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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安仁中学学生毕业管理办法(2011)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规范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每一个适龄少年都能接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了加强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使学生在学校中更加遵纪守法,自觉地学习,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毕业结业肆业1.毕业(一)毕业条件: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①思想品德合格。②初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③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④按规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⑤遵规守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学习自觉。毕业证书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颁发。2.结业①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其中由于文化成绩不合格(含通过补考仍不合格者)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②学生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要求回家自学的学生,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政教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教导处备案,可以回家自学。③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还没有撤销处分且行为表现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实际学习情况,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发给结业证书。3.肄业无故不参加学业考试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注明修业年限。学生结业、肄业或自动退学,其学籍应及时注明,并在备注栏注明异动时间,终身保留。学生在学期中途无故自动退学,学校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三、考勤1.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50节(按每天7节课计算)以上者。三次迟到算一节旷课。学生在学期中途无故自动退学,学校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2.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回家自学的学生,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政教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教导处备案,可以回家自学。学校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回家自学时间内里,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者,不得参加学业考试。3.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或有严重生理缺陷的,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家长送子女到特殊学校就读。4.学生每学期报名注册后,由于各种原因,需长期请假的学生,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政教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教导处备案,期终方可参加学业考试。四、不按时毕业1.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还没有撤销处分,又无违纪扣分,将撤销处分后延期2个月后可按时发放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还没有撤销处分,又有较多的违纪扣分,将延期6个月后可发放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还没有撤销处分,又出现严重违纪,将延期一年后,由个人申请,经村委会签意见证明其表现好的,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发其毕业(结业、肄业)证书。4.毕业考试文化成绩组成:①最后一学期期中、模拟考试成绩占30%;②作业占20%(任课老师);③上课纪律占20%(班主任、政教处);④中考成绩占40%。希望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还没有撤销处分者或有违规违纪扣分者,要对自己严格要求遵纪守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多做好人好事可抵销违纪分,争取最后一次机会撤销处分,能按时领取。安仁中学2011-04-12
本文标题:初三毕业生管理办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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