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不扰民措施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3、禁止在夜间10点至早上7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4、在高考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音的施工。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本文标题:不扰民措施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504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