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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制度》自考授课教师:占绍明电话:13424489529QQ:563556824邮箱:zhanshaoming_1701@163.com2第一节我国公务员的含义与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一、我国公务员的含义、范围和条件(一)公务员的含义1、国外立法:英国:常任文官(事务官)美国:政务官、事务官法国:立法、行政、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2、我国立法公务员是国家公务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3公务员的条件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1、依法履行公职在我国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作是公务员?4(二)我国公务员范围(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党的组织、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5(三)公务员条件•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6二、公务员制度的含义与内容1、公务员制度含义: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2、内容从管理过程来看分为:进口管理、使用管理和出口管理三部分。7三、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保障。(调整结构、提高素质、强化指挥、提高效率)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素质【如录用、考核、培训、管理】和制度建设【如权利义务、纪律、交流与回避】)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8第二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指导思想一、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首先产生于英国:1、英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①1853年东印度公司换届人事任用问题上采取了“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新做法,是对任用官员及其重要的改革②克里米亚战争结束后,1855年5月英国内阁颁发枢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为最终形成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基础。1870年6月,英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正式确立了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确立。92、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经济上看: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政治上看:适应了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需要。•管理方式上看,适应了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10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有密切的联系: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人才。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三、我国原干部制度的弊端及表现:1、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2、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3、管理方式单一成就,阻碍人才成长。4、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111、准备阶段(1984-1986)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将条例名称暂且修订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十三大正式宣布。3、试点阶段(1989-1993.9)六部两市试点,总结修订。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制定和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行政机构和人员。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至今),我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四、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2五、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论与三个代表。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13第三节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1、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特点)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⑤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14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与原制度区别的首要特点)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考核)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退休、辞退、辞职、开除等)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交流与回避)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15第二章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得。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16第一节公务员义务权利的含义与意义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的权利概念国家通过法律的规定,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与强制。国家通过法律的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结构要素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自主性、规范性和保障性身份前提(差异)公务员义务仅对应公务员身份,公务员以非公务员身份行为时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或其他义务对公务员而言,公民与公务员两种权利并存,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相联系的权利17四、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4、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3、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2、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意义18第二节公务员义务的内容一、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二、我国公务员的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要求公务员终于宪法是各国公务员制度的普遍规定。(二)依法履职的义务一方面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权限两层含义:明文规定的;实体法上的权限。(三)为民服务的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19实体法与程序法①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等。②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③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是就其主要内容而言,它们之间也有一些交叉,实体法中也可能涉及一些程序规定,程序法中也可能有一些涉及到权利、义务、职权、职责等内容。20(四)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服从命令①“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②忠于职守与服从命令是科层制组织的普遍要求。忠于职守的义务是各国公务员制度普遍性的规定。③服从的上级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权限、内容、程序要合法),明显违法的命令不得执行,否则追究法律责任。④法律没有为法官和检察官设定服从命令的义务。在现代国家权力结构设计中,公务员是政府的奴仆,法官检查官则是法律的奴仆。21补充资料:科层制科层制(又称官僚制)。指的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它既是一种组织结构,又是一种管理方式。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官僚制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科层制组织具有五大基本特征:1.专门化。在科层制组织中,作业是根据工作类型和目的进行划分的,具有很清楚的职责范围。各个成员将接受组织分配的活动任务,并按分工原则专精于自己岗位职责的工作。2.等级制。在科层制组织中,拥有一大批官员,其中每个人的权威与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官员的职位按等级制的原则依次排列。部属必须接受主管的命令与监督,上下级之间的职权关系严格按等级划定。3.规则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也就是说,每位成员都了解自己所必须履行的岗位职责及组织运作的规范。所以说,科层制组织所采取的手段能最有效地实既定的目标,领导人一时产生的错误想法或已经不再适用的程序,都不大可能危害组织的发展。4.非人格化。在科层制组织中,官员不得滥用其职权,个人的情绪不得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和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5.技术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工作机会,享受工资报酬。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其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从而促进个人为工作尽心尽职,保证组织效率的提高。22二、我国公务员的义务(六)、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守秘密的规定是各国公务员的普遍性规定。(七)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职守社会公德。(八)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其他法定的义务23三、公务员的法律责任身份处分行政处分赔偿责任刑事责任24第三节公务员权利得内容一、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保护原则民主原则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25案例王峰是某市政府机关的一位科员。2006年年初的一天,他对主管他的科长说:“尽管我对去年年终因自己工作失误而受到的行政警告处分有保留意见,但我认了,不准备申诉了。”半个月后,当科长通知他参加更新知识的培训时,他说:“我前几年在大学读研究生时各门功课成绩都很好,专业知识扎实,我用不着参加培训。”他还说“我自愿将公务员的申诉与培训权利都放弃了”。对王峰的上述说法与做法作出明确判断,并阐明理由。26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一)工作条件。工作条件把握三点:1、与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对应2、工作条件的变动性3、工作条件的公用性(二)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报酬权①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②劳动报酬权包括: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在中国,劳动报酬的决策权绝对控制在国家一方。(四)参加培训权培训的原因:更新知识、转变职能、熟悉业务、职位变动、国际交往27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五)、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利(六)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诉是对机关人事处理不服的。控告指对机关或领导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申请辞职针对个人来讲的,集体性辞职行为属于禁止行为之列。(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8【案例三】1994年某省中考前夕,某劳改大队管教处处长汪某为使其子通过考试,借试卷在该队印刷厂印刷之机,指使在押犯石某进入印刷车间窃取试卷和答案。因汪某之子的答卷与标准答案相同,引起阅卷领导小组的注意,后经省教委调查,案件事实被查清。省劳改局根据《保密法》以及《条例》的规定给予汪某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汪某不服,向省监察厅提起申诉,认为自己只泄露了一门课程的考卷,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处罚过重。省监察厅经复议,维持了原决定。29三、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行政复议申诉控告诉讼权30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第一节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与设置的目的一、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职务是公务员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级别是反映公务员的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我国公务员分成27级)职务和级别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对应关系。31二、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的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职务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环节的前提与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务系列;重新定位级别功能,在职务晋升之外确立一条级别晋升的渠道。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是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32世界两种人事分类制度: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区别1、职位分类①含义: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以美国为代表。②优点:职责分明、
本文标题:公务员制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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