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附录1会计技能(手工会计)竞赛规程
附录1会计手工竞赛规程一、竞赛方式和内容(一)选手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当年)。(二)竞赛方式会计手工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3名选手分别担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角色,协作完成比赛内容。(三)竞赛内容三名选手按照岗位分工,按要求协作完成比赛内容。比赛结合竞赛平台操作,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资料模拟一家小型制造企业一个月的经济业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税法,运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完成20—30笔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操作过程包括:账簿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科目汇总表的编制、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要求参赛选手结合竞赛平台操作,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比赛总分210分,限时120分钟。二、竞赛规则1.竞赛现场按各参赛代表队设置竞赛台位,每一台位按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标注操作位置,各参赛队在裁判人员的指导下,按抽签确定的竞赛台位号和出纳、会计、会计主管三个岗位指定的岗位位置就坐。各队选手应检查台位号与抽签号是否相符。2.比赛统一配备竞赛中需要的证账表、用品用具及印章等。3.待比赛命令发布后,方可开始答题。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设备、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人员、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工作台。4.比赛由三名选手根据岗位分工协作完成。5.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用品用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台上,经裁判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三、评分标准和方法会计手工比赛参考评分标准表竞赛内容分工评分规则参考分值会计凭证编制与审核会计出纳会计主管按照编制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150科目汇总表编制会计主管按照科目汇总表的编制的正确性评分。10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设置与登记出纳按照日记账登记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10明细分类账的设置与登记会计按照明细分类账登记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10总账的设置与登记会计主管按照总账登记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10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主管按照报表各项目指标的计算与填写的正确性评分。20合计210四、申诉与仲裁1.参赛队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3.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4.申诉人对赛项仲裁工作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由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5.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五、领队(或指导教师)、参赛队员须知1.领队须知(1)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选手的管理,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选手佩戴证件。(3)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10分钟到赛场,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4)比赛过程中,除参加比赛的选手、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赛场。(5)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擅自停止比赛,领队应做好选手的思想工作,否则以弃权处理。2.指导教师须知(1)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比赛现场。(2)指导教师不得在场外以任何方式对选手进行指导和提示。(3)自觉执行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3.参赛选手须知(1)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时间检录,在候考室等候。(2)参赛选手须提前10分钟进入竞赛场地,必须佩戴参赛证,出示身份证,按抽签序号进入赛位,检查比赛用工具、材料,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赛场,不能随意走动、相互交谈,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4)竞赛时间结束,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按要求离开赛场。
本文标题:附录1会计技能(手工会计)竞赛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511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