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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漂亮的一个(15分)(对比)罗杰·迪恩·凯瑟那天夜里,凯里养的那条黑色猎犬艰难地生产了。凯里靠在狗的笼子边,一刻不离地守候着。六小时后,小家伙们陆续出生,“一、二、三、四、五……”凯里一边数着,一边起身去卧室叫醒妻子,告诉她一切正常。凯里和妻子从卧室出来,回到院子,再走到狗笼旁,那个时候,第六只狗仔已经生出来了,正独自趴在笼子的一角,凯里把它捧起来,放到正等吃奶的那堆狗仔前面,但母狗立即把这只最小的狗仔推到一边,竟然不愿意接受这个孩子。妻子见此情景,说:“有点不大对劲呀!”凯里走过去,抱起那狗仔仔细观察,不觉心里一沉,原来这只小狗仔的上唇和下颚都是裂开的,是“兔唇”,它的嘴根本无法合上!第二天,凯里带着那只小狗去了宠物医院,大夫说他也无能为力,除非凯里愿意花一千美元试着给它做一个矫正手术,但他说这只狗仔活下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没法吃奶。回到家后,凯里和妻子商量后,觉得不能花这笔冤枉钱,因为连兽医本人也没有把握能保住狗仔的性命。尽管如此,凯里还是买来一支注射器,捧着这只小狗仔给它喂食。这样一连喂了十多天,这只小狗仔终于活了下来,而且还学会了自己吃东西,但只能吃柔软的罐装食物。狗仔们出生五周后,凯里便在报纸上登出了广告。不到一星期,就有不少人表示他们对这些小狗有兴趣,但没人看中兔唇那只。一天下午,凯里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到一位老太太正向他招手,她是住在凯里家附近的一位退休教师,她问是否可以为她的孙子买一只。凯里告诉她,所有的狗仔都已有了新主人,如果有人送回不要,他会通知她。几天后,四只狗仔都被新主人陆续抱走,只剩下一只棕色的,和那只兔唇小狗仔。几天过去了,说好要买这只棕色狗仔的先生没来,于是凯里给那位老太太去了电话,告诉她还有一只狗仔,欢迎她来看看,她说晚上八点将带着孙子一同来看。晚上七点半,忽然有人敲门,凯里打开门,一看,站在门口的竟然是那位先生,就是他在前些天预定了那只棕色狗仔的。那位先生走后,凯里和妻子坐立不安,一会儿老太太来了怎么办?八点整,门铃响了,是老太太领着她的孙子来了。凯里歉疚地向她说明了缘故,老太太觉得十分遗憾,她对孩子说:“对不起,杰弗瑞,小狗都有主人了。”就在这时,那只没人要的小狗仔“汪汪”地叫了起来,小男孩从他祖母身后跑了过来,叫了起来:“我的小狗!我的小狗!”他飞快地冲到了“汪汪”叫着的小狗仔旁边,把它抱在怀里,对祖母说:“奶奶,他们只剩下这只了,你看他长得多像我。”老太太问凯里:“这只小狗卖吗?.凯里回答说:“这只你们可以抱走。”老太太拿出钱包,但凯里握住了她的手,没让她把钱掏出来,凯里转过头问男孩:“你看它值多少钱?一美元行吗?”男孩说:“不,这样的小狗非常非常贵。”“一美元不够?”“对,肯定是这样!”小男孩说着,并把小狗抱着贴在脸上。“你说得对,这是只最漂亮的小狗,我们不能低于两美元卖给你们的!”妻子说着,望了望凯里,先前的五只,每只也不过两美元,但凯里知道妻子这么说,绝不是因为想赚钱的缘故。老太太掏出了两美元递给小男孩,说:“这是你的小狗了,你来付钱给这位先生。”小男孩一只手紧紧地抱着小狗,另一只手骄傲地把钱递到凯里跟前。小男孩抱着小狗的情景让凯里和妻子永远也忘不了,他们对这只小狗未来的担心烟消云散,因为他们注意到这个小男孩也是兔唇……14.对比是本文最主要的写作手法,请找出其中的两组,并简述其表达效果。(4分)旧餐桌上的美好时光(伏笔)[美]凯瑟琳·比恩洪帆译一天下午,我正在厨房做饭,16岁的儿子安东尼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来,我警惕地抬起头。安东尼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最近我们每次见面气氛都很紧张,争吵随时一触即发。这次他又会有什么问题?音乐?朋友?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妈妈,比利·寇根有一条银色的裤子,我也要一条。”“为什么?”我搞不懂他的这种追星行为。“妈妈,比利·寇根是‘碎南瓜’乐队的主唱。