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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牛湾景区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工期延期的请示函内蒙古清水河县旅游局:我公司与贵局在2014年8月20日签订“老牛湾景区标识标牌”委托制作协议,协议约定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先行制作,口头约定工期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全部制作安装完毕,次日我司积极开展工作,22日材料已全部到位。截止8月29日,贵局一直没有将制作的具体数量及内容落实下来,导致我司不能展开生产。直接影响到协议口头约定的制作工期,导致工程不能如约完工。该影响工期因素是我司无法提前遇见的,而且为打造老牛湾景区标识标牌的完美性,我公司认为应给予本工程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为收到最终确认稿(包括数量、规格、内容)次日起30日内完工。请给予确认为盼!同时,为减少该因素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我司也将尽力完善在此期间能做的工作,并在今后的生产施工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尽早完工。此致!太原丽光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2014-8-29
本文标题:施工工期延期申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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