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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毅的刑法江湖2018官方案例分析指导群内专用1 2018官方案例分析指导刑法导学班专用资料2: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方法乐毅一、刑法案例分析题的基本类型从问法上来看,刑法案例分析题可分为简析题与分析题两类。(一)简析题即一问一答型,此类题目回答起来比较简单,基本上不需要考生考虑答题时的逻辑线索问题,只需按题目的提问顺序一问接一问的往下答就是。典型的如2016年: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的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2.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二)分析题即给定一个案例后,只是一句话,笼统地要求考生分析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典型的如2014年: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此类题目,因命题人并未给出答题的逻辑顺序,故需考生自己组织语言,理出答题时的逻辑顺序,其难度相较于简析题要大得多。二、刑法案例分析题答题的注意事项(一)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步骤解答刑法案例分析题一般分四步走:①弄清说什么——②看清问什么——③想清答什么——④理清如何答。1.弄清说什么所谓弄清说什么,其实就是一个审题的过程。我们以2014年的案例分析题为例,对此问题加以说明,请注意题干中的黑体字部分: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乐毅的刑法江湖2018官方案例分析指导群内专用2 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所谓弄清说什么,其实就是一个审题的问题。审题特别要注意一些细节性问题。如行为人有没有特殊身份,达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等等。具体说来,审题过程中应注意如下细节性描述:(1)与定罪有关的关键性字眼:首先,对行为进行描述的字眼;其次,对行为人心理进行描述的字眼;再次,对行为主体身份等进行描述的字眼。(2)与量刑有关的关键性字眼:首先,对行为人履历进行交待的字眼;其次,对行为人分工进行描述的字眼;再次,对犯罪行为进程进行描述的字眼;又次,对罪后行为进行描述的字眼。2.看清问什么简析题往往指明了考生需要答什么,而分析题则不然,并未给定考生答题的逻辑线索,需要考生自己理出答题逻辑顺序。3.想清答什么鉴于案例分析题是按点采分,且时间有限,故原则上考生回答问题时应尽量言简意赅、切中要害。原则上有法条依据、司法解释的尽量采用法条、司法解释,需要引用刑法理论时不宜过度阐释。具体说来,下面这两部分考生必回答出来:首先,必须要有明确的结论。如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是否具有违法或者责任阻却事由,等等。要求考生必须针对问题直接乐毅的刑法江湖2018官方案例分析指导群内专用3 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可答非所问。其次,必须要答出简明的理由。即要列出结论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是什么。4.理清如何答如何答的问题相对于简析题而言,比较简单。考生只要按照他的问法,给出的逻辑线索答下去就行了。分析题的解答难度较大,解答时最好以行为人为主线,甲、乙、丙、丁等逐人分析,在有共同犯罪混杂时,一般先答共同犯罪,再答各人的单独犯罪,分别分析其各自的定罪和量刑问题。(一)关于甲和乙的共同犯罪行为1.甲、乙二人成立XX罪的共同犯罪,(理由),量刑情节。其中,甲是主犯,乙是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2.甲、乙二人虽构成XX罪的共犯,但犯罪形态不同。其中,甲的XX罪属于中止,(理由),量刑情节。乙的XX罪属于未遂,(理由),量刑情节。……(二)关于甲的行为1.甲的XX行为成立XX罪,(理由);犯罪形态,(理由),量刑情节。2.甲的XX行为成立XX罪,(理由);犯罪形态,(理由),量刑情节。……(三)关于乙的行为1.乙的XX行为成立XX罪,(理由);犯罪形态,(理由),量刑情节。2.乙的XX行为成立XX罪,(理由);犯罪形态,(理由),量刑情节。……理清答题的逻辑顺序后,在分析每个人的刑事责任时,原则上应一行为一定罪,一行为一分析,牢记定罪与量刑两大任务,不可有所遗漏,并注意运用法言法语。乐毅的刑法江湖2018官方案例分析指导群内专用4 (二)真题示范下面我们试以2014年的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案例分析题为例作一个示范。参考答案:1.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3.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4.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5.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上述四步,可总结为一句话:即一审二看三想四答。对此,我们将在30号开班后结合上述步骤、方法,对官方案例分析指导中的每一个案例逐一进行分析、讲解,告诉你怎么答才能得分。让我们携手同行,打他个通关!
本文标题: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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