办登记备案后返还二份,作为文明工地验收的必查文件之一。3.3登记备案的文件如下:3.3.1填写陕西省级文明工地登记备案表,并经市、地创建办登记备案盖章;3.3.2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3.3.3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3.3.4本企业和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4验收程序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工地,项目经理部可向所在市、地创建办请示,由所在市、地创建办向省创建办提出验收省级文明工地的书面申请报告。4.1已备案登记的工地;4.2经市、地验收,已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4.3主体工程基本完成;4.4经市、地对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打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单项得分达到该项最低分值以上;4.5填写省级文明工地自验报告表。5验收标准:对符合验收程序达到申报条件的工地,一般情况省创建办自接到申请验收文件20日内组织随机抽查,一次验收不合格不再复查。验收总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但下列各项得分达不到最低分值仍定工地为验收不合格:5.1工程创优,施工安全达标项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5.2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办公、生活设施整洁项得分在78分以下(不含78分)。6奖励加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总分中加分:6.1应用新技术项目数量超出规定者,每超一项加2分;6.2不在规定范围内,积极选用预拌砼,采用微机计量各加1分;6.3现场全部硬化,使用水冲厕所各加0.5分;6.4在部、省组织的检查中,施工工地或工程达到优良或受到表彰者分别加3分、2分和1分,被确定现场会参观的工地分别加2分、1分、0.5分。7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省级文明工地评比,对已授予省级文明工地的省创建成办将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7.1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火灾事故的;7.2工程主体验收未达到优良标准的;7.3在省级以上组织的安全检查未达标的;7.4发生重大治安扰民事件,影响较大的;7.5工地脏、乱、差,管理工作明显放松的。8创建文明工地的基本内容8.1施工现场管理规范8.1.1围档8.1.2场容场貌8.1.3标牌标识8.1.4作业条件环境保护8.1.5防火防爆防毒8.1.6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8.2施工安全达标8.2.1安全管理8.2.2脚手架与平台8.2.3施工用电8.2.4“三宝”与“四口”8.2.5模板支撑施工荷载8.2.6塔吊提升设备8.2.7中小型机械设备8.3工程质量创优8.3.1质量管理8.3.2计量管理8.3.3结构工程质量(地基与基础、模板工程、钢筋工程)8.3.4结构工程质量(砼工程、砌体工程)8.3.5实测实量8.3.6水电管预留预埋8.3.7工程技术资料8.3.8质量特色8.4办公生活设施整洁8.4.1办公环境8.4.2食堂8.4.3宿舍8.4.4厕所8.4.5卫生与急救8.4.6生活环境8.5营造良好文明氛围8.5.1文明教育8.5.2综合治理8.5.3宣传娱乐8.5.4班组建设9实施措施9.1组织措施9.1.1项目经理部组织创建省级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由6-7人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2~3人,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9.1.2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应经常与现场监督员、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公司质量安全处保持密切联系,请他们多提建议,并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共同创建文明工地。9.1.3文明工地领导小组要专门安排一名付组长与省市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新要求、新信息、适当的时候请省市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的同志来现场检查指导,以提高创建文明工地的水平。9.1.4根据陕建建发[2001]121号文件《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检查(验收)表中5个方面31个项目141个检查内容,237个扣分标准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文明工地施工组织设计和创建文明工地管理网络图。9.2具体措施9.2.1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9.2.1.1围档①大门采用钢质封闭大门,刷白色油漆,大门的布置统一、合理、美观。进门处有“施工现场,闲人免进”牌,大门上面搭彩门,布置灯箱,插彩旗、灯箱上写横幅标语:“中核建设集团第二一公司××项目经理部”。两边可布置适当的对联,如:“创文明工地,树行业新风”。“建优质工程,树精品丰碑。”(采用白底、蓝字)②现场围墙施工现场必须设高度大于1.8m的围墙,围墙内外墙面抹灰刷白,墙面布置宣传标语,压顶采用琉璃瓦和红砖砌花格压顶或出沿压顶抹灰。③建筑物围护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建设部推荐的密目网防护,围护整齐、美观无漏挂、脱落。④门卫门卫必须设专人值勤,并制定门卫制度,建立门卫进出登记薄。9.2.1.2场容场貌①道路现场主干道和料场必须硬化,基层2:8灰土20~30cm厚,面层用C100-150mm厚随打随压光。道路设计符合现场要求,不起泥、不起土、不积水。②排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域必须设计排水系统,要求合理、畅通、沟槽必须硬化,达到雨天施工不积水。③构件材料A、现场所进的构件和各种材料,必须按现场布置图堆放整齐,并分类分规格堆放。B、砂石场砌370厚1.2m砖挡墙,上设标志牌,注明产地、日期等,并按规定堆放整齐,怕潮怕晒的物料按规定要求存放或入库保管。C、钢筋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挂牌标明,如场地小可上架分规格品种堆放,挂牌标明,现场使用后多余钢筋及时清理归堆,主体结束后剩余的钢筋应及时清场。D、现场需要的周转工具要按总平面布置要求集中堆放,分门别类堆放整齐,脚手架管一头齐、扣件、配件要入池、入库、脚手板、模板按长短规格堆放整齐。E、使用后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整理归堆,清点数目,及时退库或转移至下道工序,严禁用钢、木模板,脚手钢管铺垫道路或移作它用。F、砼构件、木制构件、成形钢筋、予埋铁件等材料应分类、分型、分规格堆放整齐、稳固;木制品应防雨、防潮、防火;特殊材料、装饰材料均应按保管要求,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加强管理。