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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监会制度(一)工作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原则,按照“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通过明确村党组织对村监会的当然领导,进一步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扩大基层民主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村民在村级事务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原则,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办事。坚持公开公正效率原则,始终代表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村监会组织设置和人员产生。村监会在村“两委”换届结束后,由村民代表从村民代表中推荐,并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其任期与村“两委”班子的任期相同,一般为3年。村监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会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一般由村监会成员担任组长,村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村监会及下设组织的成员。(三)村监会成员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二是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三是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心于公益事业。是村民代表的村党组织成员一般应推荐为村监会成员候选人。(四)村监会主要职责。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村监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五)村监会监督管理运行规则。村监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村监会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测评,并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信任度测评。村委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的30%,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或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依法启动罢免程序。村监会下属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村民代表的专长,在各类监督小组中设职定岗,使每个村民代表都能够有效参与到村级日常事务的管理,变即时监督为全程监督。(六)村监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对村监会的监督约束机制,规定村监会必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对村监会成员是党员但非党基层委员会成员的,村党基层委员会把其作为党组织成员的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对非党员的村监会成员,村党组织把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培养。村监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村监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监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村监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兼任村监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若其党内职务被免去,其村监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
本文标题:村监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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