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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巴路奉节县城草段道路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工程特征与编写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一节工程特征一、工程形象特征渝巴路城草段属山岭重丘区,为国家二级公路,全长7.07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净宽10.5米,路肩每侧宽0.75米,边沟为浆砌片石三面光标准边沟,沟深、沟宽均为0.6米。路面为15cm厚泥结碎石面层,25cm厚手摆片石基层。由于路线段经过山区,地势陡峭,切割深,相对高差大,岩层风化程度高,滑坡较发育,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在这不长的路段里就设计有三座特大型、大型拱桥,四座中型拱桥,二座小型拱桥和21道石拱涵(长396.15米)、11道钢筋砼盖板涵(长152.3米)等跨越工程和较多的浆砌片石仰(俯)斜式挡墙、护脚、护坡等防护工程。二、工程项目组成特征:本工程项目组成特征如下表1-1表1-1项目单项工程合同工期合同价款质量施工名称名称最迟开工最迟竣工最长工期(天)(万元)要求单位一标段150128.2194合格重庆佳信2二标段180117.4063合格万州三江三标段9173.4714合格万州路桥四标段9155.8507合格奉节民政城五标段草六标段路七标段道八标段120101.6合格重庆天环路九标段180108合格万州渝万工十标段99.5.1099.8.2510572.7合格奉节甲高程十一标段十二标段180104.8合格四川省十三建涵洞32道79.5合格项目总目标4271087.5合格白帝镇人民政府三、工程管理特征由于移民拆迁、内部关系协调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方面的复杂性,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本项目由奉节县交通局组织实施;2.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白帝镇人民政府与奉节县交通局签订工程施工总包合同,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合同约定交通局仅派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组织竣工验收;3.合同约定工程投资采用总费用包干(1204.17万元)和按进度拨款。由县交通局按白帝镇人民政府完成工程投资的90%付款;4.本工程项目于1998年12月底由白帝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发包,其招标发包方式为平行招标发包,即把工程项目分成12个标段和中、小桥、涵洞分别招标发包,已签订了1、2、3、4、8、9、10、12八个标段施工承包3合同,部分标段已于1999年元月份开工;5.本工程项目在开工前未经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6.本工程项目是在开工后且部分分项工程已完工后才中途实行社会监理的。第二节编写依据及适用范围本细则主要编写依据有:1.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年12月以建监〖1995〗737号文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国峡移发〖1994〗89号《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监理规定》(试行);3.1999年4月14日长江移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奉节县交通局、移民局商签的奉移专监合字(1999)第1号《三峡库区奉节县专业项目复建单项工程监理合同》;4.业主即奉节县交通局与工程所在地白帝镇人民政府1998年10月31日签订的《城草公路复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其它有关工程施工合同;5.白帝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渝巴路奉节段(改线段)2K+178~8K+780(1~12标段)路基路面土石方、挡墙、防护等施工图设计;6.有关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二、适用范围:本细则是根据上述编写依据,针对城草路复建工程管理特点和现状编写的,因而它只适用于渝巴路奉节县城草段工程施工监理(不含桥梁)。第二章监理范围和监理阶段第一节监理范围根据我方与业主方1999年4月14日签订的奉移专监合字(1999)第1号监理合同的约定(合同约定监理范围为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结合本工程项目在工程管理上的特性,因此,对渝巴路城草段道路复4建工程的监理范围将是监理合同生效后由监理单位批准开工的前述城草路复建工程项目组成表中所有的分项、分部、单项工程。即在监理合同生效前已经开工的分项、分部、单项工程和虽在监理合同生效后开工但其开工是在监理单位正式进场前,是非监理单位批准的分项、分部、单项、单位工程,均将不纳入监理范围。第二节监理阶段监理阶段为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能与人员构成第一节监理组织机构的形式根据本站监理工程的分布特点,按以下“矩阵式”设立监理组织机构第二节机构职能及人员构成一总监室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其主要职能是代表长江移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负责,对下属监理机构和全站监理人员进5行领导和管理,对全站各项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监理业务和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直接进行领导和管理,并根据各驻地监理办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与驻地监理工程师一起直接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总监室按专业配套配置人员,其主要人员有测量监理工程师、地质监理工程师、桥梁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房建、水暖监理工程师、经济预算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人员。二城草路驻地办主要职能是在总监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城草路复建工程的日常监理工作。其人员有驻地办主任1名,负责桥梁监理的监理工程师1名,负责道路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1名,并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第四章监理目标与目标控制第一节监理目标城草路道路工程监理目标如下表4-1表4-1项目单项工程进度目标投资目标质量安全目标名称名称(天)(万元)目标一标段150128.2194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二标段180117.4063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三标段9173.4714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四标段9155.8507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城五标段草六标段路七标段道八标段120101.6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6路九标段180108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十标段10572.7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程十一标段十二标段180104.8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涵洞32道79.5合格以上项目总目标4271087.5合格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第二节目标控制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控制质量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安全目标。一、质量控制(一)质量的事前控制1、建议业主通知各施工单位暂停城草路的所有施工,而尽快组织城草路复建工程有关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且设计图纸会审和交底必须有监理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参加。2、尽快做好工程监理接管工作,按建设监理程序进行工程管理①建议业主在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方面对此前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理单位共同确定监理工程范围,作好监理单位对工程接管工作,商定监理单位具体进场监理时间。②监理单位接管后,应配合业主方面尽快作好复工准备工作,同时检查施工单位恢复施工的准备工作,在符合复工条件后,报业主批准发布“复工令”。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擅自复工的,监理单位拒绝对其合同标段的监理。