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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渝北东灌区奉节片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单位:重庆中泰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审核人:编制人:2编制时间:为了指导重庆市渝北东灌区奉节片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和该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进度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3)、《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3)、《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石砌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等进行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工作细则1.1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国家有关布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1.2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和“公正、独立、自主”的工作原则。1.3该工程为施工过程的监理,主要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监理的组织机构、控制措施、合同管理及人员职责见本工程监理规划。31.4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令、法规,遵守各项监理制度,坚持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1.5监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熟习工程图纸及相关规范,加强与工程各方的斜作,到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6监理人员不得在本工程施工、建造及物质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和进行其他有损工程监理工作或监理公司声誉的活动。1.7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该工程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除非施工单位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否则本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和要求执行,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开工和验收签证手续)。2施工测量实施细则2.1施工人员在本重庆市渝北东灌区奉节片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工程测量、放样之前应认真熟悉施工图设计,工区地形。场地的对内、外交通情况,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的有关要求执行。2.2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放开挖轮廊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高程;4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及地形图(用于工程计量的原始测量资料须经甲、乙双方认可,监理工程师监证);3)测绘基础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的开挖面貌图;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2.3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需布置成闭合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不低于二级导线精度;2)导线点应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埋砼桩并有点位标志和编号;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没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2.4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施工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2)水准测量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3)水准点应设在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尽量利用导线点。2.5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特别是本工程的堤线放线记录须施工单位作好堤放线资料,放线人和施工单位签章后报监理部备5案。2.6施工放线测量要求:1)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控制桩和水准点,并指示和检查施工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2)堤线不得超过长江委批准的制导线,堤线放线后应作好放线记录,并有放线人签字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堤线应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管理机关进行复核验线。3)施工放线测量必须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准进行的测量工作及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4)施工单位的测量数据必须通过校核条件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监理工程师的测量校核不承担施工单位的测量风险应负的合同责任)。5)施工放线测量精度要求:(1)干渠基线相对于邻进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50mm,高程允许误差±30mm。(2)干渠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线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位±30mm,堤轴线点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出总测点的30%。(3)渠身放样时,在设计断面的基础上对渠顶、渠底面按设计预留沉降量。(5)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6证。2.7计量测量要求: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标确定方案。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在认直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2.8工程竣工测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一的精度。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封顶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2.9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时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72)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3)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审核或认证。4)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3土石方明挖工程实施细则3.1本细则依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S9-85)》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3.2挡土墙及其它明挖工程开挖前3天,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必须的钻爆试验,并报送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1)开挖施工布置图;2)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3)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4)一般爆破、齿槽开挖或必须进行的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和爆破参数选定;5)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壁面的防护;6)出碴、弃碴措施及碴料利用计划与碴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措施;88)安全作业措施;9)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开挖措施;10)爆破施工中对临近建筑物及新浇筑的混凝土工程的保护控制和试验情况;11)施工进度计划报告;12)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3.3任一单项工程开工前3天,施工单位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基础、岸坡按设计要求开挖并清理就绪后,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报送中间申请检验报告。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安排进行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工作。3.5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两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3.6除非施工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仓)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单的2至8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仓)9许可证。3.7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可视为已经审阅。3.8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放开挖轮廊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及地形图;3)测绘基础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的开挖面貌图;4)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第十三条基础开挖断面及地形图规格1、原始地面地形图比例为1:200~1:500;2、用于工程量计算的断面比例为1:100;3、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3.9在整个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于次月10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原始记录资料,以利监理工作的进行。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包括下述内容:1)钻孔爆破试验及观测资料;102)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水平以及劳动力组合;3)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4)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处理措施;5)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6)质量检查原始资料。若基础或其它部位开挖完成,施工单位还必须主动配合业主、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相应开挖部位的地质描图。并向监理部报送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3.10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应按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3.11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3.12开挖轮廊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规格,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50c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5cm;2)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c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cm。3.13对于坚硬或中等坚硬岩石部位,实际开挖轮廊允许误差,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11)平面、高程一般不大于0.2cm;2)边坡规格依开挖高度而定;(8m以内,不大于0.2m;8~15m时不大于0.3m;15m以上边坡不大于0.5m)。3.14除非设计另有要求,否则不得在新浇混凝土区段及其附近进行爆破作业;若必须进行时,施工单位应于爆破作业实施前5天完成爆破试验和设计,并向监理部报送作业实施计划,且需在得到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应包括:1)钻爆方式及爆破参数试验成果;2)爆破前后对比检查措施;3)必需的防震或补强措施。3.15若采用保护层一次爆破开挖技术时,必须进行爆破试验,并在开挖实施中向监理部报送成果。否则,对于建基面上1.5m以内的保护层开挖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用手风钻逐孔装药,火药起爆。其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2mm(散装炸药自行加工的炸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6mm);2)对于坚硬、完整岩基,最后层炮孔孔底高程可钻至基面终孔,但孔深不得超过50cm;3)对软弱、破碎岩基,应留足20~30cm厚的撬挖层。3.16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对于坝基、岸坡及其它倾斜和垂直的建基面,应沿设计开挖轮廊采用预裂爆破,或进行光
本文标题:某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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