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PPT课件(60页)
《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落实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综合内容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管理,减少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2、适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统一指导下的互补关系。3、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85劳动法、2002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005,十六届五中)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法大人大?A校车“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预防为主”是指在每一项生产中都首先要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防微杜渐,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生产经营单位为责任主体,依靠广大员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各种手段,治理安全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4、安全生产相关政策:问责制———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a鼓励技改——支持科研、先进技术推广;安全奖励——改善条件、抢险救援先进;举报奖励——任何单位、个人;事故公开——及时申报,全面公开;舆论社会监督——个人、单位、社区5、责任体的安全责任:生产单位——责任主体;政府机关——监督管理;中介机构——有偿服务;工会————监督维权;劳动者———五大权利、三项义务。安全生产责任关系:中介单位政府单位劳动者工会宏观大三角微观小三角从业人员五大权利、三项义务:第四十五条:知情权第四十六条:检控权、拒绝权第四十七条:撤离权第四十八条:求偿权第四十九条:遵规守纪第五十条:接受培训第五十一条:报告隐患五大权力三项义务生产经营单位要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防范措施及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用工合同中写明。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应对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的协议。6、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综合职责:遵守法律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条件确保安全)单位19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资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资金投入安全条件人员培训告知危险劳动防护危险源控制职业危害安全设施应急救援治理隐患先进科技三同时发包出租工伤社会保险事故报告其它产权变动期间责任归属: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主要负责人变更的,产权的转让方和接收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有关变动、变更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文件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上报安监局、主管部门、国资委)产权变动、主要负责人变更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控制企业管理职能或者控制资金的一方应当对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企业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副职———直接责任;其它副职———管辖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人界定:具有决策权、指挥权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令)负责人资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8、管理机构:煤矿————设安管机构,5人专职;高危行业——30人以上,设独立机构,3人专职;30人以下,不设机构,2人专职;一般行业——300人以上,设独立机构,3人专职;300人以下,不设机构,专兼职或外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制止、纠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下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等二级单位,也参照执行。9、安全培训:三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上岗;全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新上岗人员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采用四新(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调入新岗、离岗一年进行两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进行专门技能测试;受训人员初培复训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高危行业4816每年一次8一般行业3212从业人员高危行业7220一般行业24——培训时间:10、安全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资金投入保证人:国有企业—————厂长、经理;股份、合资企业——董事会;个体工商户————投资人。安全生产费用——按标准提取。(安全费)安全费用用途:安全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维护;安全评估、评价、测试、检验;安全培训、安全科技开发、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演练;劳保用品。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危险程度预先交纳,用于本单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专项支付相关费用的资金。将逐步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替代11、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将安全设施设计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建设项目竣工后,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谁与谁: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目的:建设项目实现“本质安全”“三同时”管理:可行性研究——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安监局审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安监局审核批准施工—————(三同时,各负其责)竣工验收———安全验收评价安全设施:安监局验收合格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同时责任:建设单位——全面责任;设计单位——设计责任;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结果负责;安监部门——国家监察责任。1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13、重大危险源:AB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重大危险源划分为十大类:(一)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单个贮罐;(二)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或者单个库房;(三)生产、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场所;(四)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长输管道,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输送可燃、有毒等危险流体介质的工业管道;(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六)易燃介质和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压力容器;(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煤尘爆炸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矿井;(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井,包括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九)全库容大于一百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大于三十米的尾矿库;(十)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的常规措施:辨识——对辨识结果承担责任;评估——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提交评估报告;建档——概况、技术资料、评估检测、预案、隐患整改;申报——主管安监局;建制、措施——管理制度、管理技术措施;专人监控——明确领导、专人负责;检测——做好记录;预案、物资——告知、培训、考核;演练——每年至少一次。14、职业卫生: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在有毒、有害等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劳动防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合标;不以钱物替代;监督指导正确佩带和使用;不超标使用。15、承包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6、应急救援: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17、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8、安全避险: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19、安全操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20、事故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事故
本文标题: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PPT课件(60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942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