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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洗衣液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祥元日用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6.结论和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洗衣液项目建设单位山东祥元日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同刚联系人陈同刚通讯地址烟台市莱阳市海河路东天目路2号联系电话18615067528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烟台市莱阳市海河路东天目路2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681肥皂及洗涤剂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500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6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山东祥元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金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细化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纸品、纸尿裤、化妆品、保健品、杀虫用品、蚊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企业根据周边市场发展需求,同时结合原料来源便利等条件,计划投资50万元,利用烟台市莱阳市海河路东天目路2号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500吨洗衣液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政策,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要求,该项目属于名录中“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9、日用化学品制造中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山东祥元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该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2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1)该项目主要是洗衣液的复配、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应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可知,该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烟台市产业政策。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该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该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该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等有关精神,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条件,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①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查阅《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该项目符合烟台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4。②资源利用上限该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不属于3高耗能、高耗水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③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烟台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烟台市尚未确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且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强渗透带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不在生态红线区域,且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该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该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项目主要进行洗衣液的生产,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符合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2该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项目不属于十符合4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净下水排入污水管网符合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该项目不属于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3该项目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该项目不涉及耕地符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该项目不属于有色冶炼、焦化等行业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4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符合二、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三、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该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项目不使用煤符合5万吨以内)。制定实施全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全省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17个市五、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7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不使用煤符合备注:其他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数未罗列在本表格中。表5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符合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
本文标题:山东祥元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洗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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