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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供应质量保证措施1、食材质量标准供应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及各类货物的食品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方要求供货,提供采购方所需要有关食品的资料。本项目配备专人专车供货,送货人具有健康证。所供货物在有效期内,生产日期在本月或本季度内。具有“三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所供食品符合国家检疫标准,有每批次货物质量合格检测报告。采购人可以不定期对我方提供货物送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部门对产品例行质量检测,所需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如果在检测中该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对该产品处罚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在每次采购方付款之前给采购方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饮食中心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送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时,无条件接受采购方指定人员的验收。提供的货物,符合采购方要求,如采购方标准没有要求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采购方实际使用之目的。禁止将下列食品送达采购方。(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超过保质期的。(4)掺假、掺杂、伪造的。(5)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6)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或农药残留超标的。(7)转基因食品。(8)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所有定型预包装原料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2、肉类食品(1)供货为肉食类产品的,供货时提供本批次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如未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2)禽类及冷冻水产品:符合检疫标准并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采购方要求。(3)清真鲜肉、禽类和冷冻水产食品:国家定点屠宰场出品,应符合检疫标准并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3、熟食类的标准:(1)肉类熟食的收货标准色泽纯正、口感正宗、包装无破损,标识清晰规范,符合熟食品包装要求。4、新鲜禽肉类产品的收货标准。(1)厂商送货必须用周转筐装,保持周转筐干净,禽类表面干净、无毛、无脏物,内脏干净。(2)禽类不可注水,用手按摩肉质有弹性则没有注水。(3)牛肉为黄牛肉,不提供病牛肉、奶牛肉。(4)猪肉新鲜,不注水。(5)羊肉为放养新鲜,不是病羊肉。(6)经兽医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7)出具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且有鲜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冰冻肉品有完整包装,生产厂家、日期、品名等标识清楚。5、水产鱼类(1)供水产鱼类确保活鱼,鲜活无污染,不新鲜的水产鱼类采购方有权拒收;因水产鱼类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我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2)提供的水产鱼类质量符合国家海洋渔业部门的有关要求。6、预包装食品要求(1)不含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保质期不超过其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且包装标签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副食、豆制品(1)豆制品、半成品是非转基因的新鲜食品,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符合检疫标准,并提供当批次检验报告,符合定型预包装要求。8、蔬菜、水果(1)供应的蔬菜、水果类,无农药残留,残余农药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我方负责。(2)供应的蔬菜类水果食品,按采购方的需要量供应。所供的蔬菜水果类产品运送过程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退回处理。(3)蔬菜及水果类保证所供食材为新鲜蔬菜水果,不带有大量泥土,不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9、蛋类为本地新鲜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大小均匀。10、调味品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保质期不超过其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11、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若该项目我单位中标,严格做到以下每一声明事项,我方保证:我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包装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1)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2)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按照备案后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供货,决不无标或随意降低标准。(4)保证原辅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有害物以及被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和添加剂。(5)决不供应过期、霉烂、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6)保证食品贮存的场所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7)建立证件公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安全承诺书、本企业食品监管人员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建立台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台账、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验收台账、产品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结果登记台帐、产品出入库登记及销售流向台账。(8)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9)自觉接受监管员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品的定期抽检和监督检验。按时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10)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11)按照采购方《采购清单》上要求的指定物品数量按时送到指定的地点,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12)我公司保证卫生安全合格,坚决不提供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配料用品。我公司提供的指定商品保质期达到业主要求。(13)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并持有健康证件。(14)定期或不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的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15)经营中发现问题食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6)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17)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18)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19)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0)我司本着“保障食品安全,享受幸福生活”的原则,以优良品质与信誉求发展,以客户为中心,保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文标题:蔬菜水果供应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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