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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8版重庆市计容面积计算规范主要内容解读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全建筑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一、计算全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半建筑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二、计算半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棚、无柱雨棚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二、计算半建筑面积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建筑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三、不计算建筑面积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一、判断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1.建筑楼面标高不高于相邻室外场地最低点标高1米的,该楼面以下部分为地下建筑2.除地下建筑以外的建筑均为地上建筑室外场地建筑楼面二、计容面积的计算分类1.正常情况下:地上建筑应纳入容积率计算,地下建筑不纳入容积率计算;2.特例1:地上建筑局部被室外地坪掩埋的楼层,其被掩埋部分外墙长度大于整层外墙周长的40%时且功能为集中停车库和设备用房;不计容。二、计容面积的计算分类3.特例2,经专题论证,地上停车库可不计容;1).超出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增配的地上集中停车库2).因特殊情况导致地下空间使用受限,地下及半地下楼层配建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不足部分配建在地上的,不纳入容积率计算4.特例3:地下建筑若非用作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应计容。二、计容面积的计算分类5.特例4:满足下列要求的地上公共架空空间可不计容(按建筑计算规范,结构层高超过2.2m的架空层应计建筑面积)。居住建筑:1).在入口层设置;2).仅用于公共休闲活动、绿化等非经营性用途;3).架空空间以柱、剪力墙落地,与室外环境整体设计,场地平整,视线通透,空间开敞,路径便捷可达;4).架空总面积不小于住宅建筑底层总建筑面积的20%;5).架空空间所在单元的楼层内不得布置住宅;6).架空空间层高不小于4.8m;连接居住建筑公共架空空间的底层公共走廊,其架空面积不计容(按建筑规范应计建筑面积)二、计容面积的计算分类公共建筑:1).架空空间与城市道路标高自然衔接;2).仅用于公共休闲活动、绿化等非经营性用途,并与室外环境整体设计;场地平整,视线通透,空间开敞,路径便捷可达;3).公共建筑架空空间层高不小于6m,非住宅类(宿舍建筑)居住建筑架空空间层高不小于4.8m;4).架空空间的入口位置应当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三、层高变化对应的计容面积计算1.居住建筑:层高≤3.6m时,计一次计容面积;3.6m<层高≤5.8m时,计2次计容面积;5.8m<层高≤8m时,计3次计容面积,以此类推;特例:套内面积>100㎡时,可在门厅、起居室(厅)或者餐厅(仅)设置一处通高,通高部分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套内面积的30%且层高不大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即只计一次计容面积);与门厅、餐厅、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纳入通高计算范围。跃下跃上三、层高变化对应的计容面积计算2.商业建筑:单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或者等于15000平方米且单层面积大于或者等于5000平方米的,层高≤6m时,计一次计容面积;6m<层高≤8.2m时,计2次计容面积;8.2m<层高≤10.4m时,计3次计容面积往后每;其底层有特殊功能要求的,经专题论证,底层层高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7米。单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15000平方米或者单层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即除上述情况外的商业),层高≤4.8m时,计一次计容面积;4.8m<层高≤7m时,计2次计容面积;7m<层高≤9.2m时,计3次计容面积;以此类推。三、层高变化对应的计容面积计算3.商务办公和酒店建筑:层高≤4.8m时,计一次计容面积;4.8m<层高≤7m时,计2次计容面积;7m<层高≤9.2m时,计3次计容面积;以此类推。4.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按照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5.建筑内因功能要求需设置层高小于2.2米的设备管道夹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三、各建筑构造的计容面积计算1.阳台计算·凹阳台应当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阳台进深大于2.4米或者每户挑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房屋的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15%的,超出部分按照全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挑阳台凹阳台半挑半凹阳台。三、各建筑构造的计容面积计算1.阳台计算·住宅的空中院馆、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视为阳台,按照本条前一项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公共建筑的封闭式阳台、封闭式走廊,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商业、工业、仓储建筑中的阳台,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空调室外机搁板沿阳台长边外侧设置的,该搁板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沿阳台短边外侧设置的,其宽度大于0.8米的部分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三、各建筑构造的计容面积计算2.飘窗计算符合以下条件的飘窗,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1)突出外墙面;2)窗台板与室内地坪高差大于0.45米;3)窗台板外边线至建筑外墙面距离小于或者等于0.8米。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或者设置在外墙、楼面结构层投影面以内的飘窗(什么样式?),按照窗台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外墙投影线三、各建筑构造的计容面积计算3.花池计算·建筑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花池的,花池底板高于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0.6米的,花池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花池底板距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小于0.6米的,或者在阳台结构底板内设置花池的,花池按照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建筑计算高度大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的花池,按照阳台计算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此无花池底板高度区分?)4.住宅建筑的地下采光井(槽)周边,除用作集中车库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也就是采光井均要计容?)出屋面的楼梯间及电梯机房计算计容否?什么情况下需要计算计容面积?
本文标题:重庆市计容面积与建筑面积主要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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