3、有关监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公路工程勘测、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城草段施工图设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等有关质量控制的依据资料。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核查施工队伍的资质7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投标书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核查施工单位为完成其合同施工任务而配备的人员、机械到位情况,并检查其到位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机械的完好状况。核查后如发现其施工队伍不具备完成其所担负的工程所需的资质条件,可报告业主或业主代表处理。5、控制工程所需原材料的质量①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材料的合格证、检验证、免检证、试验报告单等;②对重要材料和保证资料不完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③发现有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运出工地,不得使用于本工地;6、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环境和管理环境①检查施工场地和驻地机构办公场地是否符合要求;②检查工地试验室是否具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必须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的现场试验条件;③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保证其工程质量方面的运作能力;④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方法和方案。7、执行工程开工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开工程序及暂停施工后恢复施工的报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和暂停施工后复工必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分项工程开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二)质量的事中控制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本工程项目主要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如表4-2:2、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制度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重要工序还需通知甲方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政府质量监督机关一起会同检查。检查合8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涵台、挡墙、护脚、护坡的基础、基坑施工按设计标准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方代表会同设计单位代表、甲方代表、质监部门代表一起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隐蔽。钢筋砼盖板涵的现浇盖板,在浇筑前要填报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认可。4、设计变更只有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才允许进行变更。但必须有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或变更图纸,并由设计单位代表就变更后有关技术要点等重要问题向监理方、施工方进行变更技术交底。5、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监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指令停工整改:①未经工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②工程质量下降或出现下降征兆,经指出后未采取改正措施或改正措施不力,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者;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⑤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⑥擅自转、分包工程;⑦其它有碍工程质量的事情。6、单项工程开工和停工复工均得按程序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分项工程的开工得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7、签付进度款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意见,凡哪部分工程质量不符要9求不得签付该部分工程的进度款。8、预防质量事故,凡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①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告;②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质量事故报告或在现场发现质量事故或缺陷,监理工程师应以“质量通知单”或“工作指令”形式(时间紧迫先口头指令后,立即补发“质量通知单”或“工作指令”),通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并根据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是否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同时尽快上报主管部门;③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或“指令”后,在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质监部门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参与下就事故范围、程度、性质、原因等进行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要有如下内容:A.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可能的发展变化情况等;C.事故中有关数据和资料;D.事故原因分析判断;E.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或已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F.事故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情况。④在施工单位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质监部门代表共同分析判断事故原因,商讨处理方案;⑤在事故处理方案经有关各方商讨确定后,监理工程师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按“方案”进行事故缺陷部位处理;⑥施工单位在处理完毕后应报告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质监部门代表会同检查验收事故缺陷部位处理结果,合格后签署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意见。109、质量、技术总监签署制为了严把质量关,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均由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有关监理工程师在有关质量、技术的原始凭证上根据其监理情况签字;10、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质量情况;11、必要时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质量会议;12、如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监理方难以有效行使质量控制权,则必须要求业主改正。必要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三)质量的事后控制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照程序和有关标准进行分项、分部、单项(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搞好质量的事后控制。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采用1994年3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工程的分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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