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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学》课程作业题目: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专业:13经济学组别:第三组组长:沙建军演讲:沙建军材料收集:白金彪李贵平张亮贺立鹏刘文远王一阳陈辉材料整理:沙建军孟建林祁福洋贺淑琴孔彤彤张明洁撰写报告:罗冰凌寇娟娟郝晓静贺淑琴孔彤彤张明洁终稿:沙建军罗冰凌寇娟娟提交日期:2015年3月16日中央银行学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1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摘要】自17世纪中央银行的出现至今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随着金融活动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银行的作用日益突出。目前,中央银行制度已成为一国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关键字】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与发展一、产生历程清末(1905年)由官商合办的户部银行,是我国最早的中央银行。然而依据史料,我们可以发现,山西商人于清朝年间在归化城设立的宝丰社,无论从职能作用还是制度结构来看,都具有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可以被认为是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雏形,为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天地。明清时代随着山西货币经营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金融机构,为了行业协调和管理,他们自发创造了很多同业行会,或地域、乡谊性的会馆,归化城(呼和浩特)的宝丰社即为其一。《绥远志通稿》记载:“清代归化城商贾有十二行,相传由都统丹津从山西北京招致而来,……银钱两业遂占全市之重心,而操其计盈,总握齐权,为百业周转之枢纽者,厥为宝丰宝。社之组设起于,今无可考,在有清一代始终为商业金融之总汇。”可见,晋商行会——宝丰社,在当时的归化城金融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清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户部银行是1905年清末官商合办的银行,它是模仿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而建立的我国最早的中央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2)孙中山创立的中央银行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3)国民党时期的中央银行1928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行使中央银行职责。(4)革命根据地的中央银行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在建立根据地以后,就成立了人民的银行,发行货币。1932年2月1日,苏维埃国家银行正式成立,苏维埃国家银行还在各地设分支机构。1948年12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央银行学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2二、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的背景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三、银行的性质(1)、1953—1978年。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1953年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2)、1979—1992年。1979年,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学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3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此阶段,我国的银行从国家银行体制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四、银行制度的完善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2003年,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些新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参考文献】[1]山西票号史料[D].山西人民出版社90年版,山西财经学院,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合作[2]孔祥毅.金融贸易史论[D].中国金融出版社,98年版[3]曹龙骐.中央银行概论[D].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99年版
本文标题: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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