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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理局进行频率型号核准产品送运营商处试用,试用合格后由运营商出具试用报告(基站产品需要运营商出具的试用报告,直放站产品不需要该报告)产品送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无线通信与电磁兼容实验室办理ECM认证无线产品入网许可证办理流程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入网申请资料办理入网许可一、无线通信产品入网EMC(电磁兼容性)认证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指定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无线通信与电磁兼容实验室对产品进行EMC测试认证将抽样送检的设备提供给实验室并附产品说明书一份实验室进行EMC测试颁发EMC证书提供产品送如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产品入网性能测试注:①暂时没有颁布国家标准的产品可以先行委托认证机构进行委托测试认证,待国家标准颁布后如符合标准要求可进行认证转移。②抽样送检的设备如果没有通过测试则不容许更换设备重新进行测试。①信息产业部对接入公用电信网无线电通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②企业在办理入网许可证时需要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已经获得的EMC(电磁兼容性测试)认证书、无线电设备频率型号核准证、运营商性能测试报告、入网性能测试等资料。③EMC认证由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指定信息产业部通信设备计量中心无线通信与电磁兼容实验室办理;入网性能测试由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指定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测试;无线电频率型号核准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产品检测及发放型号核准证。④运营商的产品试用报告则由入网申请单位自行联系地市级运营商进行产品试用并出具报告。目前基站产品办理入网需要试用报告,直放站不需要试用报告。是否符合标准?是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入网许可申请通知测试及认证二、无线通信产品入网性能测试办理流程图申请单位向中国泰尔实验室提交入网检测所需的必要资料。泰尔实验室按电信管理局的规定对其进行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申请单位补充资料填写设备检测确认书核对样品、确认资料、标准、检验时间核算检验费;通知申请单位,下达《检验任务书》进行检验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批、盖章核收全部检验费用发出检验报告,归还样品由申请单位和检验单位共同完成由泰尔实验室完成序号需要提交的资料备注1申请单位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认定书2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该包含受检设备的生产或维修能力3《设备检验确认书》4《自送样进网检验申请表》5符合进网检验数量的设备、附件、中文简体说明书设备介绍等内容中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应该完全一致,并且符合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规范注:①暂时没有颁布国家标准的产品可以先行委托测试机构进行委托测试认证,待国家标准颁布后如测试的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可进行认证转移。②申请办理进网检验设备的检验报告,应在报告签发日期后3个月内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超过3个月的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将不予受理。参照信电函[2003]27号《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管理事项的通知》。送检单位补充资料或样品送检样品一台不合格的允许第二次抽样。检测费据实核收;有二台不合格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抽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三、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流程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证的办理首先需要到隶属于无线电管理局的国家无线电检测中心设备检验处进行设备检验,拿到《检验报告》后到无线电管理局办理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证。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向国家无线电检测中心设备检测处无线电设备检测受理递交检测资料及样品资料和样品是否符合型号核准检测要求受理接收样品及资料并签订检测协议书测试样品是否合格补充或重新测试编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否通过审核、审批检测受理收费并通知客户领取《检验报告》是否是否否是国外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国内代理机构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含出机构)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国内生产厂商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二十个工作日形式审查是否符合要求?要求申请者补充修改材料并书面通知不予受理二十个工作日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初审并签署意见办理予以受理手续书面通知申请者予以受理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是否批准?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是通知申请者申请单位领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同意不同意否是否序号需提交的材料备注1《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2《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及受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代理申请单位(含子公司)需提交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介绍5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6设备彩色照片该照片至少应包括有文字、有接口的各侧面,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的标牌和设备型号及序列号,并标明设备结构尺寸7进口设备在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8《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由中国无线电监测中心设备检验处出具提交资料列表四、无线通信设备入网许可证办理流程向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设备是否在目录中按电信新设备报批材料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专家评审5个工作日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安排专家评审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充更正材料告知书5个工作日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专家评审是否合格审批是否可以发证资料退回企业核发进网许可证否是是否否是是否是否电信新产品是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内尚未商用的电信设备。目前日立国际的产品就属于此类电信新产品申请单位提交补充资料注:根据《电信条例》规定: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外还需要在其生产的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上粘贴进网许可标志。许可标志也需要企业在办理好入网许可证后到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办理。序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备注1申请表共二页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单位,生产企业不一致时两个单位均需提交。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外的也需要提交该公司在本国的注册说明。3授权代理证明指境外企业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办理进网证时需要提交,委托境内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作为申请单位时不需要提交。4企业情况介绍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交两个企业的介绍5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设备介绍应加盖申请单位及信息产业部授权入网测试机构中国泰尔实验室的公章7EMC检验报告经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检验机构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无线电通信与电磁兼容实验室出具的EMC认证报告8入网测试测试报告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入网测试检验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的入网测试报告9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准颁发10加工协议申请单位与生产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交11总体技术方案基站产品需要此方案,直放站产品不需要提供此方案。总体技术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产品概述;②设计依据与执行标准;③系统组成和功能框图;④系统硬件、软件结构;⑤系统支持业务;⑥接口及兼容性;⑦性能和技术指标;⑧系统组网能力;12试验报告该实验报告由地市级以上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网通提供。是对申请单位的设备在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测试结果的报告。基站产品需要此报告,直放站产品不需要提交此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试验的时间、地点;②设备安装容量、实际用户数;③组网结构图;④提供的业务;⑤一致性及兼容性测试内容和数据;⑥故障情况及解决措施;⑦用户反映情况;⑧试验单位意见。13其他情况说明必要时需提交提交资料列表无线通信产品测试认证机构及测试周期测试、认证机构产品测试、认证费用测试、认证周期中国泰尔实验室Repeater-15个工作日BTS-15个工作日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无线通信与电磁兼容实验室Repeater-15个工作日以上BTS-15个工作日左右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Repeater-45个工作日左右BTS-45个工作日左右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Repeater-申请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以内BTS-申请资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以内以上仅为目前TD-SCDMA的Repeater和基站测试、认证费用及测试、认证周期;仅供参考.
本文标题:通信产品入网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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