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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ZCC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ZC0003-2001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2001-11-01发布2002-1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前言《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编号为ZC0003-2003。本标准的附录1为规范性附录,附录2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制定工作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宁珑、翟薇、潘爱群、孙广秀、张宇、鲁红梅、叶大伟、方克、常矛、王朋飞、魏春宝3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1总则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第4款的规定,包含一个或多个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序列表,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规定提交含有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为了使提交的纸件形式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及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含有该序列表的电子文件规范化,以利于申请人提交;也为了使序列表电子文件可以快捷地输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计算机数据库,并与其它的序列检索数据库交换数据,以利于公众检索;同时也利于专利局审查员加快审查,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特制定本标准。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包含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具体地说,适用于该申请提交的纸件形式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以及含有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电子文件。3术语和定义在本标准中,采用下面术语和定义:(1)序列表:是指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一部分,它公开了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详细内容和其它有用信息。序列表中的序列是不少于10个核苷酸的非支链核苷酸序列,或者是不少于4个氨基酸的非支链氨基酸序列。所述的序列不包括支链序列;不包括具有少于4个特别定义的核苷酸或氨基酸的序列;也不包括含有列于附录1之表1-4以外的核苷酸或氨基酸的序列。(2)序列表电子文件:是指包含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纯文本文件。(3)核苷酸:只包括附录1之表1中列出的符号所表示的核苷酸。附录1之表2中列出的符号用于表述核苷酸的修饰形式,例如甲基化碱基。对于核苷酸的修饰形式,不得在核苷酸序列中直接使用表2中的符号表示,其具体的表述方式见本标准4.4.7节(1)和4.4.5节的内容。(4)氨基酸:只包括列于附录1之表3中的存在于天然蛋白质中的L-氨基酸,不包括D-氨基酸。附录1之表4中列出的符号用于表述氨基酸的修饰形式,例如羟基化或糖基化形式。对于氨基酸的修饰形式,不得在氨基酸序列中直接使用表4中的符号表示,其具4体的表述方式见本标准4.4.7节(2)和4.4.5节的内容。(5)序列标识符:对应于序列表中每个序列的序列标识号的唯一的正整数。(6)数字标识符:由尖括号括起来的代表特定内容数据项的三位数字。4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中的数字标识符、内容及其格式:在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中,应当有本标准中指出的数字标识符,在数字标识符之后(即在其之右,必要时还包括在其下面的若干行)是相应的具体内容,它们应当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格式。附录2给出了一个说明数字标识符、其后内容及格式的序列表样例。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中包括的数字标识符及相应内容和格式具体如下:4.1、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中的著录项目:下面4.1.1-4.1.7节中的内容应当与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4.1.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其数字标识符为110。在数字标识符110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所有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外国申请人还应当在中文译名之后注明英文姓名或名称,并将其用圆括号括起来。4.1.2、发明名称:其数字标识符为120在数字标识符120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4.1.3、案卷参考号:其数字标识符为130在数字标识符130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案卷参考号;没有案卷参考号的,无需包括此项内容。4.1.4、专利申请号:其数字标识符为140对于首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无需包括此项内容;当补交或提交修改时,在数字标识符140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申请号。4.1.5、专利申请日:其数字标识符为141对于首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无需包括此项内容;当补交或提交修改时,在数字标识符141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2-01-18。4.1.6、优先权号:其数字标识符为150没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无需包括此项内容;如果有优先权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150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号,其格式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标准3(ST3)的国家、地区和政府间组织代码+优先权号,例如,CN93112388.7。