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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试行)》解读(一)背景:•1、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城市更新公开透明市场。•2、通过招拍挂形式把城市更新准入与配置权按市场地分配给优质改造方,从而实现政府引入大项目,优质开发主体,高端产业资源、增加收益目的。(二)基本流程:(二)基本流程:(二)基本流程:1、前期工作流程•由于东莞城市行政比较特别,没有设立区、县级行政单位,所以好多工作都是由镇街包办。•a、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包括:更新单元范围,拆迁范围,规划用途、建筑规模、土地开发程度、公共配套指标等。•b、核查确认不动产权益,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国有土地附属房屋所有人、土地房屋的实际使用人,集体土地村确认,国有土地镇街确认。•c、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取得权益人土地面积及人数占比均达90%的产群人书面同意。2、前期拟定拆迁补偿方案•a、镇(街)依据拆迁补偿方案收回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并给予补偿,该部分不动产权益价值按照现状条件下的资产评估价与新规划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中的较高者计入挂牌底价。•b、村集体综合考虑权益价值、拆迁补偿成本、组织成员意见等因素并经与镇政府(街道)协商、集体民主表决补偿方案,物业补偿占比一般不低于60%。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条件纳入拆迁补偿方案,作为其拥有的各类不动产权益的补偿,并列入挂牌底价,由成交方兑付。•c、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补偿标准权益人的人数80%以上书面同意并公示15个自然日后纳入拆迁补偿方案。宅基地上建设的独栋房屋,四层及以下部分可采用物业置换方式补偿、货币补偿,超过四层的部分可给予货币补偿。3、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实物性收益包含:•a、政府无偿取得的公共设施用地、成交方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设施、成交方承担的综合整治工程及其他由成交方贡献的用地、用房;•b、集体经济组织的物业补偿。•地价款包含:•a、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b、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5、编织挂牌招商方案•条件:报名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两家及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报名•要求:•a、企业资信情况、注册资本、开发资质;•b、企业开发经验,特别是涉及较多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的更新单元;•c、产业用地占拆除重建范围40%以上的更新单元,可设定合理的产业类型、产业准入限制、产业园区运营经验、招商引资能力及资源、产出综合贡献等要求;•d、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定报名资格要求的,应当在提交挂牌招商方案时提供相应说明;•e、纳入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的均不得报名参与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保证金:•a、竞投保证金可按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的20%—50%设定。•b、限期内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的,扣除不高于保证金的10%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剩余部无息退回主体。6、前期工作开展方式(镇、街道)前期务商费用:•a、通过预询价方式确定前期服务商费用价格或底价。•b、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处理。7、公开招引服务商按程序实施:(三)实施挂牌•1、委托挂牌、公告(三)实施挂牌•2、报名资格审核•a、镇政府(街道办)进行资格审核•b、企业缴交保证金•3、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报价•a、报名企业竞价•b、出最高价为不动产权益邀约收购主体•c、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收购主体•d、发布公告、出具通知书•4、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a、收购主体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收购主体不动产权益人清单,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要约收购公告。•b、收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收购主体和不动产权益人线下达成收购条件,经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见证签订收购协议,备案。5、确定成交方预期措施(四)实施方案编报•1、组建单一主体•a、成交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作为单一主体;•b、成交方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单一主体;•c、成交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单一主体;d、以合作股权收购不动产权益的,成交方与被收购的权益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单一主体。2、1+N总体实施方案(五)产权注销(六)地价款的确定和分配•1、地价款起始价按如下规则确定:计算公式2、各项计算的确认规则3、地块出让公式计算成交方配建公共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地块,无须缴交地价款。4、地价款分配•本《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自2019年5月7日起实施,试行3年。
本文标题: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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