‘碎南瓜’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跟一个外星人讲话。这些天来,我俩正为了这个“碎南瓜”乐队闹得不开心。安东尼跟我说好话,央求我,我全都置若罔闻。看到我不为所动,他一屁股坐下来,把脸扭到了一边。“你到哪儿去买?”我没好气地说,“可能全城都没有卖的。”“那我就自己做,但你要借钱给我。”“忘了它吧,儿子。这辈子你大概就只穿一次。”我断然拒绝。但是,我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有什么,凯瑟琳?就一条裤子嘛。”然而,我最终还是近乎顽固地拒绝了。令我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下午安东尼提着一个白色的大包走进家门,看着他把那个大包扔到桌子上,我知道我将要输掉这场战争了。“一米布6美元98美分,”他嘻嘻笑着说,“我向朋友借的钱。”原来,安东尼不但买了布料,连做衣服所需要的别针、纸样、衬布、拉链等也全都买齐了。“妈妈,现在,我该怎么做呢?”他迫不及待地问。安东尼13岁时,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教过他缝纫,那时,我还是他心中的偶像。学会缝纫后,他自己亲手缝制过一条当时流行的裤子。“你只需要告诉我怎样开始就行了,妈妈。”他的眼睛盯着我。我暗暗叹了一口气,不情愿地在旧餐桌上铺开了那块闪闪发亮的银色布料,然后,我们一起摊开那几张纸样。“我想把拉链露在外面,不要盖边。”他说。“这个我可不会做。你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安东尼耸耸肩,自己就做起来了,而且速度还不慢。第二天中午,他就开始缝裤兜了。看着他低头忙碌的样子,一丝温柔悄悄地潜入我那赌气的心。我不由自主地给他指导,参与缝制。安东尼抬起头,我们相视一笑。我讲起一些往事:有一天你玩得太累了,在饭桌上睡着了,一头把脸扎进了意大利面条里;3岁时,你卖了收集来的木瓦片赚了你的第一个一美元……安东尼听了大笑起来。一针一线,把布料缝成了裤子,也把“碎南瓜”乐队的崇拜者和他爱管闲事的老妈的心重新连在了一起,把我们处于边缘的关系再次缝紧。四天时间,我们紧张的关系得到了彻底的修复。安东尼在周末前就穿上了那条银色的裤子,他没有只穿一次,而是经常穿。他的几个朋友也很喜欢这条裤子,纷纷拿钱给我,要我帮他们做。“那是安东尼自己做的。”我自豪地告诉他们。以后的日子里,虽然安东尼还会惹我生气,但每当我想起和安东尼在旧餐桌上度过的这段美好时光,心里很快就会原谅他。14.文章多处为母亲修复母子关系埋下了伏笔,请找出两处,并作简要分析。(4分)鼓神(铺垫)那一年冬天,我流落到陕西省略阳县。这里地处秦岭腹地,山高坡陡民穷,是李白为之嗟吁的蜀道第一关。我流连在这里,贩点山货倒点野味,甚是凄惶可怜,甚至到了春节年关还不敢作归乡的打算。春节的气氛越来越浓,鞭炮声鼓锣声从街巷小院传来,听得人心烦意乱,我裹掖着衣服离开县城走向一个熟悉的小山村。这里也在操练鼓锣作春节上街游行的准备。既然躲不掉就留下来听听吧。于是我就混在一帮老头婆姨姑娘小孩子中间看着坝中十来个中青年汉子把鼓锣敲得震天价响。敲打锣鼓的汉子们敦实威风,这些平时在山中辛苦刨食的人此时一个个精神抖擞,红光满面,(A)卖着狂傲,逞着威风,显得不可一世。这气氛使我这个异乡人感到更加的凄惶悲哀,孤独孑孑。我准备悄悄地离开。正在这时,敲打大鼓的壮汉把双槌一收,抹一下额上的汗水,用眼光把人群扫了一遍,最后目光定在我身边的一个瘦老头身上,说:“张伯,你来玩一把。”“别,别……”这个叫张伯的老头既瘦弱又邋遢,穿着一件破旧的黑布棉袄,双手操在袖筒中甚是羞惑地直往后退。我感到他也是像我一样的怕过年的落魄人。但姑娘媳妇们却揪住他往前推搡,说:“鼓神,来一个!”打鼓的汉子一脸虔诚地把有如婴儿手臂粗的双槌直往他面前送,那些打小鼓腰鼓铜锣铜钹的后生们也满脸殷殷地望着他。我真不相信这样的蔫老头能敲击出什么花样来。我等着往下看。他感到是再也推辞不掉了,布满皱纹和胡茬的脸上突然焕发出一股豪气,只见他把棉袄脱下来扔到一旁,走到大鼓前。就在他将双槌握在手中的时候,一个我不敢相信的奇迹出现了。一个在黄土中长大的像黄土一般平凡的汉子忽然间像天神似的顶天立地般站在了大家面前。他的眼睛充满光辉,脸上透出神圣,手臂像钢棍一样坚强起来,在轻轻地敲打了鼓沿几下后,双臂猛一挥,一声石破天惊的巨响倏地刺进了我的耳膜和心脏,接着小鼓铜锣一起轰鸣,一股原始混沌的神秘冲动和古老意念的混乱音符猛地从地底蹿出来通过双脚直抵进了我的心中,使我有了一种脱胎换骨般的剧痛的快感。