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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作业指导书(SK/C14-004)(试行本)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5月编制说明在施工现场,无论大中型机械及生活电器设备、都离不开电。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艺特殊的复杂性,用电很难能做到规范标准,为了使现场监理人员能迅速熟悉、了解并提高对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能力,特编制此作业指导书。随着当前日新月异的工程建筑发展形势,新规定、新要求、新工艺将不断出现,本作业指导书的各类文件、样张可能会出现落后、过时等情况,公司将不断更新、改版,请及时关注,并希望给予相关的指导、提醒。技术质量部2011年5月23日编制人:技术质量部审核人:审批人:目录第一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则及相关术语、代号一、总则二、相关术语三、相关代号第二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及要求二、电工及用电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要求三、现场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第三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点检查项目与标准要求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的基本步骤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项原则”概念图示解读三、如何识别三相五线:四、相关电气设施、设备与漏电保护器在三相五线中的正确连接五、保护接零、接地与防雷的监督管理六、对施工现场配电室及电缆线路的要求七、配电箱与开关箱使用与维护的监督管理第四节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及照明现场检查一、总体要求二、各类施工现场电动机械的检查要点三、现场照明器具的检查要点第五节表格样张第一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则及相关术语、代号一、总则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此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二、相关术语1、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2、高压: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3、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5、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6、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7、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8、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9、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10、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11、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巳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12、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13、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14、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15、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16、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17、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18、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19、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20、触电(电击):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21、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22、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23、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24、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25、隔离变压器:指输人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26、安全隔离变压器: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三、相关代号1、DK---电源隔离开关;2、H---照明器;3、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电线;4、M---电动机;5、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6、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7、PE---保护零线,保护线;8、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9、T---变压器;lO、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ll、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12、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13、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14、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15、W---电焊机。第二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及要求(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前监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认真学习、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掌握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3、详细了解、核算施工机械、照明等用电负荷总量(二)审查依据及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规范标准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涉及到的强制性条文:1.0.3、3.1.4、3.1.5、3.3.4、5.1.1、5.1.2、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程序性审查: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人应为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提示:监理在审批时为了确定编制人是否为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可要求编制单位在方案中附编制人有关电气专业方面的相关证书;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审批人是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提示:技术负责人的签名一定与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技术负责人一致。如下:符合性审查: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提示:现场是否一定编制独立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可根据上述指标进行判断。5、审查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符合;提示: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置情况,要建立在施工组织设计完成的情况下,两者平面图应一致,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中不可缺少的布置图之一。6、临时用电方案中是否有施工用电系统图,并符合要求;提示:临时用电方案中应有三张图:用电平面图、用电系统图、用电原理图。针对性审查:7、方案中是否有施工用电计算清单及材料明细表;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8、各施工用电量是否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用电总容量匹配;9、方案中是否有临时用电日常巡视维修制度及定期检查、复查、验收制度;10、方案中是否有防雷装置设计、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措施;11、方案中是否有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措施;12、方案中是否有临时用电停送电制度及相应表格。(四)方案编制的动态性:对整个工程而言,随着施工进度的不同,每个施工阶段的用电量将会不同,因此三级配电系统与电缆布设等因素会因各阶段的用电量的需求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临时用电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具有有动态性,现场监理应根据不同阶段的用电变化及时要求总包更新或重新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方案,例如:房建工程,可分三个阶段编制或更新,进场后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桩基)】,待桩基结束进入主体施工后,应及时更新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主体)】,待主体结束后,再补充更新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装修)】。当然,如果第一次编制时就考虑的很全面,能够指导整个施工过程的用电量,也可只编制一个用电方案。二、电工及用电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要求(一)电工1、对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现场监理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依据:沪建交〔2009〕243号文、沪建建管[2009]61号文以上文件可在公司信息化平台---技术管理模块---规范标准查询---地方标准---上海市政府、质监站等部门发文中进行查询、下载。文件摘要:为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的工作程序,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原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符合《通知》范围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盖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为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凭证领证和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现延期至201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电工操作证使用期一般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样张:截止到2012年5月有效的证书截止到2012年5月前过期需复审的证书证书有效期限每两年复审一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用印章复审后加盖审核章有效期已到,需复审(二)其他用电人员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JGJ46-2005)(8.1.1条)】三、现场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JGJ46-2005)(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监理应及时督促和检查施工总包或分包建立相应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期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第三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点检查项目与标准要求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的基本步骤一般本着“先内后外,由上至下”的原则进行检查。1、所谓“先内后外”:就是首先查内业资料而后查现场用电,内业资料检查详见“第二节”2、所谓“由上至下”:就是先由施工现场用电系统的
本文标题:临时用电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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