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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第一章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二)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三)税率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2.税率的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四)纳税环节(五)纳税期限(名词解释).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2起征点VS免征额(名词解释)(含义与区别(简答题))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3税法的概念(名词解释)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4选择题:按税法基本内容和权力效力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5税法的主要特征:(简答题)1.税与法的共存性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6税法的作用(简答题)(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3.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4.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1.税法的指引作用2.税法的评价作用3.税法的强制作用4.税法的教育作用5.税法的预测作用7税收分类(单选题或多选题)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价税、从量税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PS:所得税收入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地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即与房、地有关的税)中央税: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证)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险税间接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类:价内税、价外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考)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我国实行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税主体税种。8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简答题)(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二)国家政策取向(三)税收管理水平第二章增值税1增值税的概念(名词解释)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2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及其各自定义、优缺点及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类型(简答题)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按“扣税法”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优缺点课本32页3增值税的特点(小题)(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4.税收负担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1.实行价外计税,从而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3.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4.设置两档税率,并设立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4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有偿提供相应的劳务服务性业务。3.进口货物。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5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销)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对外投资行为。(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小题)(1)定义: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2)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征营业税。3.兼营行为(小题)(1)定义: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2)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6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税法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7我国增值税税率的一般规定1.基本税率:17%适用基本税率的应税项目:(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下述适用13%的货物除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低税率:13%适用低税率的应税项目:(判断题或选择题)(1)农业产品;(2)粮食、食用植物油;(如面粉,但淀粉不在其中)(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也可以是6%)(4)图书、报纸、杂志(5)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整机出售的农机,如拖拉机)(6)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错题)我国商品出口退税率是(13%)8进项税额概念(名词解释)进项税额: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9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单选和计算题)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1)折扣销售: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著名,可以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2)销售折扣:折扣额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3)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3.包装物押金的计税问题10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1进项税额的抵扣1.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的扣进项税额的项目(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不同时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其中装卸费已营改增归为物流辅助业适用6%)12免征规定:(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销售和进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3)销售和进口的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8)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08年以前,购机床,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为0;08年以后,其进项税额乘以17%“价值35万元”统一将其看成不含税的价格13营改增项目交通运输业和电信业和七种现代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第三章消费税1消费税的概念(名词解释)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简答题)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较高5.税率差别较大3消费税的税目(13种)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小客车属于小汽车5%)计征方式:从量计征:黄酒、啤酒、成品油复合计征:卷烟、白酒从价计征:rest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环节,即出厂环节(销售数量)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环节(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委托方交付消费品环节(交付的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环节(进口征税数量)注:对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其最终使用的消费环节——零售环节征收。卷烟两环节计征,出厂环节和零售环节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7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8消费税计税销售量的确定9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支付代扣的手续费或销售回扣,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附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消费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第五章关税1关税是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2关税的分类(多选题)(一)按通过关境流动方向: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二)按计征方式分类: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三)按政策取向分类: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歧视关税。歧视关税分为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报复性关税。(四)按征收目的分类: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报复性关税。3关税的作用(简答题)一、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财政职能)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分析,关税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并呈下降趋势。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其中主要是那些国内工业不发达、工商税源有限、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某种或某几种初级资源产品出口,以及国内许多消费品主要依赖于进口的国家,征收进出口关税仍然是他们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税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财政资金。目前,发挥关税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作用,仍然是我国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护职能)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是实行自由贸易,还是采用保护关税政策,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国际贸易收支状况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国际上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自由贸易政策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反,这些国家为了顺利地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工业化,必须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利用关税保护本国的“幼稚工业”,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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