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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工程2016.10.25目录23654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推出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这是我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生态资源保护工程(已经投入和准备投入的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1998年特大洪水之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关于“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1999年2月27日温家宝副总理主持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审查,并作了重要指示,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和各部门意见,国家林业局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2000年7月7日国务院第71次总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这两个方案。2000年12月1日,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至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我国投资最大的生态工程,主要解决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和其他地区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养生息和恢复发展的问题。应当提及一下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资源消耗量大的时期,保护现有的天然林地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某一地区,天然林的存在对于我们研究当地环境,保护地区基因库的完整,探究生态环境内部的发展变化演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正因为我们对环境的理解不够,保护它们我们责无旁贷。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1我国天然林资源概况•天然林资源是我国森林资源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有天然林16亿亩(1.07亿公顷),其中有11亿亩(0.73亿公顷)天然林分布在长江、黄河流域和东北、内蒙古及海南、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历史上战争、自然灾害、人为砍伐等因素的长期影响,我国逐渐成为一个森林资源总量较少、天然林比例较低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为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一批森工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采伐利用木材,从而导致天然林面积急剧减少,质量下降,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能力、生物多样性、非木质林产品供应能力普遍下降,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削弱。目前,每年因上游水土流失而进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达20多亿吨,导致江河湖库淤积不断抬高,水患不断加重,而西北地区则风沙肆虐,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而且这种危害还在日益加剧。1.工程背景(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下同)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两大区域。•1.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天保工程•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包括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等7个省(自治区)。总共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区土地总面积343670万亩(2.291亿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34316万亩(0.895亿公顷)。•2.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的天保工程•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含大兴安岭)、海南、新疆共5个省(自治区)境内的86个国有重点森工企业、16个地方森工企业、23个县及12个县级林业局(场)。工程区林业用地面积51272万亩(3418.1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42122万亩(2808.13万公顷)(其中天然林39077万亩‹2605.13万公顷›),疏林灌木林地1780万亩(118.66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090万亩(139.33公顷),无林地5159万亩(343.93万公顷),其它林地122万亩(8.13万公顷)。2.工程概况(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工程区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2.对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在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大幅度调减木材采伐量。•3.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资源和林政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4.大力推行个体承包,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5.积极开发林下资源。•6.加快工程区内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7.妥善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问题。•8.加快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3.工程措施(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展:•1工程投资情况。从1998年试点到2004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88.3亿元。•2木材产量调减情况。2000年以来,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际调减商品材产量1351.8万m;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已按计划调减到位,木材停伐和调减任务按年度计划完成。•3森林资源管护情况。截至2004年底,工程区9800多万hm森林得到了有效管护。•4公益林建设情况。生态公益林建设按年度计划完成。截至2004年底,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5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情况。截至2004年底,已有69.3万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分流安置。•6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政社性政策落实情况。实施工程近7年来,专项安排了职工养老保险及社会统筹经费61.15亿元。•7种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情况。工程区共建母树林6.8万hm,种子园6634万hm,采种基地10.2万hm,苗圃1.7万hm,配备苗圃喷灌设施6886套;森林防火基本建设得到改善,其中瞭望台1955个,道路58147km,隔离带87652km,设备313851套,车辆1926辆;建立技术示范林14459hm,技术推广林23992hm,技术繁育苗圃638hm,其他科技项目林2033hm。•效益:1生态效益。森林资源长期过量消耗得到了有效控制,森林资源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社会效益。增强了全社会保护天然林的意识,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工程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是空前的、巨大的。•3经济效益。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深入实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天然林保护与林区经济发展的路子,林区经营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4.工程进展及效益(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存在问题:•1、大部分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都走向了森工企业或林业事业单位,农民没有直接得到补偿和收益。•2、管护基础不到位,条件差。没有相应的管护资金扶持。•3、20%的地方配套资金无法到位。•4、功能地位模糊(天保工程未能及时明确自身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地位、自身应对气候变化的突出作用、对促进地区增长的作用等。)5.工程存在问题(二)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建设上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工序最复杂、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这是调整国土利用结构、增加森林覆盖、治理泥沙危害的根本性措施。•该工程于1999年首先在陕西、甘肃、四川3省试点,2000年3月推向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地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1年3月该工程被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二)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6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5%;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已达1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2%。造成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要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人们盲目毁林开荒。据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材料,全国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就达9100多万亩(606.67万公顷),毁林开荒,虽然暂时增加了一些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但在生态环境方面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因为毁林开荒,陡坡耕种,已使之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每年流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达20多亿吨,其中2/3来自坡耕地。不断加剧的水土流失,导致江河湖库不断淤积,使两大流域中下游地区水患加剧,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危害,国家也不得不年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防汛、抗旱和救济灾民。因此,实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不仅能够促进长江、黄河流域等地区林业生产力及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全国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工程背景(二)退耕还林工程•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含大连市、吉林、黑龙江(含黑龙江农恳)、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97个县(市、区、旗)。工程区土地面积106.43亿亩(7.10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3.91%。其中,农业用地14.48亿亩(0.97亿公顷),林业用地33.22亿亩(22.15亿公顷),牧业用地26.95亿亩(1.80亿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60%、31.21%和25.32%。区内总人口7.12亿人,其中农业人口5.53亿人,占总人口的77.64%。农民人均纯收入1945元。•规划在2001年至2010年间,退耕还林2.2亿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6亿亩。工程建成后,工程区将增加林草覆盖率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控制面积13亿亩,防风固沙控制面积15.4亿亩。•到2010年,完成退耕地造林1467万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733万hm2(两类造林均含1999-2000年退耕还林试点任务),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严重沙化耕地基本得到治理,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增加4.5个百分点。2.工程概况(二)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政策措施:国家无偿向退耕农户提供粮食、生活费补助。国家向退耕农户提供种苗造林补助费。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退耕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资金和粮食补助期满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退耕还林者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退耕还林所需前期工作和科技支撑等费用,国家按照退耕还林基本建设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根据工程情况在年度计划中安排。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3.工程措施(二)退耕还林工程•1、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步伐加快,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大大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退耕还林给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机遇。•3、保障和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退耕还林后,由于生态状况的改善、生产要素的转移和集中,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工程区及中下游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保障和提高。•4、较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5、促进了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思想意识的根本转变,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意识。4.工程进展及效益(二)退耕还林工程•1退耕政策的问题•1.1退耕计划与实际存在脱节现象植树造林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计划下达的早晚直接影响各项生产活动和退耕地的作业设计。•1.2补助年限和标准急需调整大多数农民对生态林补助期满后的政策走向极为关注,希望能够延长不住年限。•1.3配套安排不合理主要是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方面匹配不合理,国家规定以县为单位的,生态林必需占到80%以上,但有些地区由于气候、位置、降雨量等因素的不同适宜种的树种也有所限制,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2政策执行方面问题•2.1各利益群体追求目标不一致,存在一定差距中央要生态效益、地方政府要经济发展、农民要生存这三者从在这一定的利益冲突。•2.2树种规划不科学调查发现同一地区集中种
本文标题:六大林业生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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