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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 Dppzxbm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乃书于纸上。毕而卧。凄然入梦。乙酉年七月初七。-----啸之记。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1基本规定1.0.1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的整编,促进和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据健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以下简称统—标准和文档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制定《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1.0.3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1.0.4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1.0.5技术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纸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1.0.6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用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l.0.7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1.0.8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有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2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2.0.1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5.竣工图。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2.0.2技术资料应按统一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公章必须齐全。3技术资料的内容3.0.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础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3.0.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按统一标准(表B.0.l)“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中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3.0.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统一标准(G.0.l—2)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放线;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控制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3.0.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检查项目,除合同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再增加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3.0.5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3.0.6竣工图1.未变更的图纸仅加印竣工图印章,变更不多时可用碳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结构平面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及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2.不同幅面的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l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应露在外面。装订以散装在卷合内为主,也可用卷夹装订,应按专业进行组卷。3.竣工图印章的规格及内容按如下格式刻制。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加印在图标栏的上方。4职责4.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采购职责4.l.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采购业务过程中,必须索取生产厂家合法、正式的产品合格证,及品种、规格、性能、执行标准、质量指标、检验报告、使用操作说明等技术文件资料。4.1.2单机或成套设备进场,必须开箱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4.2.3凡采购的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外加剂、焊接材料、设备安装工程使用的配件、管线材料等,规定应进行进场复试时,必须按批量随机抽样(或全数)进行复试。规定应见证取(送)样的必须执行。所有试验宜委托同一单位进行,以保证试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4.1.4凡经查验、复试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在工程上。凡降低等级使用的,必须有设计或有关单位的书面认可文件,并注明使用部位。不合格的产品调出时,应向对方提供复试报告,并应有调往去向及必要的记录以备查考。4.1.5采购人员必须对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采购日期、进场时间、质量证明原件存放何处等建立记录台帐,并对其产品质量负有采购责任。4.2检验批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职责4.2.l检验批完工后,班组长、施工员、工长应自行检查分别签字.专业质量检查员复查合格后报监竣工图施工单位编制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理(建设)单位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4.2.2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评定结果负责。4.3现场施工试验、施工记录职责4.3.l素上灰土回填、砂石回填、砂、石含水率、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计量控制、混凝土坍落度、砂浆稠度、混凝土、砂浆试件取样及制作、钢材连接、焊缝探伤等,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试验。规定必须见证取(送)样的项目要执行其规定。4.3.2现场施工试验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报告,应立即取措施进行整改,形成隐患或事故时,应与监理(建设)单位协商,认真处理,并作为记录存档。4.3.3现场施工试验应由经培训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并对施工试验的结果负责。4.4试验、检测职责。4.4.l试验、检测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或商定的标准进行,无相关标准时可各方商定。试验、检测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4.4.2新产品的试验按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外进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执行。4.4.3核对取(送)样见证人员的资格是否和授权书一致。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经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后所送的试样、试件即代表批量,并对其代表性、真实性负责。试验、测试单位和测试人员应对使用的标准和结论负责。其报告必须签章齐全并加印CMA印章,并填写单位地址、电话、邮编方为有效。不得在报告上声明“仅对来样负责”4.4.4工程质量事故的检测、鉴定,事故责任单位的测试机构必须回避,由有关各方商定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指定检测、鉴定单位。4.4.5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试件、必须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作好记录存档。4.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职责4.5.l按统一标准(G.0.1一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6个专业划分所列的检查项目,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结构体检验,必须检验和抽查。4.5.2检验、抽查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并形成表格或文字记录资料。4.5.3当检验抽查的项目有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定时,应进行整修、返修以至返工,然后重新检验,达到标准、规范规定后方可验收。4.5.4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的人员应对其定性、定量的结果负责。4.6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职责4.6.1按统一标准(G.0.l-4)表“单位(子单位)工程(专业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所列的项目,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自检合格后,填表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再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观感检查的定性结论,按“好”、“一般”、“差”确定。4.6.2当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时,应进行整修、返修以至返工至符合要求。4.6.3参与观感检查的人员应对其定性结论负责。4.7施工单位资料管理职责4.7.1项目部对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建立有效、实用的规章制度,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资料管理应由经培训的人员担任。4.7.2总承包施工单对资料的总体质量负责,分包施工单对所分包工程项目资料的质量负责。4.7.3施工单位的主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应在整编成册的资料封面上署名签字并加印公章。4.7.4施工单位整编的资料应齐全、系统、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装订成册的资料应编印页码,任何人不得涂改、更换、抽除。若确须变动时,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否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时应追究其法律责任。4.7.5竣工验收前应将整编的资料提供给建设单位审核,并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预审符合要求后,再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4.8监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职责4.8.1从分项工程检验批到单位(子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建设)单位是决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是否做国家标准的责任单位。4.8.1工程质量验收时,除施工单位外,按规定应分别通知勘察、设计、人工地基检测、深基坑支护监测、规划、消防、环保、防雷等有关单位参加。参加单位应将通过验收的各自评语填制相应表格附在验收表之后。4.8.3监理(建设)单位是验收会议的主持单位,其主持人对验收结论负责。5表格使用5.0.1技术资料的表格,统一使用陕西省建设厅发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中的表格。5.0.2当表格不敷应用时,施工单位可按表的基本格式自行补充制定,并送省总站三份。6组卷及移交6.l组卷6.1.1一般简单的单位工程可按本规定2.0.1条技术资料划分的五类进行组卷。6.1.2大体量复杂的单位工程,凡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使用功能的工程,若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时,其技术资料可单独整编组卷。1.子单位工程体量小不复杂时,可按资料性质划分的5类进行组卷。2.子单位工程相对体量较大且复杂时,可按9个分部工程即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智能化分别组卷。6.1.3大型工程不划分子单位工程且9个分部全部由承包单位施工时,其资料的整编按9个分部(同6.1.2条第2款)分别组卷。6.1.4专业分包施工单位承建的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如大型土方、桩基、幕墙、地下防水、屋面防水、钢结构及各类设备安装等)在竣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其技术资料应按5类资料的顺序组卷。6.1.5技术资料应根据工程实有项目按各类表目录选表填制。6.1.6总承包单位负责总体技术资料的整编及组卷。6.1.7技术资料的封面、卷内文件编排、编目、页码、卷合、卷夹原则上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有关条款办理。6.2技术资料的移交6.2.l分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移交时限,将整编组卷成型的资料移交给总承包施工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6.2.2总承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移交时限,将整编组卷成型的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6.2.3移交给建设单位的资料,本规定确定为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若要增加套数,应在合同中确定或另行商定,并明确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单位自存资料份数自定。6.2.4分包或总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
本文标题:Dppzxbm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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