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职工书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活动,为职工读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规范化建设,确保“职工书屋”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真正为职工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职工书屋图书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设置专人管理图书。第二条图书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图书的整理、归档、借阅登记。对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第三条凡新配置的图书需按图书类别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贴标签,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登记,编制书籍目录,并建立电子图书管理档案。第四条借阅人范围:本单位全体人员(只限内部借阅,不得外借)。第五条书屋开放时间:每日16:30-18:00。第六条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书刊一本,书籍借阅时间为10天,杂志借阅时间为5天。第七条图书借阅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如有需要,必须重新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二次为限。第八条借阅者要自觉爱护图书,书刊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为他人借书,遗失、损坏照价赔偿。第九条借阅期满,经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归还图书者,将停止其借阅资格。第十条书屋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不准乱抛杂物。第十一条妥善保管图书资料及书屋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书屋的安全。
本文标题:职工书屋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003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