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LOGOCompanyName讲课内容简介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构成二、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三、法律责任CompanyName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构成(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主要法律。(二)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方面的主要规定。(三)招标投标综合性规定。CompanyName(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主要法律1、招标投标法(1)立法目的1)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提高经济效益;4)保证项目质量。(2)适用范围1)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主体范围:国内各类主体和我国境内的各类外国主体。CompanyName(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主要法律(3)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4)招标投标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2、与招标投标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合同法》、《民法通则》、《政府采购法》、《建筑法》等。CompanyName(二)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的主要规定1、工程方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07年第56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2001年第14号令)等。CompanyName(二)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的主要规定2、货物方面:《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2003年第13号令)、《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铁建设[2006]3号),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等。3、服务方面:《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2003年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2号令)、《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2]587号)等。CompanyName(三)招标投标综合性规定1、有关必须招标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2、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2001年第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001年第5号令)、《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3、有关招标公告发布的规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000年第4号令)、《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原国家计委计政策〔2000〕868号文件)。CompanyName(三)招标投标综合性规定4、有关评标及评标专家管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2001年第12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003年第29号令)。5、有关行政监督体制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34号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002年第18号令)。CompanyName二、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一)招标方式(二)招标的组织形式(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四)发布招标公告(五)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七)接受投标(八)开标(九)评标(十)定标(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签订合同CompanyName(一)招标方式1、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2、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审批。3、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CompanyName、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下发了2000年第3号令,规定了依法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标准。CompanyName(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理、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CompanyName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CompanyName(2)依法必须招标的资金范围: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CompanyName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CompanyName(3)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CompanyName、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审批《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原国家计委依法制订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第9号令)。2005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CompanyName、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CompanyName《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③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④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号令)第9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②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③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CompanyName(二)招标的组织形式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1)选择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2)签订委托协议。2、招标人自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自行招标。CompanyName(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1、编制招标文件方面的规定:(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招标文件编制不仅应当依照和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而且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2)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CompanyName(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对确属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项目,可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的方法解决。(3)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用醒目方式标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4)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并且应当公开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5)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载明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国际招标的,不得少于50日。CompanyName(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6)踏勘现场的时间与地点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7)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电子招标文件应当和书面纸质招标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电子招标文件与书面招
本文标题: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9325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