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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法定情节裁量阶次酌定情节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或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未造成少缴税款的较重造成少缴税款但能补缴入库的严重造成少缴税款无法追缴或有其它严重情形的一般未造成少缴税款的较重造成少缴税款但能补缴入库的严重造成少缴税款无法追缴或有其它严重情形的二、违反账簿管理规定的行为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为1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1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法定情节裁量阶次酌定情节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经营收入的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报告虚假账号,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存在故意毁损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2严重存在丢失、损坏、擅自销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造成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造成未缴少缴税款一万元以下的较重造成未缴少缴税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严重造成未缴少缴税款五万元以上的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拒不改正或有其它严重情形的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法定情节裁量阶次酌定情节轻微新办(含营改增后从地税转入国税的)纳税人自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逾期且能够自行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非新办纳税人首次违反并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三次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10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3年第28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1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9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轻微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一般再次发生且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较重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严重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或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的采取虚开发票、记两套账、利用虚假合同隐瞒收入、非法取得票据增加成本费用等主观故意方式偷税的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三年内又实施偷税的,或者以非暴力方式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严重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一般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的较重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三年内又实施偷税的,或者以非暴力方式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严重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一般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的较重责令限改期限内未改正,或者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2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行政处罚《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第三十三条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七、八、九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14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4严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的较重以非暴力方式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严重阻碍税务机关检查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逃避追缴欠税金额在五千元以下的较重逃避追缴欠税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严重妨碍追缴欠税金额一万元以上的一般骗取税款不满一万元的较重骗取税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严重骗取税款五万元以上,或者逃避、拒绝税务检查的一般以威胁方式抗拒不缴纳税款,且未造成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伤害的较重暴力方式抗拒不缴纳税款,且未造成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伤害的严重采用暴力、威胁方式致人伤害,但司法机关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般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一万元的较重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严重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五万元以上的。一般配合税务机关采取措施追缴欠税且在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届满三十日内缴纳的20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2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缴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的或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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