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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工程第十七合同段主线:(K25+100~K42+242.151)支线:(LK0+000~LK15+520.19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3、组织机构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本着下级向上级负责的管理模式,下级保证人员工作正常,上一级对下一级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上一级负责解决下一级不能处理的问题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林章南安全生产部项目副经理:周勤项目副总工:刘小平安全部:李铁工程部潘爱群清溪湖T梁预制场姜胜求梁板吊装运输作业张真祥架桥机作业卢济鹏水口围预制场赵万志罗马T梁预制场陈国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程继东3发挥其自己的职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天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严禁超保漏保,确保人员正常工作。每天按要求巡回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督促小组人员搞好各项工作。参照建设单位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搞好驻地卫生,现场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脏,松,乱,差”。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除,整改。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本项目部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作业;(四)项目部内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公司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四)本工种安权知识考试第四章项目部第六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第七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第八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九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第十条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5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十二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五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第十六条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6(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十九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流程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门式、桥式起重机司机、机械工、电焊工、起重信号司索工、钢筋工、机械安装拆卸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的安全。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题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时间,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办理程序严格按国家行业审批程序进行办理。按班组推荐人员报名公司审批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经上级部门考核合格持证生产第一线作业的程序。7二、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条件要求进行申报培训、考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条件的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申报。2、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调度检查,强化管理。3、启用责任心强、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从事特种作业。4、对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相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5、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档案,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酒后上岗。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一次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8、对特种作业人员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后严格执行安全措施。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10、特种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相互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一切服从统一管理指挥,确保安全生产。811、上岗后特种作业人员不做其他任何工作,不得擅离岗位,不违反岗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作业。12、严禁使用临时操作证和学习证独立上岗。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要将本人的操作证复印件随身携带以备查。14、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15、特殊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人旁站或监护,规程中规定两人作业的严禁一人操作。1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17、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要按时进行年审。18、各工班要编制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以便规范管理。19、每年休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再次复岗时,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二)特种作业人员应该履行以下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9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3、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4、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5、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应该履行以下职责:1、电工电工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专职安全员的管理和指挥,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搭设和工程施工中施工线路施工,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施工中的安全。(1)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3)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4)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5)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6)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10(7)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9)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10)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11)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12)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13)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11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14)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2、门式、桥式起重机司机起重机司机主要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垂直运输,按施工要求把物料、构件吊运到指定的作业部位。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每天上班前必须对塔吊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确定塔吊安全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严禁违章作业,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安装吊装运输。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钉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按级增12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安装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斜拉工件不吊;(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
本文标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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