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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名称:高新区第一农民安置新村监理项目部: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八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确保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成效,有效规避监理工作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该安全管理控制实施细则。二、编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c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e《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国务院法治局);f《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g《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h《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j《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务院);k《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m《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部);n《技术公告》(建设部109令);p《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令);r《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质[2004]59号);s《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修改稿,待颁布);t《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u《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v《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w《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GB5306—85);x《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B50300—2003);y《组合钢模板技术规程》(GB50241—2001);z《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三、本工程概况第一农民安置小区三层灰土地基砖混结构共计85栋楼,建筑面积约184920平方米。建筑物设计耐久年限五十年,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类别为丙类,安全等级二级。±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值为407.80~406.55。四、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及专项方案内容审查: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置。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点焊与氧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5.1.1安全生产技术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两部分,本作业指导书主要涉及监理单位必须审查的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A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保障、质量保障体系(包括组织机构、成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以及相应岗位证书)。B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a制度;b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c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标;d工程项目各层次、各部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e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相互关系;f安全生产定期、专项检查制度;g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奖惩制度。C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包括:a制度;b项目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计划;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计划;d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实施所需的资金计划。D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日常培训/岗前培训/特种培训的要求、计划、实施办法、考核规定等;b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处置、复查的要求和规定);c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工程项目事故应急预案;e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交底制度;f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g施工工艺及安全设备选用制度;h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i安全生产设施、装置管理制度;j特种设备管理制度;k安全设施、装置检查测试器具管理制度。E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包括:a工程项目使用的现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目录;b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操作规程目录;c现场悬挂公示操作规程的规定。F工程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器设备的性能、规格、型号是否能够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是否符合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1.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安全生产危险因素所采取的消除或控制性技术措施,亦即以保障职工安全、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审查的内容应包括:A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a道路、出入口、给水、排水、排污、消防通道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b办公设施、宿舍、生产区域是否分开,是否有医疗设施,办公设施、宿舍是否处于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建筑物高度2—5米,坠落半径为2米;高度30米以内,坠落半径为5米。施工用电1KV以下,安全距离为8米;330KV—550KV,安全距离为15米);c材料加工、堆放设施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B对工程项目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部位、施工环节的表述和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完整,实施监控的措施、方法是否可行,是否涵盖了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隐患消除和监控措施是否具体、可靠。a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和环节;b施工现场的脚手架;c“三宝”、“四口”、“五临边”;d施工机械尤其是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吊篮等的装拆和安全使用;e有无安全教育培训;f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作业证书;g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h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中有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明确界定。C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审查内容:a防护棚、防护栏杆的设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b安全网(包括密目网、平底兜网)、踢脚板、挡脚笆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c各种洞口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d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整、正确。——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的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钢筋绑扎悬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砼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模板支撑施工和模板拆卸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门窗安装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墙、内墙装饰装修工程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悬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还应包括作业人员立足点、防护栏杆、安全网设置、操作平台、安全警示设置等内容。e施工工艺安排的上下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f安全警示的设置(包括设置的位置、内容、数量、颜色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g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使用规定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审查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规定)。h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梯、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布料机等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编制相应施工方案,并经监理人员审查。——审查施工方案技术可靠性、合理性;——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包括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公式、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以及对使用过程中最大荷载限制的要求等);——安全门、闸和制动、开启装置是否可靠;——相应配件的质量证明书;——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审查原件,项目监理部留存复印件);——对上述设施、装置的审查从严进行。审查批准程序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程序,审查过程必须建立审查记录。未经审查批准的设施、装置一律不准使用。i审查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如是否向操作人员告知高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可能带来危害,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双方签字确认等。D.对冬期、夏季、雨期等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方案的审查。E.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6、对施工用电方案的审查。其审查内容应包括:6.1.1用电方案中的外电防护措施是否到位;6.1.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包括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专用零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6.1.3对施工用电方案中所采用配电箱、开关箱的审查。审查的内容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隔离开关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之规定;6.1.4对施工现场照明用电方案的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照明回路漏电保护措施、灯具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措施、湿作业使用低压(36V)措施等是否齐全、准确;6.1.5对配电线路的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配电线路使用的材料、线路过路(包括过路高度、两端支点位置、过路保护措施等)、架空线路(包括线路位置、架设高度、架设支架等)、架空或埋设电缆(包括线路走向、埋设深度、保护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内容(包括图纸、文字说明)是否齐全、正确;6.1.6对电器装置的审查。主要是审查所选用的闸具、溶解器的参数选定是否正确可靠,是否有计算书;6.1.7对用电档案的审查。主要审查诸如塔机、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等大型用电机具(设施)专项用电技术方案(是否编制以及编制正确与否)和现场施工维修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包括制度、记录格式、巡视、维修岗位责任等);6.1.8对电工(包括施工电工和维修电工)岗位证书的审查。7、对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7.1.1审查应包括的施工机械种类:平刨、圆盘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起重机械、推土机、挖掘机、装卸机械等。7.1.2审查的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第34条、第35条等)及其《释义》;(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7.1.3审查的主要内容:(1)设备性能是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2)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及操作规程是否齐全;(3)施工机械的使用制度、安全生产规定是否齐全、正确;(4)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审查证书原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是否正确,项目监理部留存复印件)。7.1.4对施工机械、设施应重点审查的种类和审查内容:(1)重点审查的施工机械A塔机;B各种物料提升机;C钢筋加工机械;(2)审查的内容:还应补充审查如下内容A审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B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C塔机、各种物料提升机的拆装方案(内容
本文标题:高新区第一农民安置新村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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