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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城镇总体规划(2013-2030)第一条规划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西藏那曲城镇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贯彻“五个统筹”方针,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2.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彰显那曲的市特色。3.从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及那曲县的全局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4.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协调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配置,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5.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第三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1.近期:2014—2020年;2.远期:2020—2030年;3.远景:2030年以后。第四条规划范围与层次规划区范围界定为包括那曲城区及城区周边、西南部物流园区及北部拓展区在内的72.71平方公里的用地。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是指那曲城区及城区周边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56.33平方公里。第五条规划地位本规划是那曲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六条城市性质西藏重要的交通枢纽、物流基地和对外开放门户,藏北地区中心,具有高原游牧文化特色的草原低碳生态旅游城市。第七条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20年:人口综合增长率为6.0%,人口规模为19.25万人;远期2030年:人口综合增长率为4.5%,人口规模为29.89万人。第八条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5.99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35.01平方米;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41.9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40.31平方米。第九条居住用地规模那曲城区现状居住用地1064.96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的25.39%,人均居住用地35.63平方米。第十条公共设施用地规模至规划期末,城区公共设施用地为552.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17%,人均用地面积18.48平方米。第十一条行政办公用地除主城区外分别在南部新城和北部拓展区分别布局相应规模的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9.82hm2,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6%。第十二条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41.5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9%。文化设施规划按“地区—居住社区—基层社区”3级配置。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地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加强建设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解决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不足的矛盾。第十三条体育设施用地规划体育用地17.22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41%。第十四条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划期内规划医疗设施用地50.31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0%。第十五条文物古迹用地规划在其周边开辟开敞空间予以保护,在其北部结合小班禅出生地保留一片传统民居风貌区,形成一个能展示那曲历史的传统文化街区。第十六条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立“地区级-居住区-社区”三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大型区域性批发市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60.60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36%。第十七条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物流园区,主要建设一、二类工业用地,严格控制主城区发展工业用地,新增工业项目在物流园区集中布置。规划在北部拓展区规划产业新区。规划工业用地217.82hm2,占规划建设用地6.48%。第十八条仓储用地布局利用青藏公路、青藏铁路和规划京藏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在火车站周边形成大型仓储物流园区。建设具有现代仓储、配送加工、商品批发、展览展示等多种功能,为那曲及周边区域生产提供服务,规划建成西藏自治区物资存储、货物转运中心。南部新城结合物流园区内部的保税和物流功能,规划相应规模的仓储用地。规划2030年仓储用地237.69hm2,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5.67%。第十九条城市主干路系统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控制为30--40米,道路横断面按照双向4--6车道标准进行设计,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第二十条城市次干路系统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控制为20--30米,道路横断面按照双向2--4车道标准进行设计。次干路设计车速为30--40公里/小时。第二十一条城市支路系统按照12--20米进行控制,道路横断面宽度一般不小于7米,设计车速为25-30公里/小时。第二十二条公交站场设施规划(1)公交枢纽站、首末站规划设置公交枢基地1个,位于那曲主城区现状客运总站。分别在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大中型居住区附近结合公交线网规划配置9个小型公交车首末站,分别位于主城区、物流园区、南部新城区和北部扩展区,每处用地一般在1500平方米左右。(2)公交站点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公共交通站距宜按400-800米设置。此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同向换乘距离不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米。