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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欧科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检验规程文件编号:页码:共3页第1页实施日期:2012年10月日1.目的规范物料的进货检验,过程产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为生产和客户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料进厂至成品合格入库的过程。3.职责质检负责物料入厂、过程产品、成品出厂的检验。4.工作程序4.1进货检验4.1.1检验员接到物料进货检验通知后,依据本规程及图纸进行检验,检验比率按检验物料的20%抽检,检验材料数在10件以内全检。4.1.2对采购的棒料、管料、板材、及塑料材料,首先检查材料的外观,无明显的磕碰、划伤、破损、裂纹及变形等,判定为外观合格。4.1.3检查材质,依据目视外观或供方提供有效的材质合格证明来判定,符合后判定为材质合格。4.1.4检查尺寸,依据卡尺、千分尺、卷尺等常用量具对待检材料进行测量,符合下列标准的判定为尺寸合格:4.1.4.1有公差要求的均列为必检尺寸,实测尺寸在公差范围之内的判定为尺寸合格;4.1.4.2没有公差要求的,标准要求来判定尺寸合格:a.圆形材料直径(内/外);b.板材的厚度;c.宽度、长度;d.按重量(或数量)计的材料不得低于申购的重量(或数量)。4.1.4.3符合其它技术要求。4.1.5对焊条、焊丝检查外观无破损、无锈蚀;检查规格尺寸应符合公司规定要求;检查质量证明。4.1.6对气体检验气瓶外观无磕碰、无漏气,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质量证明。4.1.7对刀具、标准件、砂轮机、抛光机检查外观无破损、无锈蚀,检查规格尺寸应符合规定青岛欧科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检验规程文件编号:页码:共3页第2页实施日期:2012年10月日的要求,检查质量证明。4.1.8对漆类,检查外观无破损,包装应完好,检查规格应符合规定要求,检查质量证明。4.1.9对外协的电镀、发黑件等,检查外观无划伤、无破损,无漏镀,镀层、发黑层均匀,镀层厚度0.01mm-0.015mm,对无特殊要求的热处理工件淬火硬度一般在HRC45-50°。其它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检查质量证明。4.1.10同时符合尺寸、外观、材质及其它方面技术要求的方可判定为合格,经检验员开据合格品“质检单”后,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材料,由检验人员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及时告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4.1.11对于一些超差或不符合尺寸要求的外协件,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通知供应商办理回用,回用折扣按货值的5%-20%计算。4.2过程检验4.2.1检验员对工序加工的工件,依据图纸、工艺进行检验。4.2.2首先检查工件的外观,检验待检部品无明显的毛刺、磕碰、划伤、破损、裂纹及变形等,内孔处理洁净,表面粗糙度符合图纸上规定的要求,判定为外观合格。4.2.3检查加工工序尺寸,依据卡尺、千分尺、量表等常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符合下列标准的判定为尺寸合格:4.2.3.1有公差要求的均列为必检尺寸,实测尺寸在公差范围之内的判定为尺寸合格;对于下道工序需磨削的应计算磨前相关尺寸的磨削余量。4.2.3.2没有公差要求的,按GB1804-m的未注尺寸公差标准判定为尺寸是否合格。4.2.4针对图纸上的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对照,符合后判定为技术要求合格。4.2.5判定为合格品的,检验员及时在工序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对于检验员未检验签字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4.2.6不合格的判定:4.2.6.1返工,指工件未能满足图纸、工艺的预期要求,经过重新加工后能够达到合格品的要求的,经质检同意放行的按返工处理。4.2.6.2返修,指工件未能满足图纸、工艺的预期要求,经过重新加工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达到用户的使用要求的,经质检同意放行的按返修处理。4.2.6.3报废,指工件未能满足预期的图纸、工艺和用户的使用要求。检验员依规定对报废青岛欧科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检验规程文件编号:页码:共3页第3页实施日期:2012年10月日工序做报废处理。4.2.7检验记录。操作者自检后经部门主管复检后签字确认,然后交使用部门主管及质检员检验,主管、质检员应将必要的实测尺寸、外观情况、材质及技术要求的符合情况填入“质检单”签字确认,仓库保管最后在检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4.2.8检验比率:对工序所检工件的数量按100%检验。4.2.9对于对于一些超差或不符合尺寸要求的机加工件,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通知机加工办理回用,回用折扣按货值的5%-20%计算。4.3成品检验4.3.1检验员在所有工序完成后,依据图纸、工艺进行检验。4.3.2首先检查成品的外观,检查成品无明显的磕碰、划伤、破损、裂纹及变形等,内孔处理洁净,表面光洁度符合图纸规定的要求,判定为外观合格。4.3.3按装配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平行、垂直的形位公差符合规定要求为合格。4.3.4机械部分各部分传动正常,无异常噪音。4.3.5电气部分通电后各控制部分使用灵敏、指令符合规定要求。4.3.6对以上检验项目合符合后判定为合格。4.3.7判定为合格品的,检验员及时在“成品检验记录单”上签字,交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成品检验员未检验签字的,不准办理入库,不得出货。4.3.8不合格的判定:指未能满足合格品的要求,依据选择返工、返修等合适的处理方式。4.3.9检验记录。检验员应将必要的实测尺寸、外观情况如实填入“成品检验记录单”。4.3.10对成品检验的数量,按数量的100%检验。编制审批日期
本文标题: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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