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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季度报告报告人: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报送时间:2019年4月8日一、关联交易情况1、本季度发生情况;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在2019年1季度与HyundaiMarineandFireInsuranceCo.,Ltd以及HyundaiInsuranceBrokersPteLtd关联企业共发生5笔再保险关联交易,具体如下:(1)我司与HyundaiInsuranceBrokersPteLtd于2018年4月1日签订《财产险工程险预约再保险合约》,在2019年1季度发生分出保费人民币219,668.45元,摊回手续费人民币68,097.21元,摊回赔款人民币6,264.12元。(2)我司与HyundaiMarineandFireInsuranceCo.,Ltd于2019年1月1日从事一笔再保险临分分入关联交易,项目名称为KiaMotorsSlovakiaSRO财产险,我司分入保费人民币1,241,897.56元,再保手续费人民币167,565.15元。(3)我司与HyundaiInsuranceBrokersPteLtd于2019年1月1日从事一笔再保险临分分入关联交易,项目名称为HyundaiVinashinShipyard货运险,我司分入保费人民币263,693.37元,摊回手续费人民币40,872.52元。(4)我司与HyundaiInsuranceBrokersPteLtd于2019年1月3日从事一笔再保险临分分出关联交易,项目名称为SKHynixSemiconductorInc货运险,我司分出保费人民币59,514.08元,摊回手续费人民币20,829.90元。(5)我司与HyundaiMarineandFireInsuranceCo.,Ltd于2019年3月1日从事一笔再保险临分分出关联交易,项目名称为韩泰轮胎有限公司产品责任险,我司分出保费人民币1,348,896.35元,摊回手续费人民币260,067.21元。2、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2019年度截至1季度共计发生再保险关联交易5笔,涉及关联企业HyundaiMarineandFireInsuranceCo.,Ltd、HyundaiInsuranceBrokersPteLtd,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0.025391亿元。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情况1、关联交易相关比例情况无2、对不符合比例的进行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无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备和修订情况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规定,公司制定了《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代财产保险发〔2011〕167号),并于2011年10月24日报备,对公司各部门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关联交易管理流程、报告线路做出了严格规定。2017年3月30日,向银保监会报送《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调整的报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调整为:“我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额占我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我司与一个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额占我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5%以上的交易。”2017年4月18日,修订了《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报备。2017年7月26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要求,修订了《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报备。修改内容为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责。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一般关联交易向审计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经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2018年1月15日,因公司部门及人员变动,关联交易业务类型表内容做出相应改动,并向银保监会报备。2018年6月15日,关联交易业务类型表有所调整,对关联交易业务类型表内容做出相应改动,并向银保监会报备。2019年1月9日,因公司部门及人员变动,关联交易制度及关联业务类型表内容做出相应改动,并向银保监会报备。四、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规定,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内部程序审批,最终向审计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是关联交易的最高审批和决策机构,负责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人事总务部承担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并负责收集公司关联方信息,建立关联方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截止2019年1季度,我司关联方信息无变化;经营合规部负责关联交易管理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及提供关键环节合规审查意见;财经部负责涉及资金运用方面的关联交易报告及财务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提供关键环节财务审查意见;内审部负责提供审计意见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起部门及其主管部门提供业务环节审查意见。发起部门负责关联交易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关联交易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并跟进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保存相关审查意见及会议决议等资料。根据《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第1季度,我司再保险业务一般关联交易由再保分出及分入岗发起,经再保部负责人审核,提交非车险业务本部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备案。审批通过的再保险关联交易在签订完合同之后,留存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并按相关规定报送至监管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开展2018年度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重大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于签订交易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无交易协议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进行披露。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之后,公司应自交易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承办关联交易的发起部门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合同履行情况报经营合规部。经营合规部总结全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并在1月30日前向总经理报告。人事总务部对一般关联交易在公司网站和行业协会上进行披露。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予以披露。附件:1、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季度明细表2、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季度统计表
本文标题: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季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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