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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商品价值由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是其价格的基础;商品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商品价格随着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变化和竞争状况而上下升降,出现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进而自发地配置社会资源,自发地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及其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诸环节。以粮食生产为例,粮食作为一种商品农产品,其价值是由全社会生产粮食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某一个农户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是一种抽象,其表现形式是价格,也就是说粮食的价格不是由某一个生产粮食的农户决定的,而是由所有生产粮食的农户的平均劳动消耗(成本)决定的。而粮食价格的上下波动还取决于资源的稀缺程度(如粮食总产量水平)、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数量,以及出售粮食的农户之间的竞争。当市场上粮食供给增加,出售粮食的人多,而需求相对减少时,粮食价格就会下降。反之,粮食价格就会上升。而粮食价格的波动就会影响到农民对生产粮食的投资。这就是价值规律在粮食生产和流通中的作用。当然,由于粮食是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关乎国计民生的大局,政府部门不会让价值规律完全自发地调节粮食生产,必需给予宏观调节;但是价值规律仍然是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是通过价格信号,在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商品价值与商品价格的比较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1)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比较。当生产某种商品的个别价值小于其社会价值时,也就是说某个农民的生产成本小于社会平均成本时,它不但能实现商品的价值,补偿他的生产成本,还能获得高于他生产成本的额外纯收入。可是如果他的生产成本大于社会平均成本,个别价值大于其社会价值时,他就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不能补偿其成本,而要发生亏本。所以,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千方百计地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产量,降低成本,从而使个别价值小于社会价值,获得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2)商品价值与商品价格的比较。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并不是总能按照它的价值确定价格。有时,商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有时低于其价值。产生价格与价值背离的直接原因是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当市场供给大于市场需求时,商品价格一般低于其价值,当市场供给小于市场需求时,商品价格一般高于其价值;只有在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相等时,商品价格才能接近其价值。影响商品供求状况的因素很多,如国家的调控政策,产品的生产状况(如丰收和欠收),竞争情况,消费者的购买力和消费愿望等,都会影响到供求关系。所以,农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及时掌握某种农产品的供求变化,特别要增强对市场供求变化的预见性,安排生产那些市场需求大于市场供给的产品,由于产品供不应求,自然会获得较高的利润。走进市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在不断的增值和贬值,价格不断下跌,卖主的利润开始变薄,买主的金钱开始贬值,这一升一降看似在上下波动变换,其实,这就是价值规律的平衡。货币出现后,商品和商品就不直接交换了,而必须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商品—货币—商品。每次交换都是商品与货币直接交换。商品的价值量用货币来表现就是价格。因此,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在货币出现以后就逐渐变成了价格与价值相符。受物价上涨影响,居民实际购买能力明显下降。1995年的100元人民币,实际购买能力只相当于1994年的88元,相当于1990年的54元,相当于1985年的32元和1978年的24元。可见,价格的这种上下波动,既不是无限制地上涨,也不是无限制地下跌,它始终是以商品的价值为基础,上涨后又下跌,下跌后又上涨。这正表明,商品的价格归根到底要受价值的制约。所以,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且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使商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进行交换成为现实。到市场上去买水果,人们纷纷议论,今年吃了一夏天的贵水果。前几年三毛五毛一斤的水果,今年为什么身价陡增?深一追问,发现了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往年的低价正是今年高价的“祸端”。往年,我市市场上的应季水果绝大部分来自市郊或临村的一些乡镇,其中有一带就曾经是有名的水果产地,当地大部分农民都以种水果为业。本地水果不仅可以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而且销往其他城市。但近两年来,随着水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本地水果市场出现了变化: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水果价格不断下跌,果农的利润开始变薄。卖水果的一语道破了玄机:种水果都没有种玉米赚钱,谁还种水果?一句话说出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在利润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果农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继而转产。如果不能好好价值规律往往形成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丰收了,市场价格回落,农民亏本;第二年种植面积少了,价格又猛涨,大家又回头来种,结果又亏本。只要市场是开放的,价格波动就永远存在。水果市场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如何正确应用价值规律,使农民在产业调整的过程中真正受益。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也不鲜见。现在许多农村就是通过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种植蔬菜,不仅使这个地区的农民迅速致富,而且成功地抵御了来自市场的价格风险,其生产的蔬菜不仅在国内畅销,而且出口到韩国、日本等国。相比之下,一些分散的菜农虽然种菜的经验不少,但很难在市场中成气候,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弱势。从这个意义上说,高价水果背后是一道需要破解的大题目。比如洛阳市区的西红柿涨价了,那么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甚至宜阳县的西红柿就会过来,供大于求,那自然就会降价,价格一降,各地的西红柿就不来了,本地的西红柿也会运到价格高的地方,于是本地供小于求,价格上升。周而复始。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它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价交换,它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它通过价格、供求和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基础作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发现不论是生产、生活、就业,还是资源配置、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的经营成败等,价值规律都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现时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碰到经济问题中的例子,新上市的西瓜一斤要卖到几块钱,远高于它的价值,而等到西瓜大量上市后同样一斤却只卖几毛钱,又低于它的价值,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不相符,主要是由供求不平衡造成的。我们常讲:“物以稀为贵”,西瓜在刚上市的时候供应量比较少,相对来讲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为了买到西瓜,买西瓜的人就会互相竞争,这样卖西瓜的人就会抬高价格,使价格高于价值;相反,当西瓜大量上市以后,相对来讲就处于一种供大于求的状态,卖西瓜的人为了把西瓜卖出去,就会互相竞争,降低价格,从而使价格低于价值。可见,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影响价格,引起价格上下波动,使商品的价格常于价值不一致。而如名人字画,珍贵邮票等价格远高于它的价值,为什么它们的价格没有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因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要有一个条件,就是价格波动会影响供求,价格上涨会促使生产扩大,从而影响供求,使价格下降。而文物、名人字画、珍贵邮票等它们的数量往往是一定的,不会因为价格的上涨而增加,即使价格上涨到惊人的地步。也就是说,价格上涨不会促使这些商品扩大生产,增加供应量,这样就不能反过来抑制它们价格的上涨,在这里能够抑制它们价格上涨的因素就是人们的购买力。但这是商品交换存在的某种特殊现象,我们不能因为存在着某些特殊现象,就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无论是研究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都必须以大量的普遍存在的事实作为依据。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经常地不一致,并不意味着违背了价值规律,更不表明价值规律失去作用。这是因为两点原因:(1)从孤立的一次商品交换来看,商品的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价值;但从商品交换的总体来看,也就是从较长时期来看,价格的上涨部分和跌落部分可以相互抵消,因而一定时期内商品的平均价格与价值是相等的,价格与价值是趋于一致的。(2)从不同商品各自的价格变动来看,商品的价格无论怎样波动,都是以各自的价值为基础而变动的。例如,一辆普通自行车的价格不管怎样波动,它的价格总是低于一辆汽车,原因就在于自行车的价值低于汽车的价值。优胜劣汰有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但对于破产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来说,毕竟不是一件好事,会给这些企业及其职工带来较大影响。这就需要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努力:作为国家,要依法治国,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下岗职工的基本权益;作为企业,必须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作为职工,要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本文标题:联系实际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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