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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规章管理制度1.上班时间8:00-12:00,14:00-18:00由19:00开始加班(每天早上须提前5-10分钟到达车间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开早会时,队伍整齐,用心听讲,早会后,准备好所需物料与工具,准备上班,违者每次处5~20元罚款。2.员工进入厂区必须配带厂证、穿工衣,不允许穿拖鞋;男员工不许留长发,黄发,爆炸头,戴耳环;仪表不端正,衣衫不整者拒绝进入厂区与车间,违者处5~20元罚款。3.上班时间内,严禁擅离岗位、借故离位,喧哗吵闹;严禁私自调换岗位,操作他人仪器、工具;严禁阅读书报、听收音机、MP3、玩手机、吃零食、打瞌睡;违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5~20元。4.上班时间,除非紧急情况,上班时间内限制拨打、接听私人电话;无任何手续不允许私自外;违者罚款10-50元。5.员工在工作时间,不服管理工作安排,有顶撞或与管理发生争执,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200元或做辞退或开除处理。6.严禁在办公区、仓库、车间等公司规定禁烟区内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处10-50元罚款,多次屡犯者,作开除处理,引发火灾者交公安机关处理。7.员工旷工一日,扣发三天工资(包括加班费),上月工资推迟15天发放;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日(含)以上,或三个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8.车间内部及厂区公告栏所贴文件公告等不得撕毁及涂改,违者处10~50元罚款。9.讲究个人与环境卫生,禁止在厂区内随地吐痰、吐口水、丢垃圾、在墙上乱图乱画,违者处警告或5~20元罚款。10.员工请事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原因及期限,交部门或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交人事行政批准备案后方可按时请假;请病假者需补齐购买药品单据或医院证明,方按病假请假手续生效。未经批准或未生效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期限,未按时上班或补假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一个条拉每天请假不能得过两人。11.爱惜公司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若有故意行为致使财物损坏,赔偿罚款后作辞退或开除处理。12.严禁在公司内拉帮结派,煸动罢工、怠工及阻碍公司正常生产的行为,违者立即开除
本文标题:车间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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