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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核:日期: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2、塔式起重机的使用3、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四、附录A: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要求五、附录B:塔吊安全控制要点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泰安万达广场工程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安万达广场建设单位:大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悉地国际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塔吊安装单位:山东中建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建筑类别:一类建筑塔吊型号:STT200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至灵山大街,望岳西路至望岳东路交界处,总用地面积约14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由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普通写字楼、室外商业街、配套物业等组成。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GJ33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5144三、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不合格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必须经维修保养,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结构件有可见裂纹的、严重锈蚀的、整体或局部变形的、连接轴(销)、孔有严重磨损变形的应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安装。塔式起重机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地基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设计要求,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轨基础及路轨的铺设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且应符合GB5144的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实施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指导作业人员实施安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满足相关法规、规程的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3)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安装顺序和质量要求;4)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6)电源的设置;7)施工人员配置;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等。塔式起重机的位置选择原则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场地平整结实便于安装拆卸、满足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时能自由回转、对周边其他构筑的影响最小等。绘制塔式起重机位置平面图和立面图,须标明塔式起重机与建筑物(工作对象)、周围建筑物、架空输电线、相邻塔式起重机(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和其他障碍物的相对位置,应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在非工作状态下自由旋转。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制作应优先采用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推荐的方法。地基的承载能力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附着装置的设计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作业基础位置、尺寸、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安装辅助设备的基础、地基地耐力、预埋件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安装作业的实施1)审核塔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2)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专项方案及交底记录;4)对安装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明确指挥信号。当视线阻隔和距离过远等至使指挥信号传递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或多级指挥等有效的措施进行指挥。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加节(爬升)或下降前,应检查顶升系统。确认完好才能使用。附着加节时应确认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并遵循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塔式起重机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作业时,应根据专项方案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动。在安装作业过程中,当遇意外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安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安装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需要而设置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辅助用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自检和验收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书。自检项目可参照附录B。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检测单位应遵照相关规程和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测和评判,检测结束后应出具检测报告书。安装自检和检测报告应记入设备档案,并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76号)进行备案》。经自检、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2.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使用前,机械管理人员应对司机、司索信号工等特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的要求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的应编制专项的使用方案,专项方案应包含各台塔式起重机初始安装高度、每次升节高度和升节次序,并有防碰撞安全措施,以免发生干涉现象。塔式起重机使用操作人员要求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并对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起吊。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30°。安全距离电压(kV)<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沿水平方向(m)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系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位置与输电线的距离。塔式起重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液位、油位、油压、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电源、电压。3.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塔式起重机拆卸单位的条件应符合本细则条规定。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拆卸专项方案的内容:1)工程概况;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3)拆卸顺序;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6)电源的设置;7)施工人员配置;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等。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宜连续完成,当特殊情况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时,应明确允许中断时塔式起重机的状态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塔式起重机有附着的,应明确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塔机自由端的高度始终满足说明书的要求。拆卸辅助设备不能设置在地面上的,应对其设置位置锚固方法,承载能力进行设计验算。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拆卸前应检查以下项目:主要结构件及连接件、电气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顶升机构、作业区域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照明等。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修复后才能进行拆卸作业。拆卸作业的实施及~条款的规定要求。拆卸完毕后,应拆除为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需要而摄制的所有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上作业时所用的吊索具、工具等各种零配件和杂物等4.监理资料监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2)进场检查验收记录;(3)施工单位报送的安装、拆卸及使用方案;(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5)验收记录;(6)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7)备案证明;(8)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9)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0)巡检及定期检查记录;(11)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附录A起重器具安全使用要求起重器具安全作业一般要求吊具与索具产品应由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生产,并具有产品合格证。自制钢丝绳吊索和特种吊具的,制作所用的钢丝绳和各种配件应符合以上要求。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时方可投入使用。拴挂前,应确认吊重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塔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钢丝绳吊索作吊索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按6倍计算。钢丝绳吊索的报废应符合GB/T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规定。吊索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插接绳股应拉紧,凸出部分应光滑平整,且应在插接末尾留出适当长度,用金属丝扎牢,钢丝绳插接方法宜参照LD48—93附录B的要求。用其他方法插接的,应保证其插接连接强度不小于该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0%;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绳夹间距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表A-1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钢丝绳直径(mm)>7~16>16~20>20~26>26~40最少绳卡数5678吊索必须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允许有一处接头。吊索的使用要求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两吊点间采用一根吊索的,应在吊钩颈部设圈交叉,以防吊索滑移。吊索间的夹角不宜大于90°,且邻近吊钩开口处的吊索与水平面夹角不小于45°。吊索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30°,当吊索与水平面的夹角必须在45°~30°时,应有防止吊索碰靠塔机吊钩防脱钩装置的措施。多肢吊索任何肢间有效长度在无载荷测量时,误差不得超过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或大于规定长度的±%。吊运管类等松散物件,应采用二点吊,且吊索应双圈结索,即在扣住以前先围绕负载通过一整圈。应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当吊重重心在吊索拴挂点之上时,应确保吊重重心在吊索分肢与吊索拴挂点平面所构成的空间体内。采用溜绳在地面加以控制,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摇摆或转动。,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作拴挂连接点。吊索卸载后空载重新提升,或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一般应将下端部反钩到塔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上,防止随塔机运行时因摆动意外伤人或钩挂到其它物件上。提升物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销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吊索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提升吊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吊索分肢无任何结扣的可能性;2)终端连接方法正确可靠;3)吊索弯折曲率半径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4)吊索使用中本身自然形成的扭结角不得受挤压,但终端索眼、套管或插接连接及其配件应安全可靠;5)多肢
本文标题: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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