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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01-上海光源用户辅助实验室管理办法
1上海光源用户辅助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资源共享,更好的为用户服务,促进跨地域、跨学科的科研合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户辅助实验室。第三条用户辅助实验室指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工作需求建立的较为系统和完善的实验平台,包括样品/实验准备间、一般实验室和特殊实验室。第四条上海光源同步辐射实验部和国实办负责辅助实验室的规划和统筹,国实办负责受理辅助实验室的使用申请和办理具体的使用手续。第二章实验室分配与管理第五条国实办根据实验室的规划和使用需求,审核使用申请表(附表1),核准后发放实验室钥匙。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协助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制订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使用和日常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三章用户使用申请第八条实验室数量有限,配置、功能不同,为合理、有效的使用,用户在申请课题前请与相应线站负责人联系,提出完成课题所需的必要支撑条件。第九条实验准备间的使用可直接与其负责人联系,不需要申请。第十条一般实验室和特殊实验室使用申请(附表2)与课题申请一并提交国实办,经实验室负责人核准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从事特殊实验(动物、生化实验等)用户,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从事该类实验的证明。第十二条从事放射性实验用户,需提供放射性培训合格证书(由审管部门颁发)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证明。以上放射性实2验是指实验中使用各种标准放射源或不会污染所使用的实验设施或场所的实验。第十三条用户应学习必要的辐射防护、消防安全知识和实验室操作规程指导,并应遵守该实验室一切规章制度,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第十四条用户在非工作时间内使用实验室,需预先报告实验室负责人经同意后到国实办备案,原则上实验时不少于两人。第十五条实验结束后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仪器设备发生异常时,要及时通报,严禁擅自拆卸。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关于实验记录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第四章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分为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包括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辐射。实验人员(含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制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各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第十六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特别精密贵重或操作复杂的仪器由专人操作;一般仪器需经过培训取得仪器管理员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主体内实验室严禁违章使用明火,有特殊需要经技术安全组核准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并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在极易引起火灾的用电、易燃、易爆及易燃高压储气瓶等物品的使用环节上按其安全规范严格使用,积极防范。第十八条严禁将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包括放射源)、易制毒化学品、细菌疫苗、实验动物等有较强危害性的物品私自带入/带出实验室,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刑政处分,用户则取消其用户资格,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十九条实验期间工作人员须确保特殊样品(放射性物品、实验动物、有毒有害化学和生物材料等)的安全保管和使用,对特殊样品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专人保管。第二十条实验室内物品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对确需带出的设备、一般化学和生物样品,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国实办备案。第二十一条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实验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或涂改实3验记录,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第二十二条保持实验室清洁,严禁在实验室储藏(烧煮、吃)食品、抽烟。第五章废液、废气、废物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各实验室配备有专门收集实验废弃物容器或处理装置,具体细则参照各实验室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实验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排入实验室下水道,以防污染环境,必须分别放入专门容器贮存。第二十四条做产生废气的实验应在专用通风柜中进行,通风柜应装有必要的吸附过滤设施。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或者扩散,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第二十五条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其它一般废物和生活垃圾中。第六章其他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承担与直接损失相应的经济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其用户资格,触犯刑律者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上海光源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附表1:上海光源辅助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申请人所在部门申请所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房间号)申请理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承诺在使用该实验室期间将遵守“上海光源辅助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字日期实验室安全员签字日期申请人签字日期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国实办审核意见签字:日期:钥匙领用人签字日期备注5附表2:上海光源辅助实验室用户使用申请表姓名单位E-mail电话课题名称及编号申请实验室1)2)申请理由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所需设备/仪器/试剂[名称、用途]自带设备/仪器/试剂[名称、用途、危险性]申请人承诺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保证遵守辅助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有效地使用所申请实验室。签名:实验室负责人意见签名:
本文标题:01-上海光源用户辅助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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