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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嘎查村卫生室管理,充分发挥嘎查村卫生室在农村牧区三级服务网络中的网底作用,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支持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第三条嘎查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苏木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在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械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嘎查村卫生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范,坚持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就近方便地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建设标准第五条嘎查村卫生室设置应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整体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设置。第六条嘎查村卫生室由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严格审批准入,原则上城区内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嘎查村卫生室,对于人口较少的嘎查村,可以2—3个嘎查村设置一个卫生室,每个嘎查村建设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卫生室。2第七条嘎查村卫生室设置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标准,做到设置规范化,设备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规程化。第八条嘎查村卫生室经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第九条嘎查村卫生室要有统一的标识,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察室、治疗室、药房,确保三室独立。室内外墙壁用白色涂料粉刷,地面铺瓷砖,院内建有卫生厕所。第十条嘎查村卫生室配备必备设备和药品:诊察室配备诊桌、诊椅、诊察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出诊箱、接种包、健康档案柜等。治疗室配备无菌柜、无菌器械、紫外线灯管、污物桶、有盖方盘、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操作台等。药房配备药品柜、至少有80种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本药物和5种以上的急救药品。第三章性质及任务第十一条嘎查村卫生室是由国家、集体或其他形式兴办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二条嘎查村卫生室履行下列职责(一)在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及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协助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承担地方病监测和防治任务,进行精神疾病3预防指导;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与管理;开展老年人、妇幼保健和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二)开展农牧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协助开展嘎查村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卫生环境,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三)宣传和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协助做好参合农牧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四)参与农牧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实施农牧民健康管理与指导。(五)使用适宜技术(包括蒙中医药)和国家基本药物、自治区增补药物,做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和及时转诊、家庭康复指导。(六)负责各种村级卫生信息的记录、整理、统计和上报。(七)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嘎查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水平。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配齐基本医疗药品、设备,保证基本医疗有效进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第十四条嘎查村卫生室应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卫生服务活动,不得擅自扩大卫生服务范围。第十五条嘎查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购进和使用药物,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4第十六条嘎查村卫生室应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严禁使用剧毒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十七条嘎查村卫生室的主要收入来源由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国家对实行药品零差率给予的补助组成。第十八条自治区制定嘎查村卫生室收费价格标准,嘎查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诊疗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第十九条嘎查村卫生室要接受苏木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健全各类帐、册、卡、薄,做到核算准确、手续齐全、票据统一、印章统一。第二十条嘎查村卫生室要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各项统计资料、文书档案、病案资料、设备档案要资料齐全,数据完整,归档整齐,管理完善。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进药有凭证、转诊有记录,制度职责、业务范围、收费标准上墙。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嘎查村卫生室房屋,配备的医疗设备、药品周转金属于国有资产,由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苏木乡镇卫生院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建立固定资产账目进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加强药品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保值增值。乡村医生变更时,嘎查村卫生室所属由国家投资的房屋、设备、药品、药品周转金及各类档案资料、文书应在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下履行交接手续。5第二十二条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嘎查村卫生室工作考核,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卫生服务质量评价。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同嘎查村卫生室工作补助挂钩。绩效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第五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三条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并应在执业范围内进行相应工作。人员配备按每千人口1—1.5人配备,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第二十四条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委托卫生院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并进行定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第二十五条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辖区内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采取措施,提高业务水平。每年应至少对嘎查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开展1次培训。苏木乡镇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六条实行乡村医生工作补助制度。对嘎查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的给予补助。政府一次性补助标准按嘎查村农牧业户籍人口数核定,即每1000个农牧业户籍人口(纯牧业旗600个户籍人口)每年安排补助资金8000元,由旗县级卫生、财政部门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完成的服务数量补助,自治区制定补助标准范围,各旗县根据当地服务成本确定具体标准。6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对嘎查村卫生室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根据后果和情节,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负责解释。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收费标准2.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7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金额单位:元诊疗服务收费标准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最高限价注射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配置次肌肉注射包括皮下、皮内注射注射器、药物次0.8皮试注射器、药物2静脉注射包括静脉采血注射器、药物次1.5静脉输液含卫生室提供输液床(椅)、护理费输液器、药物组10小儿头皮静脉输液输液器、药物组2.5出诊费次15清创缝合大清创缝合次缝合11针以上40中清创缝合次缝合6—10针25小清创缝合次缝合5针一下10换药中换药使用3-4块纱布、包括拆线次创面15-30C㎡6小换药使用1-2块纱布、包括拆线次创面15C㎡以下4注:收费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项目内容执行内容补助标准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在卫生院的指导下,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农牧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农牧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至少须包括一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和主要健康问题等,对健康档案进行定期更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2×50%/人健康教育服务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07×40%/人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协助卫生院开展: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评价,开展心里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14×40%/人孕产妇保健管理协助卫生院,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常见问题进行指导。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1×20%/人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11×20%/人预防接种管理协助卫生院按照《关于实施扩大国家计划免疫规划的通知》要求,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09×40%/人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其他的防治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对非住院发热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03*30%/人高血压病例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其每季度只是随访1次,每年至少随访4次。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18*50%/人糖尿病病例管理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其每季度只是随访1次,每年至少随访4次。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07×5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系统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随访4次,进行督导服药,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0.01×30%/人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0]159号)附件中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补助标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权重×嘎查村卫生室占的比例
本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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