我像被魔语诅咒了似的,双目紧盯着他,(B)只见他急敲慢敲,重敲轻敲,时而敲打鼓沿,时而肘杵鼓面,时而跃腾猛捶,时而贴鼓轻抚,柔时如丝绸无骨,坚时像枪击钢板,乱时如乌云横压,齐时如布兵排阵;铁马金戈乱箭飞,细雨轻风荷塘清,劈山开路是男儿,再闻堂前纺织声……就在敲击出的声声鼓鸣中,我似乎听到了天庭的意志,大地的精神,男人的粗犷,女人的娇娉,还有生命,婴儿落地开始的生命,老人撒手西去的生命……这些奇妙的幻象在锣鼓声交织而成的音韵的罗网中不断地冲突,纠缠,呼啸,狂乱……它们似在演绎着生命,似在点拔着生命,似在操纵着人类奔向精神将要达及的终点……我站在这群肃立的山民之间,观看眼前出现的不可思议的奇迹,大鼓在响,小鼓在响,铜锣铜钹铿铿锵锵,而指挥这支创造奇迹的鼓队的老人他已不再是一个蔫耷汉,而是一个飘逸的精灵!一串神秘的符号!一团无形的罡声!皇天在上,后土在下,人在其中。而他,这个人中的英杰此时就代表着人类在立地顶天!我惊愕了,世上竟有着这样的声音。我醒悟了,生命中原本就没有卑微和可怜。我从人群中慢慢地退了出来,充满敬意地望着他们。我想我该回家过年了。(1)本文在写鼓神奇迹般的表演之前作了多处铺垫。请细读原文,指出其中两处并作简要分析。《含泪奔跑的少年》(铺垫)在他的记忆里,从未离开过生养他的大山,他今年初中毕业了,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在城里,他这个年纪还是个孩子,还要在父母面前撒娇。然而,他俨然是个大人了,就在他初中毕业的这个暑假里,他尝到了冷也尝到了暖,冷暖过后,他仿佛一夜成人。父亲在他初中毕业后第一个星期,突遭车祸,留下他和母亲相依为命。肇事司机也在车祸中死亡,父亲的死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母亲天生患有小儿麻痹症,走路一瘸一跛的,生活勉强能够自理。起初,他和母亲商议着辍学,但母亲坚决不同意。为了下学期的学费,为了以后的生活有个着落,母亲决定带他到县城谋生。进了城,他才知道,城市人山人海,高楼林立,但这些繁华不属于他们。沉闷的空气里弥漫着炙热的气流,一阵风习来,也闻不到稻花的香甜。母亲在城市边缘,租了间铁皮房,用木板搭了张床,然后找两块红砖架个小铁锅,算是在城里落下了脚。母亲从工厂找到店铺,从店铺找到垃圾收购站,可没有人愿意收留一个瘸子。无奈之下,母亲做了个烧烤车,还给他钉了个刷皮鞋的木箱每天,他们从铁皮屋里出来,一个推着车,一个挎着刷鞋箱。趁着昏黄的路灯还没有熄灭,他们匆匆地赶到市里繁华的公园门口,占个地,摆个摊。等到公园里的最后一拨人散去后,他们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他心里其实有一万个不愿意,可是为了读书的梦想,他又能够说些什么呢。大多数的日子,他就蹲在母亲的烧烤车边给人刷皮鞋。一天,他看到很多人在公园里,边看着孩子玩,边招呼人刷鞋,他心动了。他知会了母亲一声,便走进了公园深处。偏偏是这一天,城管突然来巡查,公园门口所有的小摊小贩一窝蜂地溜走了走路一瘸一跛的母亲因为跑得慢了些,被城管逮了个正着。在和城管的纠缠中,烧烤摊被推倒了,烧得红彤彤的木炭倒在了母亲腿上,一股焦肉的味道让好心的路人愤怒了,城管见势不妙,很快怏怏离去。这天夜里,一对苦难的母子推着车,走着回家的路上,闪烁的街灯照在清冷的马路上,留下一对孤独的含泪的影子,一长一短地走着,成了一道痛苦抽搐的风景。劳碌了一天的母亲,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而他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看着母亲翻了个身,腿上被烧焦的皮肤通红一片,有些地方还留下了水泡。他用手触碰了一下,感觉连心的痛。所有的委屈化成了泪水,从他的眼里流到了嘴里,涩涩的。时钟已经指向了夜里11点多,他还是睡不着。为了赚够学费,他和母亲除了一日三餐外,其它的开支减了又减,实在要买点什么,也是选一些地摊货。而刚刚,母亲连一盒烫伤膏也舍不得买,硬说擦点酱油就好了。这样一想,他的心更痛了,他失去了父亲,他不能再失去母亲了。他穿好衣服,走上街,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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