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承包合同1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承建之嘉善县2014年荻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系二标段,现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二:施工地点:三:工程内容:安装约:(大小尺寸合计)钢砼承插管950m、钢砼平口管1700m、砼梯形渠15000m、素砼涵管1000m,以及PE管800m、老沟拆除500m、老沟压顶200m,详见清单或图纸。四:施工工期:2014年11月28日----2015年4月30日前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拖延工期在业主允许期限内,否则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罚金。五:承包方式及金额:渠道安装包工包料带劳动工具,主材一定要按业主验收合格甲方签到合同的厂家进货乙方代为联系,总价控制在结算价的84.5%以内,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六:付款方法:根据主合同月报付款方式,工资材料分开支付。七:施工质量: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改正达标合格。2、主材不按甲方签订合同的厂家进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请保留此标记。)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八:双方责任:1、甲方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4、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人购买好安全保险,造成之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九:违约责任: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龙坝库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2建设单位:竹溪县龙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竹溪县市政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6、工程内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7、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完工日期如下:1、开工日期:2014年11月11日2、竣工日期:2015年5月31日3、总日历天数:200天。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设计要求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并及时提供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检查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单价结算总价中标方式,本合同约定中标价为74344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按照各单项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验收标准规定和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执行。竣工结算以本标段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款为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数为准。第八条付款方式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由现场监理部审核下发《项目开工令》。合同内的建设内容,均由施工企业或个人垫资先建,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除10%的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付清(10%质量保证金在正式验收后半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前工程支付应控制在中标合同价款的80%以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10%交付,在工程量全部完成后退还,不计利息。第十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条件;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二条甲方代表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各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第十四条甲方工作职责甲方应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如未能及时完成造成工期延误,要承担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1、对乙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并实行上述人员押证管理。2、负责协助乙方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协调关系。3、负责协调清障及其补偿工作。4、负责对工程施工费拨付,由现场监理单位提交拨付计划。5、负责对工程进度和工期进行统一调度,组织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6、负责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核、上报。7、负责制定工程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对竣工工程进行交接。8、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9、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10、本项目重大变更或隐蔽工程在施工前或隐蔽前应及时通知审计机关参与查看现场。第十五条乙方代表(项目经理)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2、乙方代表和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从招标到施工期负责人不得易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易人的,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承诺,否则,合同履行终止。第十六条乙方职责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未能正常履行义务与权利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乙方必须赔偿全部损失。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和税金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代收代缴;2、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3、按监理方要求做好各项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4、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5、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完工清净场地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7、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监理审查;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10、施工企业应优先考虑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且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11、乙方应建立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基建财务专账,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第十七条材料供应1、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材料,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并上报进场材料报验单进行验收签证。分批次,分品种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和责任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的变更程序办理)施工,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3、工程质量应服从监理方的技术要求;4、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并实行“五大员”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并将其证上交甲方管理。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驻现场负责施工。5、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向他人转包。6、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7、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和单元工程报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施工;(4)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覆盖。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规定一、一般规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乙方可在施工前7天内,自费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所需要的图纸。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按合同规定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图纸和文件,必须经过监理机构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1)乙方应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在每月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以及其他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5、现场临时设施(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场内施工道路乙方
本文标题:施工合同范本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671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