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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原则、调整方案与调整程序为了适应医院医、教、研各项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医院人力资源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能、合理的人才队伍,在遵循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的相关规定基础上,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制定人力资源配置原则暂行规定。一、配置原则1.按需设岗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根据编制部门规定的人员编制数和医院当年的人员需求计划对全院各类人员进行合理配置。严格把关岗位空缺等情况,制定科学的人员需求计划,将岗位的具体需求在招聘中规范化、具体化,力求做到个人与岗位相匹配。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岗位有层次和种类之分,岗位人员的配置,要求人的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对应,即能级对应。要求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须具备高级职称资格,护士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职能部门负责人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动态配置原则根据岗位目标任务的变化,适时重新进行工作分析与人才评测,对岗位职责、要求及现有人员的知识、技能、能力进行重新定位,合理稳妥地实行人力资源动态配置,破除“岗位终身制”。能力远远超出现有岗位要求的,一般可通过职务晋升进行优化配置;能力不符合或达不到现有岗位要求的,可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或通过调配、降职等手段谋求人岗能级对应。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实行竞争上岗的聘约化管理,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等,激发中青年技术人员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4.结构合理原则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合理的层次结构配置、合理的年龄结构和合理的知识结构,使医院各类人员达到最优化群体组合,发挥医院所拥有的医疗、护理及管理人才的整体最大效能。(1)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优化专业结构,合理安排学科的设置,突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3)以加强医院的临床、科研、教学建设队伍为中心,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力度,搭建能够适应医院未来发展的人才梯队。对重点学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人事调配中要优先考虑。(4)健全现有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评制度,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员分别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方式,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护理“三基”训练等;积极派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参观学习,多渠道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二、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医务科、护理部严格把握行业准入审核管理。从事医疗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注册;医技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禁止非医务人员从事医务工作,对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上级医师(或护师)指导下工作,轮转二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报考、评审、聘任工作,严格落实任职资格审核制度和职称聘任管理制度。1.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科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职能部门负责人应达到专科以上学历。3.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1)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职业资格准入条件;(2)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阶段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4.后勤保障岗位特殊工种按要求“持证上岗”。如水电工、驾驶员等。三、各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聘用管理细则进行考核,如不胜任工作者由本部门限期三个月进行待岗培训学习,视其学习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配置原则、调整方案与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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