G、水泥应分清标号,按进场先后时间堆放整齐,专人管理、限额发放,牌物相符,库容整洁、干净。H、有毒材料设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并有明显的有毒标志。I、楼层楼面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超标。④文明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谁施工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头,有检查制度。9.2.1.3标牌标识1)六牌一图。大门处或进门醒目处挂六牌一图(1、施工现场标识牌;2、岗位责任牌;3、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4、施工现场纪律牌;5、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牌;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图表按省质监总站统一要求制作挂设,要求美观大方。2)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禁止吊篮载人;4、禁止烟火;5、禁止入内;6、当心吊物;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8、当心落物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3)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在基坑边、坑井口、通道口、配电室、电气焊车间、发电机等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4)设备一机一牌。现场要求所有的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一牌制,写清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5)在办公区与生产区结合处“进入施工现场,请您戴好安全帽”,在安全通道处有“请您注意安全”的提示性文明礼貌用语。在临街、楼面处有文明礼貌标语,例如:“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您原谅”、“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您戴好安全帽”等。6)施工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全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二、三线配合人员、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均挂牌上岗;牌上内容有:姓名、照片、职务、工种、项目经理部名称、编号等,管理人员为红色牌,其他人员均为蓝色牌。7)安全帽标志:红色—管理人员;黄色—质监人员;蓝色—特殊工种;白色—施工人员。8)服装:项目经理部统一制作工作服,上班时统一着装。9)产品标识①标识牌规格,在同一施工现场用统一尺寸,且不小于500×500mm;待检状态采用白底黑字,标识牌注明“未经检验,禁止使用”字样。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换为白底红字标识牌,并注明“检验合格”字样,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采用红底黑字的标注明“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字样。②采用的各类产品一般采用实体标识。挂牌标识,标签标识和纪录标识等方法,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时间等。③钢材的标识,必须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质量标准、检验依据、进货时间。④水泥的标识。必须注明厂家、标号、质量标准、检验依据,进货时间。⑤地材的标识。必须注明产地、规格、质量标准。⑥建筑产品标识,如:浇注的砼柱、抹好的墙面面层,标识内容:品名、操作人员姓名、单位、检验人、检验结果。9.2.1.4作业条件与环境保护1)地面工作的如:木工、钢筋、成品半成品等必须设工作棚,各种机械设备设防雨棚。2)现场必须对污水、粉尘、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制定相应措施。3)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做到边做边清,日做日清,工完场清,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域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砌1m高砖墙围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出现场,建立“工完场清”的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现场的干净、卫生。9.2.1.5防火、防爆、防毒1)防火、易燃、易爆管理,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成立防火义务消防队,并与各业务组(部门),各作业队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定制度、建责任。现场仓库、油料库、木工棚等易燃区按规定设置不同性能的灭火器,由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2)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地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一、二级动火按陕西省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申请,工地领导批准,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有效期限为7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按无证动火论处。高层建筑(30m以上)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3)现场使用乙炔气,氧气瓶、乙炔安全帽、防震圈必须齐全,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4)施工现场严禁作业场所吸烟,特别是易燃、易爆处,如:木工棚、油料库、配电间等禁止吸烟,现场可设吸烟室(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现场有毒材料,必须建立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设专人专库管理,使用必须有保护措施。9.2.1.6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1)工程
本文标题: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陕西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431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