重要交通集散地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设公共交通车站。公交沿路站点在详细规划中必须予以考虑,并应当尽可能采用港湾式停泊,港湾式停靠站长度至少保证2个停车位。(3)停车保养场规划拟在主城区、南部新城分别设置一处停车保养场,没处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左右。(4)公共汽车中心城区公交配车数至少应达到100辆。远期应达到200辆。具体每年新增车辆数,视公交线路、行车间隔和客流变化确定。(5)公交线路规划中心城区远期公交线路为10条快速公交线路。第二十三条城市绿地系统(1)三沿系统布局沿山系统:次曲河以西的低山,植被条件差,是“天葬”、门珠大法会等宗教民俗活动用地。沿河系统:主要指次曲河、色尼河、达嘎雄曲两侧的滨河地带,是城市主要的防护隔离绿地。沿路系统:沿城市外环路两侧均形成绿化带,但是在城区内主干道不宜规划绿化带。(2)公共绿地那曲作为一个基础设施薄弱,旅游资源贫乏的城市,采用分期实施,逐步创造景观的办法,在主城区充分利用有山有水的自然条件进行开发,引入次曲河水,在城镇北部、109国道以西,将废弃的沙石取料场改造成人工湖。在南部新城区,结合那曲河、次曲河及天然温泉,汇流所形成的丰富水系资源,建设滨河公园,美化城市景观、服务新区居民。在主城区将色尼河与次曲河河道治理与公共绿地建设相结合,使之成为人们暖季休息娱乐的场所及贯穿城市中心的城市绿带,沿河两侧修建步行路,配以美术路灯,点缀小品座椅等设施,为居民提供游憩场所。(3)防护绿地次曲河上游和达嘎雄曲建设水源保护绿地,防止水土流失,以灌木绿化为主。次曲河绿化隔离带,规划大面积种植灌木林。热源厂周边建设60米绿化隔离带。高压走廊防护绿带。第二十四条供水系统规划近期由第三水厂(规模30000吨/日)、第一水厂(规模5000吨/日)对中心城区统一供水,第二水厂关闭;远期待第三水厂续建工程(总规模60000吨/日)完成后,再关闭第一水厂,第一水厂可作为城镇供水的备用水源使用。第三水厂地面标高为4495米,中心城区地面标高介于4490米-4550米之间,地形高差较大,为节约能源,减少管道爆管,配水管网需保证合适的水压,因此规划本区块采用分区供水,地面标高在4525米以下的区域为低区,由第三水厂直接供水,4525米以上区域为高区,加压后供水。规划在物流园区的西部建设第四净厂,水厂规模为50000吨/日,该水厂为物流园区和南部新城供水。规划在物流园区的西部建设第四净水厂,水厂规模为30000吨/日,该水厂为物流园区供水。水源取自那曲河。规划在南部新城的西部建设第五净水厂,水厂规模为40000吨/日,该水厂为南部新城供水。水源取自那曲河。规划在北部拓展区建设第六净水厂,水厂规模为40000吨/日,该水厂为北部拓展区供水。水源取自次曲河。第二十五条污水系统(1)污水量污水量按给水量的80%计算,由于给水量为最高日用水量,计算污水量时按日变化系数1.2取值,则主城区污水量为4.5万m3/d,新城区(包括物流园区和南部新城区)污水量为3.0万m3/d,北部拓展区污水量为2.5万m3/d。。(2)污水处理物流园区、南部新城区各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主城区与北部拓展区分别独立建设污水处理厂,整个那曲共建有四座污水处理厂。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布置在物流中心西部、青藏公路以北、那曲河北岸,级别为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水排入水体,现状处理规模为0.6万m3/d,现状占地约1.5公顷,远期处理规模扩大到1.7万m3/d,远期用地控制为1.5公顷;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布置在迎宾大道以南、次曲河北岸,级别为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水排入水体,规模可按远期控制,分期建设,占地约6.0公顷;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4.5万m3/d;南部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次曲河南岸,处理规模2.4万m3/d,占地3公顷;北部拓展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高压走廊与高速公路之间的绿地内,处理规模2.5万m3/d,占地3公顷。(3)管道布置污水管道根据地形地势、结合规划道路采用低边布置。主城区根据排水管网现状布置情况,以扎空路、高原路、浙江路、文化路及环城南路为污水干管收集污水后汇流至滨河路污水主干管,自北向南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排入次曲河。物流园区结合规划道路采用低边布置的原则,由东向西收集污水。物流园区污水依靠重力流方式收集,南部新城区结合规划道路采用低边布置的原则,由北向南收集污水靠重力流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北部拓展区原则上以重力流为主,尽量减少过河段,收集污水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医院污水和有污染的工业废水须经源内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第二十六条雨水系统根据地形地势,主城区以扎空路、高原路、浙江路、文化路及环城南路为雨水干管,收集区域内雨水排入主城区西侧的次曲河:物流园区、南部新城区和北部拓展区根据地势按重力流排水的原则布置雨水管道,划分排水分区,就近将雨水排入附近河流。第二十七条电网电压等级主要以110千伏和35千伏高压输电,10千伏中压配电和380/220V低压配电三级四档电压组成城市电网。第二十八条电源规划以110千伏那曲变为主供电源,以城区附近的查龙电站为本地电源;在规划区南部落点110千伏那曲2变,其后以110千伏那曲变、那曲2变为主供电源,查龙电站为本地电源。第二十九条燃气气源规划近期:在天然气管网暂时未到达以前,可采用液化天然气(简称LNG)作为过渡气源,提高人均耗热指标,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在管道燃气未到达的区域继续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远期:以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选择涩北气田的管道天然气。天然气管网覆盖整个城区;在天然气管网难以到达处,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第三十条供热热源布置那曲地区在主城区、南部新城区及北部拓展区内各规划建设锅炉房一座,分别位于主城区罗布热地南路以东地块、新城区南部地块内和北部拓展区东部地块内。主城区及南部新城区的锅炉房远期规划4×116MW热水锅炉,占地面积约6公顷。北部拓展区远期规划4×58MW热水锅炉,占地面积约4公顷。供热系统采用“二环制”,一级热水网供、回水参数130℃~70℃;二级热水网供、回水参数80℃~60℃。远期拟建的天然气管道途经那曲,在那曲主城区南部也规划建设一座3万千瓦级天然气热电站,并建设相应的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与主城区及南部新城区互相连通。机组可选用2台1.5万千瓦单循环发电燃气轮机,配2台35吨/时余热锅炉,供热能力约为150万平方米。第三十一条环卫设施规划(1)废物箱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2)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80米,在已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应试行垃圾袋装化,远期全部推广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方式。(3)公共厕所公厕应按每平方公里设置3-4座,宜与其它环卫设置合建,独立式公厕周边设置3米宽绿化带。(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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