4.1.7、优先权日:其数字标识符为151没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无需包括此项内容;如果有优先权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151之后,是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1-09-20。4.2、序列表电子文件的软件版本信息:其数字标识符为170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它专利组织(例如欧洲专利局)提供的软件形成核苷5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时,在数字标识符170之后,是该软件的名称与版本号;未使用所述软件时,可以不包含此项内容。4.3、序列表中序列的个数:其数字标识符为160。在数字标识符160之后,是序列的总数,即与数值最大的序列标识符相对应的正整数。4.4、序列中的各项内容:4.4.1、序列标识符:其数字标识符为210。在序列表中,每个序列应当有独立的、唯一的序列标识符,它应当从1开始并逐一增加。序列标识符表示每个序列在序列表中的序号。在数字标识符210之后,是与一个序列相对应的序列标识符。在一个序列标识符之后到下一个序列标识符之前是该序列的各项具体内容,即下面4.4.2-4.4.7节的内容。在序列表中有多个序列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序列标识符数值从小到大的次序逐一填写每个序列的各项内容。4.4.2、序列的长度:其数字标识符为211。在数字标识符211之后,是以碱基或氨基酸的数目表示的该序列的长度。4.4.3、序列的类型:其数字标识符为212。在数字标识符212之后,应当指出该序列的分子类型,有DNA、RNA或PRT三种类型。如果核苷酸序列含有DNA和RNA片段的话,那么其类型应该是DNA;另外,对于DNA/RNA的结合分子,应该在该序列的特征部分(数字标识符220-223)进一步表述。4.4.4、生物体:其数字标识符为213。在数字标识符213之后,应当用中文和拉丁文(拉丁文应当放在中文之后并用圆括号括起来,例如,草履虫种(Parameciumsp.))注明该序列来源的生物名称,即科学命名的生物属种;或者是“人工序列”或“未知”。4.4.5、序列中特征部分的内容:数字标识符220-223本节涉及到序列中与特征相关的内容的表述。在核苷酸序列(数字标识符400)中含有“n”或修饰的碱基的情况下(参见本标准4.4.7节(1)的内容),或者在氨基酸序列(数字标识符400)中含有“Xaa”或修饰的氨基酸或不常用的L-氨基酸的情况下(参见本标准4.4.7节(2)的内容),必须包括下面(1)-(4)项的内容。在生物体(数字标识符213)是“人工序列”或“未知”的情况下,必须包括下面(1)和(4)项的内容。在一个序列中有多个特征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这些特征在序列中出现的先后次序逐一地表述每个特征。序列中特征部分的具体内容和数字标识符如下:(1)特征:其数字标识符为220。6在数字标识符220之后,应当是空白。(2)名称/关键词:其数字标识符为221。在数字标识符221之后,是特征名称或关键词。使用关键词表述特征时,只能使用附录1之表5或表6中列出的关键词来表述。(3)位置:其数字标识符为222。在数字标识符222之后,应当标明特征的位置,标注的方式为:从特征中的第一个碱基或氨基酸的编号到特征的最后一个碱基或氨基酸的编号,编号圆括号括起来,两个编号中间是“...”,例如:(279)...(389);当序列中使用了多个“n”或“Xaa”时,应当标明它们的所有位置,例如:(80,100,112)。参见附录2的序列表样例。(4)其它信息:其数字标识符为223。在数字标识符223之后,应当表述序列中与特征有关的其它相关信息。在表述修饰的碱基或修饰的氨基酸时,应该用附录1之表2或表4中给出的符号来表述。4.4.6、出版公开信息:数字标识符300-312出版公开信息是非强制性的内容,在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中,可以包含也可以不包含这些内容。(1)公开出版信息:其数字标识符为300在数字标识符300之后,应当是空白。(2)作者:其数字标识符为301在数字标识符301之后,是该文献作者的姓名。(3)题目:其数字标识符为302在数字标识符302之后,是出版物中该文献的题目。(4)杂志名称:其数字标识符为303在数字标识符303之后,是公开出版物的杂志名称。(5)公开出版物的卷号:其数字标识符为304在数字标识符304之后,是公开出版物的卷号。(6)公开出版物的出版号:其数字标识符为305在数字标识符305之后,是公开出版物的出版号。(7)页码:其数字标识符为306在数字标识符306之后,是该文献的起始-终止页码。(8)出版日期:其数字标识符为307在数字标识符307之后,是该公开出版物的出版日期,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99—09—20。(9)公开出版物的数据库登记号:其数字标识符为308如果该文献被收入某个数据库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308之后,是该文献在该数据库中的登记号。7(10)录入数据库的日期:其数字标识符为309如果该文献被收入某个数据库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309之后,是该文献录入该数据库的日期,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99—09—20。(11)专利公开号:其数字标识符为310如果该公开出版物是专利文献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310之后,是该专利的公开号,其格式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标准3(ST3)的国家、地区和政府间组织代码+标准6(ST6)的公开号+标准16(ST16)的文献类型,例如CN1183117A。(12)专利申请日:其数字标识符为311如果该公开出版物是专利文献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311之后,是该专利的申请日,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99—09—20。(13)专利公开日:其数字标识符为312如果该公开出版物是专利文献的话,那么在数字标识符312之后,是该专利的公开日,其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99—09—20。4.4.7、核苷酸序列和/或氨基酸序列:其数字标识符为400。在数字标识符400之后,是该序列的序列标识符;从下一行开始是该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该序列可以是纯核苷酸序列,或者是纯氨基酸序列,或者是核苷酸序列和与它对应的氨基酸序列。(1)纯核苷酸序列:核苷酸序列应当只用单链表示,从左到右是5’-末端至3’-末端的方向,序列中不应当出现术语5’和3’。应当用单字母代码表示核苷酸序列的碱基来表述核苷酸序列的特征;只能使用与附录1之表1中给出的符号相一致的小写字母来表示。在一个核苷酸序列中,如果经修饰的碱基是附录1之表2中列出的之一,那么在该序列本身中,应当用未修饰的碱基或“n”来表示该经修饰的碱基,符号“n”等同于唯一的一个未知的或经修饰的核苷酸;但在该序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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